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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報了自己失蹤》 柯不悔

第一話 失蹤人口:顧亦寧

第 1 話 · 免費

報案室的日光燈有一枝在閃。不是壞到完全熄滅,而是每隔七八秒就暗一下,像有人在天花板上眨眼。我坐的那張鐵椅扶手冰冷,冷得不像九月底的港島,倒像剛從冰箱裡拿出來。走廊傳來煙味,混著消毒水,有人在後樓梯偷偷抽煙,有人剛拖過地。

我把公事包放在大腿上,雙手按著,怕它自己打開。

值日官是個年輕警員,制服袖口熨得很直。他問我要報什麼案,我說失蹤人口。他問失蹤的是誰,我說是我。

他停了筆,抬頭看我。我知道自己看起來是什麼樣子:白襯衫皺成一團,西褲膝蓋磨出兩塊亮光,外套搭在手臂上已經搭了一整天。十一天沒有好好睡,我的臉在自己也不認得的地方凹了下去,下巴長出一片參差的鬍渣。我經過警署門口那塊反光的玻璃時看了一眼,裡面那個人彎著脖子,像在向誰道歉。

我又看了一眼。確認那是我。

「先生,」年輕警員說,「你的意思是,你想報……你自己?」

「過去十一天,有另一個人用我的名字生活。」我說,「他上班,開會,見我的朋友,回我的家,陪我的妻子吃飯。我不在那裡。所以,從法律上來說,失蹤的是我。」

他沒有笑。這一點我很感激。他只是轉身走進後面的辦公室,過了兩分鐘,出來的是另一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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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方紀錄 編號:港島區報案室日誌,九月二十九日】

時間:一九四七時。

報案人:顧亦寧,男,三十九歲,保險精算師,任職灣仔某保險集團精算部。

報案內容:報案人稱自九月十八日起至今共十一日,有一名與其外貌完全相同之男子「頂替其生活」。報案人要求警方將其本人列為失蹤人口。

值日警員觀察:報案人神志清醒,表達流暢,但語速偏快,句子常未說完即轉入下一句。報案人多次旋轉右手中指一枚銀戒指。

接手人員:利淑儀警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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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是個矮壯的女人,肩膀很寬,站在我面前時兩腳分開,跟肩膀一樣寬,雙手插在腰帶上,好像我是一扇需要她守住的門。她的臉圓而黑,額頭三道橫紋深得像刻上去。嘴角叼著一根沒點燃的戒煙棒,說話時那根棒子上下動。

「顧先生。」她坐下,把一本小簿拍在桌上,簿子邊緣翻卷,寫滿了電話號碼。「我姓利。二十年,什麼報案都聽過。有人報自己的影子被偷,有人報隔壁在牆裡養鬼。你這個,我聽聽。」

她的頭微微側向一邊。我後來才知道,她聽人說話時總是這樣,好像要用一隻耳朵去接對方話裡掉下來的破綻。她右耳垂有一道撕裂的舊疤,短髮別在那隻耳朵後面,故意露出來。

我把事情從頭說了一次。

九月十八日早上,我照常七點十分出門。北角的家到灣仔的公司,我坐港鐵,港島綫,四個站,十分鐘。我記得在北角站月台上等車時看了一眼手錶,七點二十二分。我記得車門打開。

然後我記得的下一件事,是北角碼頭的長椅。

那是九月二十九日,今天,下午四點。一個清潔阿姨用掃把碰了碰我的皮鞋,問我是不是不舒服。我坐起來,渾身僵硬,喉嚨乾得說不出話。我的手機在外套口袋裡,電量剩百分之六。我打開它,看見日期。

中間的十一天,我一點都不記得。

「你失憶。」利淑儀說,「這個我們叫醫院,不叫警察。」

「不是失憶。」我說,「失憶的人,那十一天是空的。我的十一天不是空的。」

我把手機推過去給她看。

十一天裡,我的電話撥出了四十三個電話,發出了兩百一十七條訊息。我回覆了部門主管關於第三季度賠付模型的電郵,語氣比我平時更客氣。我在群組裡祝一個大學同學生日快樂,還加了一個蛋糕圖案,我從來不用那些圖案。我跟我的妻子說晚上想吃蒸魚,說今天會早點回家,說我愛她。

