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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隔週見一次的爸爸》 江水記

一百二十分鐘

第 1 話 · 免費

一時五十二分。

將軍澳這個商場的二樓,扶手電梯一直在轉。那是一種很低的、不會停的聲音,像有人在很遠的地方磨一把刀。快餐店的紅黃招牌燈已經亮了,其實外面天還很光,星期六下午的太陽從整面落地玻璃斜斜照進來,照在窗邊第三張雙人座的桌面上,照出一層薄薄的油光。

李永聰用紙巾擦那張桌。

擦一次。把紙巾摺起來,用乾淨那一面,再擦一次。他從櫃台拿了六張紙巾,已經用了四張。塑膠桌面是淺灰色的,邊緣有一道被人用硬物刮出來的白痕,他知道那道白痕在那裡,每次都繞開它擦。

這是第十二次。

他坐在面向扶手電梯的那一邊。這樣他可以看見每一個上來的人。第一次來的時候他坐錯了,背對著電梯,芯悅走到他身後他才發現,嚇得他站起來,膝蓋撞到桌底,托盤上的汽水倒了一半。那一次之後,他每次都坐這個位置。

他四十二歲,開了二十年巴士,現在行屯門到觀塘的長途線。長年坐著,肩膀圓了,肚子也出來了,坐下時右腳總是向前伸,伸到桌底下,好像那裡有一塊油門。他今天穿了一件藍白格仔襯衫,是昨晚收工回去熨的。他不太會熨,袖口有一道熨出來的雙摺痕,他早上發現了,用手壓了很久,壓不平。腳上是車長的黑色工作皮鞋。他只有這一對皮鞋。

一時五十四分。

他看手錶。錶是公司發的,黑色錶帶,錶面很大,數字很清楚,開車時一眼就看得見。他習慣了用這隻錶看時間,看了二十年,現在看的不是班次,是女兒。

兩點到四點。一百二十分鐘。

隔一個星期六一次。

這是法庭定的。他的律師說,這已經算好了,很多父親只有在社工中心見一小時,旁邊還有人坐著看。他不用。他有一百二十分鐘,一間快餐店,一張窗邊的雙人座。他應該滿足。

他把紙巾放下,把手放在膝上。左手無名指上有一圈淺色的皮膚,比旁邊的顏色淡一點點,是婚戒留下的。他已經一年半沒有戴那隻戒指了,那一圈還在。他用右手拇指輕輕搓了搓那一圈,搓完才發覺自己在搓,停了下來。

櫃台那邊,電子提示聲「叮咚」一響,一個女聲念:「四十三號。」一個穿球衣的中學生走過去拿餐。

一時五十六分。

他的紙袋放在對面座位上,是一個超市的環保袋,裡面裝著芯悅喜歡的零食。一包紫菜,要那種原味的,不要辣的。一條牛奶朱古力,要那個牌子的,別的牌子她會說太甜。一包檸檬味的軟糖。他記得這些,是因為第三次見面的時候,他買錯了紫菜,買了辣味的,她打開,看了一眼,又封好,放回袋裡,一句話都沒有說。回家之後他在超市的零食架前面站了二十分鐘,把每一種紫菜的包裝都拍了照。

一時五十八分。

他站起來,去櫃台點餐。

他背熟了。粟米杯一個,雞塊六件,要燒烤醬,不要甜酸醬。一杯凍檸檬茶,少冰,走甜。一個魚柳包,醬要分開放。他自己要一個套餐,隨便什麼,他不會吃完。

收銀員是個年輕女孩,戴著紅色帽子。「先生,你的號碼是四十七號。」

他接過那張號碼牌。是一個白色的膠牌,上面印著紅色的「47」,底邊有一個小洞,用一條膠繩穿著。他拿著號碼牌走回座位,放在桌子正中間,對齊那道白痕。

兩點整。

扶手電梯上來一個女人。

她先上來,一身深灰西裝外套,白色襯衫,黑色中跟鞋。齊肩的黑色直髮,髮尾剪得很整齊,整齊得像用尺量過。她一隻手握著車匙,另一隻手按在身邊那個女孩的背上,把她輕輕往前帶。

