第一話 有利害關係人士
死因裁判法庭的冷氣開得很大,呼呼地從天花板的出風口吹下來,吹在後頸上,像有人站在身後輕輕地吹氣。
法庭不大。淺色的木證人台,淺色的木旁聽席,淺色的木欄杆,所有木頭都是同一種淡淡的蜜色,被日光燈照得有點發白。窗外是一片陰天,灰得沒有層次,看不出幾點鐘。牆上的鐘指著九點二十五分,秒針走得很響,嗒,嗒,嗒,在安靜的法庭裡像有人在用指甲敲桌面。
鄭美詩坐在第二排左邊那張長桌的最末端。
她穿著一套黑色的套裝。那是葬禮那天穿的,也是她唯一的一套,在旺角一間百貨公司的減價架上買的,買的時候趕,沒有試,回家才發現肩膀太窄,褲腳太長。她把褲腳摺了兩摺,用針別住,針頭在走路時會刮到腳踝。外套底下是一件藍色的T恤,胸口印著超市的標誌,一個綠色的購物籃。她今天下午還要回去上班。
她的頭髮很長,隨手用一個黑色的膠夾夾在腦後,額前散著幾縷亂髮,冷氣一吹就飄起來,她就用手撥一下,撥完又飄起來。鵝蛋臉,膚色偏黑,左顴骨上一顆黑痣,眼皮是腫的。不是今天哭腫的,是半年來一直腫著,消不下去,化妝品店的店員說這叫「慢性水腫」,推銷她買一支眼霜,她沒有買。
她坐下之前,先把一個超市的環保袋放在腳邊,用腳跟頂住。
袋子裡是一疊一疊的紙。三年的值班表,每一張都是她從丈夫的手機裡截圖、拿去超市樓上的影印舖列印出來的,一個月一張,三十六張。還有一疊訊息紀錄,是她和丈夫三年來的WhatsApp對話,她把跟那個晚上有關的每一段都列印了出來,用螢光筆劃了線。袋子很重,提手已經被拉長了一截。
長桌的另一端,隔著一條走道,坐著消防處的代表律師團隊。
五個人。三個律師,兩個文員,面前的桌子上堆著二十幾個黑色的文件夾,每一個文件夾的書脊上都貼著打印的標籤,排得整整齊齊。三個律師之中,坐在最前面的那個人最高,瘦,背挺得筆直,坐在那裡像一支插在筆筒裡的黑色的筆。
他穿著一件絲質的黑袍,是資深大律師的那一種,袍子的料子在燈光下有一點光澤,和其他律師那種啞黑色的棉袍不一樣。白色的領帶,袖口露出一對銀色的袖扣。頭上戴著假髮,假髮下面露出來的頭髮也是銀白色的,兩種白色混在一起,分不出哪裡是假髮,哪裡是頭髮。
他的臉又瘦又長,顴骨很高,兩頰深陷,鼻子是鷹鉤的,嘴唇極薄。右眼角有一顆淺褐色的痣。他坐在那裡翻文件,眼皮半垂著,好像對這個法庭裡的任何東西都不太感興趣。
左手尾指戴著一枚戒指,戒面上刻著一個看不清楚的徽章。
他手上拿著一支象牙色的自來水筆,舊式的,筆身很粗。他翻文件的時候,偶爾會用筆尾在桌面上輕輕敲一下,嗒,和牆上的秒針混在一起。
「那個是關子衡,」坐在鄭美詩旁邊的人小聲說,「資深大律師。消防處請他,一天的費用夠你在超市做一年。」
說話的是法律援助署轉介過來的一個義務法律諮詢的年輕人,姓何,二十多歲,剛剛考到執業資格。法援署不處理死因研訊,何律師是一個慈善機構派來的,只能陪她坐在這裡,不能替她發問。她說她要自己問。何律師說,那麼我坐在你旁邊,你有不明白的,就在紙上寫給我。
「一天的費用夠我做一年?」她說,聲音不自覺地大了一點,幾個文員轉過頭來看她,「那他今天要坐幾天?」
何律師的臉紅了。
「排期是十五天。」
她沒有再說話。她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右手。右手無名指上戴著兩枚婚戒,一枚是她自己的,一枚是丈夫的。丈夫的那一枚比她的寬很多,戴在她的手指上會滑,她在戒指裡面纏了一圈膠布,才勉強卡住。兩枚戒指疊在一起,一枚金色,一枚被燒得有點發黑,是消防處在火場裡找到、裝在一個膠袋裡交給她的。
她把兩枚戒指轉了一圈。
九點半,法庭書記喊:「全體起立。」
死因裁判官是一個五十多歲的女人,姓程,戴著一副金絲眼鏡,走上法官席的時候步子很快,坐下來就開始翻文件。陪審團有五個人,三男兩女,坐在右邊的陪審席上。一個穿西裝的中年男人,一個穿運動外套的年輕人,一個頭髮全白的老婆婆,一個戴著口罩的女人,一個不停看手錶的男人。
