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時十二分
十九時十二分,榆安護養院的玻璃門往內彈了一下。
沈嘉言正低頭把手機備忘錄裏的「最後目擊:八時十八分」劃掉,改成第三個版本的「八時十二分」。她先看見黑色手杖的膠腳,再看見外婆蘇玉蟬扶住門框,把一雙沾了雨水的布鞋跨過門檻。
外婆身上仍是早上離院時那件灰紫色開胸外套,左邊襪口濕了一圈,頭髮被雨壓平。右手的藍布袋裏,露出兩個橙和一本磨白了角的硬皮簿。屋裏的人都站了起來,她只問:「仲有冇粥?」
沒有人回答。大姨何麗嫦先捉住她的前臂,舅父何志鵬伸手去接藍布袋。母親何麗蘭連叫三聲阿媽。接待處旁邊的兩名制服警員也起了身,其中一人按着肩上的通訊器,報告失蹤人士已尋回。值班護士文姑娘越過眾人,把輪椅推到外婆膝後。
「全部退後,畀佢坐低先。」
外婆沒有坐。她抬頭看牆鐘:十九時十七分。鄧主任已在事故表上寫下十九時二十分;嘉言手機右上角仍是十九時十二分。
「你哋個鐘快五分鐘。」外婆說,「寫七點十二。」
嘉言先在備忘錄添上「返回:十九時十二分」。從早上九時零六分接到院舍電話到現在,她已記過六種「最後見到」、四種「發現不在」,報案時間也有三個。回來的時間定了,十一小時從哪一分鐘開始,還沒有。
文姑娘沒有先問她去了哪裏,只問有沒有跌倒、撞到頭、胸口痛或暈眩。外婆逐項答沒有,又說午飯只吃了半個麵包,水喝得少,小便兩次。文姑娘問她知不知道這是哪裏,她報出院舍全名和房號,還指出今天本來輪到誰替她洗澡。
「我知你點解問。」她看着文姑娘,「我唔去醫院,但你可以量血壓、睇腳,同埋聽朝叫醫生嚟。」
血壓比平日高,嘴唇乾,右腳腳跟磨出一個未破的水泡。沒有別的明顯外傷。文姑娘把結果逐項說給她聽,再問一次是否接受送院檢查。外婆仍拒絕,答應留在觀察房一晚,每兩小時量一次血壓。
制服警員問她有沒有人強迫她離開、拿走財物,或阻止她回來。她都說沒有,又補了一句:「我係自己出門,唔係畀人帶走。」她暫時不肯交代路線。警員記下,囑咐院方保存門禁及閉路影像,稍後再補口供。
警員一走,大姨便問有沒有漏藥。舅父何志鵬問她身上原有多少現金,儲值卡還剩多少;母親問她為甚麼十九通電話都沒接。細姨何麗珊追着問的,是尋人消息有沒有傳到院外,還有院方用過的四個字究竟是「自行離院」還是「走失」。
外婆沒有看誰,只把一口氣從鼻子裏慢慢呼出去。
文姑娘取得同意後查看藍布袋。兩個橙、一雙乾襪、三張車票、一個裝着硬幣的透明小袋,還有一包印着今早日期與「八時」的藥。藥袋封口完整,三顆藥都在裏面。
何志鵬的視線越過藥袋,落在那本藍色硬皮簿上。「你去過舊屋個儲物櫃?」
外婆立刻把簿壓回袋底。「我去過邊,食完嘢先講。未食完之前,邊個再問,我就由頭食過。」
院舍廚房重新熱了一碗魚片粥。外婆坐在小飯廳靠牆的位置,一匙一匙慢慢吃,四個子女圍着她,沒有人肯先離開。嘉言把椅子挪到外婆看得見的地方,沒有開錄音,只把手機放在桌面。
吃到第五匙,外婆自己開口:「我八點十二分出門,七點十二分返到,十一個鐘。你哋要叫失蹤,係你哋份表嘅事。我冇唔見得自己。」
「咁你點解唔帶電話?」母親問。
「部電話裝咗個掣,我行到邊你哋都知。既然今次係我要去,就唔帶。」她抬眼望向嘉言,「路線我會講,但我要先睇你哋寫咗乜。寫錯一樣,我就唔講下一樣。」