周嘉慧沒有進來。她每一次都沒有進來。她走到快餐店門口,停下,那隻按在女兒背上的手向前推了一下,力度很小,但很清楚,像一個指示。然後她抬頭,隔著整間店,看了永聰一眼。她的下巴微微揚著。她淡淡點了一下頭。

然後她看手錶。

他知道她在看什麼。兩點零零分。準時交到。

她轉身走了,中跟鞋在商場的雲石地上踏出一串很快的聲音,踏上扶手電梯,一路往下,不見了。

李芯悅站在門口。

她十一歲,小六,這一年高了很多。她揹著一個小背包,背包的拉鍊上掛滿了鑰匙扣,一隻白色的貓、一個迷你的珍珠奶茶、一隻綠色的恐龍、一個寫著英文字的小牌子,走一步,那些鑰匙扣就碰在一起,發出一串很輕的聲音。她穿著學校的藍色運動外套,雖然今天是星期六。她每一次都穿著這件外套。

她的頭髮編成兩條辮子,黑色的,長得過了肩膀。辮尾各綁著一條橡筋。

今天的橡筋是黃色的。

上一次是粉藍色。再上一次是紫色。他記得。他不知道為什麼要記得,但是他記得。他有一本小筆記簿,放在巴士的儲物格裡,每一次見完面,他在總站等開車的時候,就在筆記簿上寫下來:日期、她點了什麼、她穿了什麼、橡筋的顏色、她說了幾句話。

「芯悅。」他站起來,揮手。

她看見了。她走過來,腳步很輕,好像怕踩到地上什麼。她在他對面坐下,把背包放在大腿上,雙腿收到椅子底下。

「爸爸。」她說。

「嗯。來了。」他說,「好不好?」

她點頭。

他坐下來,右腳又伸到桌底去,碰到她的鞋尖。他立刻縮回來,縮得太快,膝蓋又撞了一下桌底。

「對不起。」他說。

她沒有說話。她看著他的下巴。她每一次都看著他的下巴,不看他的眼睛。

---

兩點零四分。

「我點了餐。」他說,「老樣子,好不好?」

「好。」

「雞塊要燒烤醬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檸檬茶走甜。」

「嗯。」

他把號碼牌轉了一下,讓「47」那一面對著她。她看了一眼。

他們沉默了一會兒。扶手電梯在轉。快餐店的冷氣很大,從頭頂的出風口一直吹下來,吹到他的頸後。他的格仔襯衫領口有一點硬,是熨斗留下的。

他看著她的手。

他每一次都先看她的手。他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有這個習慣,可能是因為她小時候,他牽著她過馬路,她的手總是很小,很軟,握在他的掌心裡,他掌心那一層握了二十年軚盤的厚繭,會把她的手指包得完完全全。那時候他看她的手,是怕她放開。

現在她的手放在背包上,十一歲女孩的手,指節長了,指甲剪得很短。右手中指第一個指節的側邊,有一個凹下去的痕,是握筆太用力壓出來的。她寫字一直很用力。小一的時候,他陪她做功課,她寫一個「永」字,寫了十次,每一次都把紙戳穿。

左手手背上,有一串數字。

是用原子筆寫的,藍色的,八個數字,字跡有一點歪,不是她的字。像是別人拉著她的手寫上去的。

「這是什麼?」他問,指了指。

她把左手翻過來,蓋在背包上。

「沒什麼。」她說。

「誰寫的?」

「沒有誰。」

他張了張嘴,又閉上。他在心裡數了三秒。他學會了數。他跟社工談過一次,那個社工教他,孩子不回答的時候,不要追問,先等。他等了三秒,四秒,五秒。

她沒有再說話。

「叮咚。四十七號。」

他站起來去拿餐。托盤是紅色的塑膠,拿在手上有一點黏,是上一個人留下的油。他用拇指按著托盤的邊,走回座位,把托盤放下,把她的東西一件一件拿出來,放在她面前:粟米杯放在左邊,雞塊放在中間,燒烤醬撕開一個角,放在雞塊旁邊,檸檬茶的飲管拆開,插好。