程裁判官念了開場白。本庭現在研訊黃永康先生的死因。黃先生是消防處消防隊目,於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在觀塘鴻圖道一幢工業大廈的火警中殉職。本研訊的目的是確定死者的身份,死亡的時間、地點和原因,以及死亡的情況,並可就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提出建議。本研訊不是審訊,不會裁定任何人的民事或刑事責任。
然後她看向鄭美詩。
「黃太太,你是死者的遺孀,本庭已經確認你為有利害關係人士。按照法例,你有權向證人發問。你有法律代表嗎?」
鄭美詩站起來。她站著的時候,雙腳分開,與肩同寬,像超市清晨上貨時站在一排貨架前面的樣子,隨時準備推開一架擋路的手推車。
「沒有,」她說,嗓門很大,大得整個法庭都聽得見,「我自己問。」
程裁判官看了她一眼,點點頭。
「黃太太,本庭明白你的處境。你發問的時候,問題要與本研訊的範圍相關。如果你有不清楚的地方,可以隨時提出,本庭會盡量協助你。」
「明白。」
她坐下來。坐下來的時候,她的腳跟又頂了一下腳邊的環保袋。
長桌另一端,關子衡沒有抬頭。他用筆尾在桌面上輕輕敲了一下。
第一個證人是協助死因裁判官的政府律師傳召的,消防處火警調查組的一名高級消防區長,姓鄧,四十多歲,穿著深藍色的制服,走上證人台的時候先向法官席鞠躬,然後宣誓。
政府律師問了一個多小時。鄧區長照著一份厚厚的報告,一段一段地念:火警在晚上十點三十一分發生,起火點是大廈五樓一間印刷工場,懷疑是電線短路引燃了堆放的紙張和油墨。十點三十七分,第一批消防員到場,黃永康是其中一隊的隊目。十點四十四分,黃永康帶領三名隊員進入五樓,救出一名被困的工人。十一點零二分,他們退出。十一點十一分,黃永康帶領兩名隊員第二次進入五樓,搜索可能仍被困的人。十一點十九分,五樓天花板局部塌下。十一點二十六分,兩名隊員退出,黃永康沒有退出。
「黃永康隊目的遺體,在翌日凌晨一時四十分被尋獲,」鄧區長念,「位置在五樓印刷工場的後門附近,距離逃生樓梯約四米。」
鄭美詩坐在那裡,雙手放在腿上。
她知道這些。半年來,她讀了消防處給她的報告十幾次,每一個時間她都背得出來。可是從一個穿制服的人嘴裡聽到,每一個時間都變成了一個一個的點,嗒,嗒,嗒,和牆上的秒針一起敲在她的耳朵裡。
十點三十七分。那個時候她在家裡,在沙田那間兩房的單位裡,替女兒樂瑤檢查功課。樂瑤九歲,讀小三,數學題做錯了三條,她罵了女兒一頓,罵得很大聲。
十一點零二分。那個時候樂瑤已經睡了。她在客廳看電視,看一套韓劇,看到一半睡著了。
十一點十九分。她不知道那個時候她在做什麼。她後來想了很久,想不起來。也許在睡覺,也許在洗澡,也許在刷牙。她想不起來丈夫的頭上塌下來一片天花板的時候,她在做什麼。這件事比任何事情都讓她難受。
「黃太太,」程裁判官說,「你有問題要問證人嗎?」
她回過神來。牆上的鐘是十一點零五分。
她站起來。站起來之前,她把右手無名指上的兩枚婚戒轉了一圈。
「有。」
她從環保袋裡拿出一疊紙,是她昨晚寫好的問題,寫在一本超市的收據簿背面,一共二十三條。何律師昨晚幫她看過,劃掉了七條,說這七條法庭不會准許。她把劃掉的那七條又用筆描回去了。
「鄧區長,」她說,「你剛才說,我丈夫在十點三十七分到場。我想問,他那天是從幾點開始當值的?」
鄧區長看了一眼報告。
「按照紀錄,黃隊目當天的更份是早上七點開始。」
「七點到幾點?」
「按照更份,是七點到翌日早上七點,二十四小時。」
「那麼十點三十七分,他已經當值了——」她低頭看了一下收據簿,她昨晚算過的,「十五個半小時。」
「是的。」
「那天之前的一天呢?」
鄧區長翻了翻報告,沒有找到。
「黃太太,」他說,「我的報告主要是關於火警現場的調查,死者之前的當值紀錄不在我的調查範圍之內。」
「我有。」她說,彎腰從環保袋裡抽出一張紙,是二〇二五年二月的值班表,「我丈夫在二月十七日,也就是出事前一天,是休息日。可是他那天早上八點被召回去頂更,頂到晚上十點。他回到家是十一點多。第二天早上六點又出門。」