鄧主任把家屬帶進會面室。外婆堅持一起進去,粥碗也端了進來。房內冷氣太強,嘉言替她披上薄毯,沒有碰那個藍布袋。
事故表只有一頁,五行紀錄已把事情排得沒有空位:七時四十六分吃完早餐;八時十分獲派早藥並確認吞服;八時十八分在房內休息;八時四十三分由照顧員發現不在;十九時二十分由家屬陪同返回。
嘉言把紙推回去。「藥仲封住。八點十二分佢已經出咗門,八點十八分點樣喺房休息?同埋頭先大家都見到,佢係自己入門,唔係家屬陪返嚟。」
鄧主任說,這是待核實的初稿。早班忙着搜尋和聯絡家人,床邊紙本到中午才補入電腦;「確認吞服」和「房內休息」是系統預設選項,有人先按了,沒趕及更正。至於返院方式,晚班職員在門外看見家屬聚集,選錯了欄目。
「選錯三次,就變成一個好完整嘅版本。」外婆用匙羹刮去碗邊最後一點粥,「完整到我差啲以為自己食過藥。」
鄧主任拿出另一張紙,請外婆和主要聯絡人簽署,確認她已平安返回、接受初步檢查,家屬知悉院方將作風險評估。何麗嫦叫嘉言先簽,說其他事情明天再談。
母親把聲音壓得很低:「呢度輪咗十八個月先有位。依家追到佢哋落唔到台,風險小組一句話阿媽要轉鎖門樓層,最後照顧嗰個係邊個?你可以晚晚返嚟咩?」
嘉言不能。母親這兩年每星期來三晚,大姨送覆診,舅父負責院費,細姨處理文件,這些她都知道。可現在問的是外婆。嘉言沒有替她開口。
她轉向外婆。「你想今晚留喺度,定係跟我哋走?張表而家有錯,我可以唔簽,但院方會再評估你出入。你想點?」
外婆想了一會兒。「今晚留低。我隻腳要搽藥。我唔去鎖門嗰層,亦唔要你哋當今日冇發生過。張錯嘅表唔簽。」
嘉言把筆放回桌上。「改好之前,我不簽。」
鄧主任接着說,評估完成前,外婆離房須由職員陪同。家屬若不同意限制活動,可以自費安排一對一陪行,每日四百八十元。何志鵬立刻開啟手機計算機,問這筆錢屬院方疏忽還是家屬要求,應由誰承擔。
嘉言沒有回答他。她請鄧主任保存床邊原紙、門禁紀錄、內線通話、閉路影像和每一次修改的時間,並要求把外婆的照顧紀錄先按未更正版本列印出來。
鄧主任說資料屬院友私隱,須由院友本人授權。母親下意識說,阿媽今天走了十一小時,現在又累,明天才簽比較穩妥。
外婆把碗推開。「頭先我答啱地方、房號、食過乜,你哋就話我清醒。到我要簽名,又話我攰。」她向鄧主任伸手,「畀我睇授權寫咩,逐行讀。」
鄧主任讀完,外婆問了兩處資料用途,刪去「可向所有家屬披露」一句,改成只授權沈嘉言查閱及取得副本。她用左手按住右腕,慢慢簽下蘇玉蟬三個字。
打印機響了兩輪。鄧主任把紙留在手裏,先說今日家屬電話很多,有些內容是在混亂下記錄的;八名家人先後要求刪去,或不要保留,各自一段通話。她本來打算把各人的「更正」合併處理。現在院友要求看原紀錄,修改申請也必須一併提供。
第一行是九時三十一分,何麗蘭要求刪去「主要聯絡人首兩次未接電話」;第二行是十時零六分,何志鵬要求刪去他估計母親可能攜有三萬元現金及舊匙;第三行是十時四十二分,何麗嫦要求刪去「最近一次簽名探訪為十九日前」;第四行是十一時十八分,何麗珊要求刪去她曾反對通知附近商戶協助尋人。
後面四行分別屬大姨丈、舅母、表哥潘子朗和表妹何穎詩。有人不想留下外婆「成日話要返舊屋」的評語;有人要求移除藍色輪值簿和舊匙一同不見的描述;有人承認前一天借過外婆的儲值卡,事後又說與失蹤無關;最後一人要求刪去自己無法確定外婆今早穿甚麼鞋的通話。