她說:「謝謝。」

她拿起檸檬茶,喝了一口。然後她把飲管的包裝紙拿起來,那條長長的、白色的紙,放在桌上,開始摺。

先對摺,再對摺,再對摺。摺成一個很小的方塊。

她每一次都這樣做。第一次他以為她不開心,問她是不是不想來。她說不是。他問那你摺什麼。她說不知道。他沒有再問。現在他的筆記簿上,每一次都有一行:飲管紙,摺了。

兩點十一分。

「最近學校怎樣?」他問。

「還好。」

「功課多不多?」

「還好。」

「呈分試呢?」

「考完了。」

「考得怎樣?」

「還好。」

他笑了。他想讓她知道他沒有生氣,所以他笑。他笑得太用力,嘴角微微發抖,他自己感覺得到。他把笑收起來,喝了一口自己的可樂。可樂是溫的,冰早就融了。

「你現在……」他停了一下,「你現在讀哪一班?」

她抬頭。這是今天第一次,她的眼睛離開了他的下巴,往上移了一點點,停在他的鼻子上。

「六D。」她說。

「六D。」他重複,「對,六D。我知道。我是說……我記得你五年級是五B。」

「五C。」

「五C。」

他的手在桌下握成了一個拳。不是生氣。他不知道那是什麼。他握著拳,指甲掐進掌心的厚繭裡,掐不痛。

他在心裡算。她五年級的時候,是他們離婚的那一年。那一年他搬出將軍澳的家,搬去屯門一間劏房。那一年她換了班主任,換了座位,換了同學,他一件都不知道。他只知道她每次來,點的是粟米杯、雞塊、燒烤醬、檸檬茶走甜。

一年半。十二次。二十四個小時。

他用二十四個小時,記住了一份套餐。

「你的好朋友呢?」他問,「還是那個……那個頭髮很短的女孩子?叫……」

他想不起來。他記得有一個女孩,小三的時候來過家裡一次,頭髮很短,很吵,吃了三碗飯。他記得那個女孩的樣子,記不起她的名字。

「子晴?」他猜。

「她轉校了。」芯悅說,「四年級就轉了。」

「哦。」他說,「那現在呢?現在跟誰玩?」

芯悅低頭看自己的手錶。

那是一隻兒童智能手錶,粉紅色的錶帶,錶面是一個小小的方形屏幕。她按了一下,屏幕亮起來,顯示著時間:二時十五分。她看了一眼,又按熄了。

「沒有特別的。」她說。

---

兩點三十一分。

她吃了四件雞塊,喝了半杯檸檬茶,粟米杯只吃了三口。魚柳包沒有打開。

他也沒有吃多少。他的套餐是一個漢堡,他咬了兩口,放下。漢堡的包在托盤上慢慢變冷,變硬,醬汁從邊緣滲出來,在包裝紙上留下一圈黃色的印。

他們之間的桌面上,已經有三個飲管紙摺成的小方塊。她摺完一個,就把它放在桌子的右上角,排成一行,三個方塊之間的距離一模一樣。

「你記得小時候,」他說,「你很喜歡坐巴士嗎?」

她沒有回答。

「你四歲的時候,我休息日帶你去坐巴士,坐上層最前面那個位。從將軍澳坐到尖沙咀,再從尖沙咀坐回來。你一直趴在窗前面,每經過一個站,你就說一次站名。你記得嗎?」

她把第四個飲管紙方塊放在右上角。

「你記得嗎?」他又問,「好不好,你想一想——」

「不記得。」她說。

「哦。」

「我四歲的時候,」她說,「不會記得那麼多。」

她說得很平,很細,好像只是在陳述一件事,好像在說今天是星期六。他知道她沒有要傷他。可是他還是覺得胸口某個地方被輕輕碰了一下,像他開車時候,後面的乘客不小心碰到他椅背,他不會回頭,但他知道有人碰過。