她把那張紙舉起來。紙在冷氣裡微微地抖。
「所以,他在出事的時候,前面的三十九個小時裡,只在家裡睡了不到七個小時。我想問,消防處有沒有規定,一個消防員在這種情況下,還可不可以帶隊進入火場?」
長桌的另一端,關子衡用筆尾在桌面上輕輕敲了一下,然後站起來。
他站起來的樣子很慢,很從容,好像整個法庭都在等他。他的手掌向下,輕輕地往下按了一下,像在按平一塊皺了的桌布。
「法官閣下,」他說,聲音清冷優雅,每一個字都很精確,帶著一點英國口音,「我明白黃太太的心情,本方對她的損失深表同情。但我必須指出,鄧區長是火警調查員,他的證供範圍是火警的起因和現場情況。有關消防處的人手編配及當值安排,並非鄧區長的專業範圍。黃太太的問題,恕我直言,與本證人的證供無關。」
程裁判官想了一會兒。
「黃太太,」她說,「關大律師的反對有一定道理。你的問題可能與本研訊有關,但未必適合向這位證人提出。本研訊稍後會傳召消防處負責人手編配的證人,你可以到時再問。」
鄭美詩站在那裡,臉漲紅了。
她的臉漲紅的時候,聲音反而會變得更清楚。這是她在超市做了十二年收銀主管練出來的。遇到客人鬧事,她的臉會紅,可是她說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會像擴音器一樣,一個一個地打在人的耳朵上。
「明白,」她說,「那我換一個問題。」
她低頭看收據簿。
「鄧區長,你剛才說,我丈夫在十一點零二分帶隊退出,十一點十一分又帶隊第二次進入。中間九分鐘。我想問,這九分鐘裡,發生了什麼事?」
「按照紀錄,黃隊目在退出後向現場指揮官匯報,指出五樓可能仍有被困人士。經評估後,他帶隊進行第二次搜索。」
「誰評估的?」
鄧區長停了一下。
「現場指揮官。」
「現場指揮官是誰?」
「是當晚的消防區長,周家邦先生。」
「那麼,是周家邦下令叫我丈夫第二次進去的?」
關子衡又站起來了。筆尾在桌面上輕輕一敲,嗒。
「法官閣下,本研訊稍後會傳召周區長作證。有關現場指揮的決定,由周區長本人作證最為適當。鄧區長並非當晚的現場指揮,要求他就他人的決定作出推測,恕我直言,對本研訊並無幫助。」
程裁判官點點頭。
「黃太太,這個問題請留待周區長作證時再問。」
鄭美詩站在那裡。她手上的收據簿被她捏得有點皺,二十三條問題,問了兩條,兩條都被擋了回來。她抬頭看了一眼長桌的另一端,關子衡已經坐下了,眼皮半垂著,在翻文件,好像剛才什麼事都沒有發生。
她想起超市的經理教過她一句話。「遇到難纏的客人,」經理說,「不要跟他吵,要跟他排隊。你排在他後面,他去哪裡,你就跟到哪裡,他總有一天要付錢。」
她把收據簿放下。
「沒有問題了,」她說,然後停了一下,好像想起了什麼,用一種很自然、很熟悉的語氣補了一句,「多謝各位,請慢慢來。」
這是超市的廣播詞。她每天在收銀處用麥克風說幾十次。說完她才發現自己說了什麼,旁聽席上有人笑了一聲,很輕,又馬上忍住了。
她坐下來,腳跟頂住環保袋。
長桌另一端,關子衡的嘴角動了一下,是一個很淺的笑,淺得看不見牙齒。
中午休庭的時候,她沒有去吃飯。她坐在法庭外面走廊的一張長椅上,打開手機,點開WhatsApp,找到丈夫的名字。
對話的最後一段是語音訊息。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,晚上十點四十一分,長度十三秒。她已經聽了幾百次,不用點開也知道裡面是什麼,可是她還是點開了。
先是一陣很吵的背景聲。警鐘在響,有人在喊,水喉在噴,還有一種低低的轟隆聲,好像一幢大廈在呼吸。然後是丈夫的聲音,低沉粗獷,聲音很近,好像他把手機貼在嘴邊。
「老婆,我今晚會晚一點。你們先睡。叫樂瑤明天記得帶那本作文簿。」
然後是一陣很短的停頓,大概一秒,停頓裡她聽得見他在呼吸。
「就這樣。」
訊息完了。
她把手機放在膝蓋上,看著走廊對面的窗。窗外還是一片陰天,灰得沒有層次。