每個人都有理由。母親說電話在隧道裏收不到;大姨說十九日前之後也送過湯,只是外婆睡了,沒有簽探訪簿;細姨說公開尋人會把病歷傳出去。潘子朗在家庭群組連發三段語音,解釋借卡只是替外婆增值。
嘉言沒有點開語音,只沿着紙上的時間往下看。第一個刪除要求送到前台時,外婆離院還不到一個半小時;最後一個,落在她回來前兩小時。八個人各自打過電話,也各自挑出一句不想留下的話。
「已經刪咗未?」嘉言問。
「前台畫面暫時隱藏,原始紀錄同修改軌跡都仲喺度。」鄧主任說,「本來諗住等你哋揀一個家屬代表,確認最後版本。」
外婆把藥袋放到八張更正申請上。「我未返嚟,你哋已經有八個代表。咁我係代表邊個?」
房間安靜下來。鄧主任把最後一份門禁紀錄交給嘉言。八時十一分四十七秒,西側門鎖由護理站終端乙解除;八時十二分零三秒,門框感應器開啟。下一次同一扇門的紀錄是十九時十二分零九秒,外婆由外推門進入。
終端乙當時登入的職員編號是W07,屬早班照顧員阮佩雯。鄧主任說,阮佩雯已下班,明早會回來補口供;但她八時十一分的工作表同時顯示,她正在另一個房間協助一名院友洗澡。終端沒有登出。單憑編號,暫時不能確定誰按過開門鍵。
嘉言把四個時間抄在同一行:八時十分,確認吞藥;八時十一分四十七秒,門鎖解除;八時十二分零三秒,外婆離開;八時十八分,房內休息。八時十二到八時十八,只有六分鐘。可紙上說她既已走了,又仍在房裏。
外婆等她寫完,才把藍布袋拉到腿上,取出那本硬皮簿。封面原有的膠膜已經發黃,黑色箱頭筆寫着:「啟昌出院後——食藥、覆診、買餸、夜更。」何啟昌是嘉言的外公,去世十二年,家裏已很久沒有人提起他出院後那段日子。
「呢本唔係數簿。」外婆說,「錢只係其中一欄。最重要嗰欄,係邊個幾點嚟、幾點走。」
她翻到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七日。下午一時四十分有一筆「食半碗粥」,下一筆已是晚上十時五十五分的「車到,送院」。中間大片空白,後來擠進八個名字和八個抵達時間。筆色深淺不一,字卻大多不是外婆的。
大姨先說:「阿媽,爸爸啲事完咗咁多年。」母親問她為甚麼偏要今天取回來。細姨伸手想把門關緊,才發現門本來就是關着的。舅父仍看着手機,計算機上是四百八十除以四。
「今日張表都差啲寫成我食咗藥、喺房休息。」外婆按住舊簿的空白處,「當年你哋都話遲啲補返就得。補完之後,個個都嚟過。」
她點着何志鵬名字旁的一行:「十五時,收舖後到。」
「你哋一直話六月十七係星期六。」外婆說,「唔係。嗰日係星期日,舊舖星期日從來唔開。阿鵬,你寫收舖後先嚟,收嘅係邊一間舖?」
何志鵬把手機反扣在桌上。那是他整晚第一次沒有追問一個數字。
何志鵬沒有立即回答。
他把手機反扣在桌上。舊簿頁角那個被藍筆圈住的「的士一七六」便更顯眼了。紙已泛黃,數字仍比旁邊八個名字清楚。牆鐘指着九時十四分。冷氣每吹一陣,頁角便抬一下。
「可能嗰日我返過去執貨。」他說。
外婆沒有抬高聲音:「執貨唔係收舖。」
「寫低嗰陣順手咁寫啫。」
「邊日寫低?」
何志鵬望向三個姊妹。大姨低頭收拾桌上的紙杯,母親沈淑賢把事故表移到一旁,細姨仍按着手袋拉鏈。三個人都沒接話。