最後那一條,我也很少說。

「所以,」利淑儀用原子筆敲著桌面,敲得很慢,嗒,嗒,嗒,「你的手機做了很多事,你不記得。」

「不是我的手機做的,是他做的。」

「他是誰?」

「我不知道。一個跟我一模一樣的人。」

她看了一次手錶。我注意到她每次要說重要的話之前都會先看一次手錶,好像時間是她的證人。

「顧先生,你太太知道你今天在這裡嗎?」

「我打給她了。」我的拇指又開始轉那枚戒指。戒指是父親留給我的,舊銀,戒面磨得平平的,什麼花紋都沒有了。「她說我昨晚在家。她說我前晚也在家。她說這十一天我每晚都在家,還說我這陣子比較累,叫我早點回去休息。」

「那不就是了。」

「她說的那個人不是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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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一】報案人手機八達通應用程式紀錄(經報案人同意檢視)。

九月十八日至二十八日,每日上午七時十九分至七時二十六分之間,於北角站入閘;每日上午七時三十四分至七時四十分之間,於灣仔站出閘。共十一次,無一日缺漏。

警員備註:紀錄顯示報案人所述「失蹤期間」,其出行模式與平日完全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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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那條紀錄對我不利。我自己打開過它,在碼頭的長椅上,一條一條往下滑,滑到手指發抖。每一天都是我。每一天都準時。比我平常更準時。

我平常會遲到。不多,三四分鐘,因為我在月台上會讓過一班太擠的車。那十一天,一班都沒有讓。

「我要求你們調公司的閉路電視。」我說。

利淑儀把戒煙棒從嘴角拿下來,放在桌上,很整齊地擺成一條直線。

「顧先生。我坦白說。你走進來,說有人假扮你。你太太說沒有。你的八達通說沒有。你的電話說沒有。你要我調閉路電視,調了,畫面裡是你,那怎麼辦?你會說那個不是你。我怎麼證明?」

「你不用證明。」我的聲音開始發抖,雙手不知什麼時候握成了拳頭,按在桌上。「你只要讓我看。看了,我自己會知道。我自己的臉,我自己會知道。」

她看著我的拳頭,很久。

然後她拿起小簿,翻到一頁空白,說:「公司叫什麼名字?保安部電話多少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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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方紀錄 補充】

二〇二一時,利淑儀警長致電報案人任職公司大廈保安部,以跟進「一宗報案人自述之身份冒用事件」為由,要求保存九月十八日至二十八日之大堂及精算部樓層閉路電視片段。

保安部主管表示片段一般保存三十日,可予提供,但需公司法務部同意。

二一一五時,公司法務部經電郵同意,惟要求報案人本人在場。

利警長備註:「報案人主動要求在場。請同事留意其情緒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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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在灣仔海旁一幢玻璃大廈的二十六樓。晚上十點,大堂的燈只開了一半,雲石地面映著電梯門的金色,冷氣很強,吹得人手臂起雞皮疙瘩。保安部在地庫,一間沒有窗的房間,牆上掛著十六個小螢幕,每個都是灰綠色的,畫面裡的走廊和電梯空無一人。

保安主管姓麥,五十多歲,穿著一件太緊的制服。他看見我,愣了一下。

「顧先生?你今天不是……」

「今天不是什麼?」

「沒什麼。」他搓了搓手,「你今天早上九點多才下來拿過包裹,我以為你走了。」

利淑儀看了我一眼。我今天早上九點,按我的記憶,在北角碼頭的長椅上,不省人事。

麥主管把九月十八日的片段調出來。快轉的時候,畫面發出沙沙的雜訊,灰綠色的人影在大堂裡一跳一跳地移動,像一群沒有重量的魚。

七點三十九分。大堂閘機前出現一個穿深灰色西裝的男人。

麥主管按了暫停。

我彎下腰,把臉湊到螢幕前。

那是我。

中等身材,肩膀內收,脖子向前伸,好像隨時在向誰低頭。三七分的短髮,梳得整整齊齊,一根都沒有垂下來。他左手拿著公事包,右手——右手舉起來,拇指在中指上轉了一下。

我低頭看自己的右手。拇指停在戒指上。

「繼續。」利淑儀說。

我們看了兩個小時。

那個人每天七點三十幾分走進大堂,拍卡,搭電梯上二十六樓。精算部的走廊攝影機拍到他坐在我的位置上,打開我的電腦,用我的方式把兩部螢幕一橫一直地擺。中午十二點四十分,他跟部門的兩個同事下樓吃飯,一個是阿彭,一個是新來的實習生。他們在電梯裡說話,他笑了。我看著他笑,是一邊嘴角往上揚的那種笑,苦的,好像自己也不覺得好笑。

那是我的笑。我在鏡子裡見過很多次。

第四天,他開了一個會。會議室有玻璃牆,攝影機拍得到他站起來,指著投影屏幕上的一條曲線,說了很久。我記得那條曲線。那是我在九月十七日下午畫了一半的東西,一個關於長期護理保險的死亡率假設。我畫到一半,被一個電話打斷了,打算第二天再做。