黃永康每一段語音訊息都是用「老婆,我」開頭的。十一年來,幾千段訊息,沒有一段例外。老婆,我到了。老婆,我今晚不回來吃飯。老婆,我買了你喜歡的那種麵包。老婆,我剛從火場出來,沒事。老婆,我想你了。
最後一段,也是「老婆,我」開頭的。
她記得他出門的樣子。每一次出門,他都會用拳頭碰一碰門框。不是敲,是碰,輕輕地,咚一聲,像跟門框打一個招呼。她問過他為什麼,他說:「進去之前碰一碰,出來之後就可以再碰一碰。」
他是一個很高大的人,寬背厚胸,站在門口的時候,背挺得像一扇門板,把走廊的燈光全擋住了。國字臉,曬成深褐色,單眼皮,笑起來眼睛瞇成兩條線,露出兩顆虎牙。頭頂有一小撮天生的白髮,女兒小時候常常坐在他的肩膀上,用手指去撥那一撮白髮,說爸爸的頭上長了一朵雲。
二月十八日早上六點,他出門。她在睡覺,沒有起床送他。她只聽到門口咚的一聲,是他的拳頭碰門框。
她沒有聽到第二聲。
下午的研訊傳召了兩個證人,一個是救護員,一個是法醫。法醫念了一份很長的報告,用了很多她聽不懂的詞。她聽懂了其中一句:「死者的死因是吸入濃煙導致窒息,並伴有頭部受重物撞擊的傷勢。」
她沒有發問。她坐在那裡,雙手抓著腳邊環保袋的提手,抓得很緊。提手的塑膠勒進她的指縫,勒出一道一道的紅痕。
四點半,程裁判官宣佈散庭,明天九點半繼續。
她走出法庭的時候,走廊裡擠滿了人。消防處的律師團隊推著兩架裝滿文件夾的手推車走在前面,關子衡走在最前面,黑袍已經脫了,換上一件深灰色的大衣,手裡拿著那支象牙色的自來水筆,一邊走一邊跟旁邊的人說話,聲音不大,可是每一個字都聽得很清楚。
她抱著環保袋,跟在人群後面,走下樓梯,走出法院大樓。
外面下起了小雨。法院門口的石階上站著很多人,有等人的,有抽煙的,有記者,有扛著攝影機的,還有幾個消防員,穿著灰藍色的便服,站在一根柱子旁邊,背對著她,小聲地說話。她認得其中一個人的背影,是丈夫以前的隊員,出殯那天扶過靈柩。
她想走過去,走了兩步,那幾個人好像感覺到什麼,一起轉身,往另一個方向走了。
她停在石階上。雨落在她的頭髮上,落在那個黑色的膠夾上,落在那件不合身的黑色外套的肩膀上。環保袋裡的紙被雨打濕了一角,她把袋子抱得更緊。
一個記者擠到她面前,舉著一支麥克風。
「黃太太,你今天第一次在庭上發問,有什麼感受?」
她看著那支麥克風,看了一會兒。
「感受?」她說,嗓門很大,大得幾個路人都轉過頭來,「我感受到冷氣很大。」
記者愣了一下。她已經從他身邊走過去了。
她走到法院大樓門口的公共汽車站,站在人群後面等車。雨越下越大,打在車站的膠頂上,劈劈啪啪地響。人很多,擠在一起,雨傘碰雨傘,手肘碰手肘,每一個人身上都帶著一股潮濕的衣服的氣味。
一輛巴士駛過來,人群往前湧。她被擠得往前走了兩步,環保袋被旁邊的人撞了一下,她彎腰去護住袋子。
就在那一刻,有一隻手很快地伸過來,把一個什麼東西塞進了她的環保袋,然後縮了回去。
她抬起頭。
人群在往巴士的門口擠,每一個人都背對著她,雨傘遮住了一大半的頭。她看見一件灰藍色的外套,一雙黑色的靴子,一個寬闊的背,在人群的邊緣一閃,就消失在雨裡了。
巴士開走了。她沒有上車。
她站在車站的膠頂下面,把手伸進環保袋,在那一疊一疊的值班表和訊息紀錄中間摸索,摸到一張小小的、摺成四摺的紙。紙很薄,是從一本筆記簿上撕下來的,邊緣還有撕開的毛邊。
她把紙打開。
上面只有一行字,用原子筆寫的,寫得很用力,有幾個筆畫把紙都劃破了:
「問他們第二次進去是誰下的令。」
雨打在車站的膠頂上,劈劈啪啪地響。她站在那裡,拿著那張紙,看了很久。她右手無名指上的兩枚婚戒碰在一起,發出一聲很輕的叮。
她把紙重新摺好,摺成四摺,放進外套內側的口袋裡,按了一下。
然後她抬起頭,看向法院大樓。大樓的玻璃幕牆在雨裡一片灰白,看不見裡面有什麼人。
她把兩枚婚戒轉了一圈。
明天九點半。她還有二十一條問題。現在是二十二條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