嘉言把筆擱在簿旁,只問:「呢行係咪你寫?」
「個名係我。」
「後面六個字呢?」
何志鵬用拇指擦過「十五時」的「五」。末筆向內勾,是他寫銀碼時的習慣;旁邊的「收」少了一橫,也是他的字。
「係我寫。」他說,「但唔係六月十七號寫。」
外婆問:「幾時?」
「第二朝。十八號,喺醫院出面。」
大姨手裏的紙杯凹了一塊。何志鵬看見了,仍把話說完:「嗰日三點,我冇去。冇收任何一間舖,亦冇返過舊屋。」
沒人接話。走廊有餐車經過,膠輪隔着門縫一下一下響。鄧主任站在文件櫃前,本來準備離開,手又放回椅背。
外婆只問:「咁你去咗邊?」
何志鵬先記起九百元,再記起二十四箱碗碟。那時舊舖生意已差,星期日不開門,他卻接了供應商一單現金散工,從北渡貨倉送貨到潮生酒家。下午兩點開車,搬完還要等人點數,做完即收九百,不入公司帳。
「爸爸星期一架復康車連陪診要八百六。」他說,「戶口唔夠。我諗住做完嗰轉,起碼下星期唔使再問你哋攞。」
母親看着他:「你可以講。」
「嗰陣個個都話自己畀得最多。」
「所以你就唔去?」
「我以為四點有人接。」何志鵬說得快了一點,「輪值表係咁排。我遲一個鐘,唔係成日冇人。」
外婆翻回前一頁。六月十六日晚上的輪值用鉛筆寫着,誰買粥、誰洗床單、誰忘了把助聽器放回盒內,都有記。十七日下午一時四十分那筆「食半碗粥」之後,只有空白。
「你以為有人接,係因為你問過,定係因為張表有個名?」她問。
何志鵬沒有回答。
那天下午,蘇玉蟬替同事頂夜更,離家前在廚房打了三個電話。何志鵬接過,答應三時到。他沒有再致電父親,也沒有確認下一個人是否提早。他把九百元放進褲袋,腦裏仍是星期一那八百六十元:這一趟做完,星期一的車錢便有了。
「你要搵錢,我知。」外婆說,「但有理由,唔會變成你去過。」
何志鵬看着頁角的一百七十六元。那是他當晚從貨倉截的士趕回舊屋的車資。後來他提出四兄妹攤分,大姨說探父親的車錢不應計,外婆仍把數目寫進簿裏,旁邊註明「阿鵬付」。車牌早忘了,司機走哪條隧道也記不起。他記得那筆錢最後沒有人夾。
嘉言問:「你實際幾點到?」
「十點四十幾。」
「四十幾係四十一,定四十九?」
「我唔肯定。」他望向「二十二時五十五分,車到,送院」那一行,「我入門冇耐,架車就到。應該十點四十至五十之間。」
「咁我寫範圍,唔寫一個扮準確嘅時間。」
嘉言在自己的紙上寫下:何志鵬稱約二十二時四十分至五十分到達,待其他紀錄核對。寫完,她問:「十五時嗰行點解會出現?」
何志鵬舔了舔乾裂的下唇。第二天早上,家人在急症病房外等消息,有醫護人員問何啟昌當日由誰照看、多久有人探一次。沒有人要求他們交出這本簿,但有人從外婆的藍布袋裏取出來,說八個人各自把原定時段填回去,至少大家答的版本不會相撞。
簿在膠椅之間傳了一圈。何志鵬排在最前。他本來負責三時,便寫下三時;星期日沒有收舖,他仍把平日那六個字抄了上去。
「邊個叫你哋填?」嘉言問。
「我唔記得邊個先開口。」
大姨立刻說:「嗰晚亂成咁,唔好又逼人認一句說話。」
「我冇話係你。」何志鵬看着她,「我只認我自己嗰行。」
母親說:「我哋驚醫院見到成日冇人,之後唔肯畀爸爸返屋企。爸爸一路都話唔入院舍。」
外婆把手按在空白處:「佢以前講過,唔等於嗰晚仲答得到。姑娘問你哋發生過乜,冇叫你哋寫一日個個都嚟過。」