「也對。」他說,「也對。」

他看手錶。兩點三十三分。還有八十七分鐘。

他從紙袋裡拿出零食,放在她旁邊的座位上。「紫菜,原味的。朱古力。還有這個,檸檬軟糖。」

「謝謝爸爸。」

她把零食一包一包放進背包。紫菜、朱古力、軟糖。背包拉開的時候,他看見裡面有一個筆袋、一本練習簿、一個水壺,還有一個淺藍色的信封。信封沒有封口,裡面好像放著幾張摺好的紙。她很快把背包拉上了,鑰匙扣又碰在一起,響了一陣。

「那個信封——」

「學校的。」她說。

「嗯。」

他沒有再問。他又在心裡數了五秒。她沒有再說話。

扶手電梯在轉。櫃台那邊又「叮咚」了一聲,念了一個號碼。一個媽媽推著嬰兒車走過窗外,嬰兒車上掛著一個會轉的小風車。芯悅轉頭,看著那個風車,一直看到它消失在轉角。

「媽媽好不好?」他問。

「好。」

「她……」他想問那隻戒指。他剛才在門口看見了。嘉慧的右手無名指上,戴著一隻新的戒指,細細的一圈,金色的,在商場的燈底下閃了一下。那不是他們當年的婚戒,他們的婚戒是白金的,而且戴在左手。那是一隻他不認識的戒指。

「她工作忙不忙?」他改口。

「忙。」

「你放學誰接你?」

「我自己回去。」

「一個人?」

芯悅又低頭看手錶。

他的手在桌下又握成了拳。

---

三點零五分。

他們沒有話說了。

他試過很多話題。問她喜歡什麼卡通,她說沒有特別喜歡。問她喜歡什麼歌,她說不聽歌。問她學校旅行去了哪裡,她說大埔。問她大埔好不好玩,她說還好。

他想跟她說巴士上的事。這個星期他的車上有一個伯伯,每天早上七點十五分從屯門市中心上車,坐到觀塘,一句話都不說,下車時會對他點一點頭。有一天那個伯伯沒有來,第二天也沒有來,第三天來了,手上拿著一袋橙,下車時放在他駕駛座旁邊的小架上,說:「我老伴走了。謝謝你這幾年等我。」原來那個伯伯每天坐到觀塘,是去醫院看他太太。

他想跟她說這個故事。但他開不了口。他不知道十一歲的女孩要不要聽一個關於死亡的故事。他不知道她會不會覺得悶。他不知道她還會不會像四歲那樣,坐在巴士上層最前面,每經過一個站就念一次站名。

他什麼都不知道。

他拿起紙巾,擦桌子。桌面已經很乾淨了。他還是擦,擦過那道白痕的旁邊,擦過她那四個飲管紙方塊的旁邊,小心不去碰到它們。

「爸爸。」她突然說。

他停手。

她看著他的手。不是下巴,是他的手。她的目光停在他左手的無名指上,那一圈淺色的皮膚。

「你為什麼不停擦?」她問。

他看著自己的手。紙巾已經揉得皺了,邊緣被桌面的膠磨出了毛。

「習慣。」他說,「開車的時候,我也這樣擦軚盤。」

「哦。」

她又低下頭。

他等著。他希望她再問一句。他希望她問什麼都好,問他的巴士,問他住在哪裡,問他吃了飯沒有。他等了很久。

她把第五個飲管紙方塊放在右上角。

三點二十一分。

「芯悅,」他說,「下次……下次你想去別的地方嗎?不一定要在這裡。可以去看電影,去公園,去……」

「媽媽說,在這裡就好。」

「我可以跟媽媽說。」

「不用了。」她說,「在這裡就好。」

她說得很快,快得好像已經準備好了這句話。他看著她。她的鼻尖紅了一點點,不知道是冷氣太大,還是別的什麼。她咬住飲管,咬得很緊,飲管的頂端被咬成扁的。

他不再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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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點五十八分。