鄧主任輕咳一聲:「蘇婆婆,二〇一二年嘅家庭紀錄,我哋無權判斷。今晚嘅事故調查可以分開處理。」
「舊簿唔歸你判斷。」外婆說,「但你哋今晚張表,未見我吞藥就寫確認吞藥,未見我返房就寫房內休息。阿鵬嗰行都係咁嚟——本來應該做,之後就寫成做咗。點分開?」
鄧主任沒再提分開,只說院方會保留原始版本和每次修改。嘉言把舊簿拉近一點,沒讓舅父直接劃掉那行字。
「唔好擦。」她說,「原來寫過乜都要留。另頁更正,寫今晚日期、你幾時補寫、實際幾時到;唔肯定嘅部分照寫唔肯定。」
何志鵬問:「寫咗又可以點?」
「至少下次唔會有人指住呢頁,話你已經承認三點嚟過。」
外婆從簿尾抽出一張空白的藥物收據。嘉言說收據太薄,向鄧主任要了一張院舍便箋。鄧主任遲疑片刻,仍從文件夾裏取出來。嘉言在頂端註明此頁為何啟昌照顧簿的附加更正,不覆蓋原紀錄,再把紙推給何志鵬。
他握筆很久,寫下:本人何志鵬,於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七日十五時未有到訪。「十五時,收舖後到」一行由本人於翌日上午補寫,與事實不符。本人約於當晚二十二時四十分至五十分到達,準確時間待核。
最後一個「核」字寫得很重。簽名後,他把今夜時間也填上。嘉言拍下原頁和更正頁,讓兩張紙同時入鏡,再把便箋夾在六月十七日後面。
何志鵬只更正了自己那一行,前面還有七個名字。細姨把手袋放到腿下,大姨不再碰紙杯,母親只盯着自己名字旁的時間。
何志鵬放下筆,轉向鄧主任:「舊事我寫咗。咁聽日一對一嗰四百八十點計?如果四兄妹分,每人一百二。」
「我未話要一對一。」外婆說。
鄧主任解釋,那是家屬提出額外陪行時的收費;風險評估完成前,院方仍會暫時要求職員陪同她離房。嘉言隨即要求在會議紀錄寫明:家屬尚未同意付費安排,蘇玉蟬本人亦未接受以收費陪行取代其他方案。
何志鵬皺眉:「而家最緊要係安全。」
「安全要寫清楚係邊個決定、用邊個嘅錢。」外婆說,「唔係你撳完除號就算。」
嘉言記下這句話的意思,沒有照抄語氣。隨後她翻到今晚的通話摘要,讀出何志鵬要求刪除的項目:「現金、舊匙。」
他剛簽過名,聲音仍有些啞:「嗰啲係私人嘢,同失蹤無關。」
外婆把藍布袋放到桌面:「本簿喺邊度拎返嚟?」
大姨說:「舊屋囉。」
「舊屋三年前交吉,櫃桶都拆咗。」外婆看着何志鵬,「兩箱簿同啟昌啲覆診紙,係阿鵬搬走。」
何志鵬承認,紙箱放在宏景工廈五樓的儲物房。外婆幾個月來催他帶她去整理,他總說貨多、電梯壞,或者下星期再算。上月探訪時,他把一條黃銅匙交給她,連同進門所需的號碼寫在舊名片背面。
「我係畀你保管,冇叫你自己去。」他說。
「我問過你六次。第六次你畀匙我,冇講條匙只可以坐喺櫃桶。」
「你嗰日仲帶住現金,一個人去工廈,畀院舍寫落去,只會話你風險更高。」
「所以你叫佢哋刪?」
何志鵬沉默了一會兒,承認他不想風險評估把舊匙當作她會再次自行外出的證據。他也不想姊妹追問,母親的文件一直放在他的儲物房,為甚麼幾個月都取不回來。
「我係想幫你。」他說。
外婆把未拆封的早藥翻到背面。白色藥袋上有四行鉛筆字,字跡歪斜,其中兩個數字帶着重影:八時十二分,出門;八時二十一分,十六號專線小巴;八時四十九分,宏景;九時零六分,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