他開始收拾。把托盤上的包裝紙疊好,把沒吃完的漢堡包起來,把喝剩的可樂放在托盤的一角。芯悅的魚柳包還沒有打開,他把它放進紙袋裡,遞給她。

「帶回去,晚上餓了吃。」

「嗯。」

她把魚柳包放進背包。那個淺藍色的信封又露了一下,又被拉鍊蓋住。

四點零零分。

周嘉慧出現在快餐店門口。

她像一根尺一樣站在那裡,看手錶。她沒有看他。她看著女兒。

芯悅站起來,揹上背包,那串鑰匙扣響了一陣。她走到桌子旁邊,停了一下,把桌子右上角那五個飲管紙方塊拿起來,放進外套口袋。她每一次都帶走。他以前不知道為什麼,現在也不知道。

「爸爸,拜拜。」

「拜拜。」他說,「兩個星期後見,好不好?」

她點頭。

她走到門口。嘉慧的手按上她的背,那隻戴著新戒指的右手,按在藍色運動外套的正中間,把她往扶手電梯的方向帶。他看著她們一起站上扶手電梯,一級一級往下沉,先是嘉慧那一頭整齊的短髮不見了,然後是芯悅兩條辮子上那兩條黃色的橡筋。

扶手電梯繼續轉。

他坐在原位,沒有動。

托盤上什麼都沒有了。他的手放在桌上,那張號碼牌還在,「47」那一面朝上。他拿起號碼牌,看著上面那條膠繩。

他把號碼牌翻過來。背面是空白的。

他想起她手背上那串數字。

八個數字。他看過一眼。他開了二十年巴士,每天看幾百個車牌、幾十個站牌、上千張八達通的讀數,他對數字的記性一向很好。他看過一眼,就記住了。

他從襯衫口袋拿出手機,打開撥號,把那八個數字按進去。

他的手指停在撥號鍵上。

他不應該打。他知道。那是她的事,那是她手背上的東西。社工說過,要尊重孩子的界線。他的律師也說過,任何被對方視為「騷擾」的行為,都會影響探視權。

他看著屏幕上那八個數字,看了一分鐘。

快餐店的冷氣吹下來。扶手電梯在轉。櫃台又「叮咚」了一聲,念了一個號碼,五十九號。

他按下了撥號鍵。

鈴聲響了三下。

有人接了。

是一個男人的聲音。低沉,溫和,有一點點倦,好像剛剛睡醒午覺。背景很安靜,有一點音樂,是鋼琴。

「喂?」那個男人說,「芯悅?到了嗎?媽媽接到你了?」

李永聰拿著手機,一句話都說不出來。

「芯悅?」那個男人又問了一次,聲音裡多了一點擔心,「是不是你?」

他掛斷了。

他把手機放在桌上,屏幕朝下,壓住那張號碼牌。他的右腳在桌底下向前伸,伸得很直,腳掌用力踩著地板,好像要踩下一個煞車,好像前面有一個人突然衝出馬路。

那個男人知道她叫什麼。

那個男人知道她今天下午在哪裡,知道她四點鐘要被媽媽接走,知道要擔心她。

那個男人的號碼,寫在她的手背上。

他看著窗外。太陽已經斜了,光從玻璃照進來,照在他左手無名指那一圈淺色的皮膚上,照得那一圈比平時更白。

他用右手拇指搓著那一圈,一直搓,一直搓。

四點零七分。

他還剩下十三天又二十一小時零五十三分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