他替我畫完了。

「顧先生。」利淑儀的聲音在我後面,很近,「你坐下。」

我才發現自己站著,雙手按在控制台上,呼吸急得像剛跑完樓梯。我坐下,雙手放在大腿上,一下一下地搓,布料被搓得發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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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二】公司精算部九月二十一日會議紀錄(由部門秘書提供)。

出席:部門主管、顧亦寧、彭嘉誠、另三人。

議題三:長期護理保險死亡率假設修訂。顧亦寧匯報,建議採用修訂後之選擇期假設,並提出兩項敏感度測試。主管表示「顧的分析比平時更清楚」。

秘書備註:會後顧先生主動替大家收拾杯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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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來不收拾杯子。

我知道這樣說很可笑。一個男人報警,說有人偷了他的人生,證據是那個人比他更有禮貌。但那就是我看到的。那個人不是在模仿我。模仿的人會做得太用力,會把特徵誇大,會讓你一眼就看出破綻。那個人不是。那個人是在過我的生活,而且比我過得好一點點。

好一點點。剛好一點點。準時上班,收拾杯子,畫完曲線,對妻子說愛她。

「你看得出分別嗎?」利淑儀問。

我想說看得出。我想說他的肩膀比我直,他走路比我快,他的頭髮太整齊了,我這十一天根本沒有梳過頭。可是我又想,我這十一天,到底在哪裡?如果我不在,是誰讓我的頭髮變成現在這樣?

我摸了摸後腦。有一撮頭髮被睡扁了,貼在頭皮上,硬硬的。

像在一張長椅上睡了很久。

「看不出。」我說。

她沒有說話。房間裡只有十六個螢幕在低低地嗡著,還有麥主管在角落吃花生的聲音。我聞到花生的油味,胃縮了一下,才想起自己今天什麼都沒吃過。

「利警長。」我說,「你相信我嗎?」

她把戒煙棒放回嘴裡,咬著,看著螢幕,說:「我相信螢幕上有一個人。」

「那個人不是我。」

「我相信你相信。」

那不是我想聽的答案。但是那一刻,我知道那已經是她能給的最多的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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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方紀錄 利淑儀警長個人筆記,未存檔】

報案人觀看片段期間,出現呼吸急促、雙手摩擦大腿等焦慮反應。多次以手觸摸後腦及右手戒指。

片段中男子外形、衣著、姿態與報案人高度吻合。唯一差異:片段中男子頭髮整齊,報案人頭髮凌亂。此差異可以「報案人今日未有整理儀容」解釋。

另:保安主管稱今晨九時許曾見報案人到地庫領取包裹。報案人否認。已要求調閱該時段片段。

問題:如報案人所述屬實,今晨來取包裹的是誰?如報案人所述不實,他今晨在這裡做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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麥主管說,最後一天的片段要從另一部伺服器調,因為九月二十八日是星期日,大廈的系統會自動把週末的片段分開存。他說要十五分鐘。

利淑儀出去打電話。我聽見她在走廊裡用很短的句子說話,「是」、「知道」、「今晚」、「我自己處理」。她的聲音粗啞乾脆,像在對講機裡說話。

我一個人坐在地庫的保安室,對著十六個灰綠色的螢幕。

我想起我父親。

我不知道為什麼那時會想起他。也許是地庫太冷,冷得像醫院。我父親在我三十三歲那年去世,肺癌,在律敦治醫院住了四個月。最後那段日子,他已經說不出話。他以前也不怎麼說話,他是個會計,一輩子在一間船務公司數別人的錢,回家以後就坐在窗邊聽收音機。

我小時候住過一次醫院,七歲,跌斷手腕,左手,現在腕內側還有一道疤。那晚父親要回去上夜班,我哭著不讓他走。他蹲下來,在我面前做了一個手勢。

右手舉起來,拇指按住中指的第二節,另外三根手指併攏,在胸口輕輕點兩下,然後手掌翻過來,朝向我。

他說,這個意思是:我數過了,我會回來。

他是個會計。對他來說,數過了,就是確定了。

那之後三十年,那個手勢只屬於我們兩個人。我考大學前一晚,他在門口做給我看。我結婚那天,他坐在第一行,做給我看。他在醫院最後一個星期,已經舉不起手,我在他床邊做給他看,他的眼睛動了一下。

他走了以後,這個手勢就沒有人知道了。我沒有告訴過若芸。我沒有告訴過任何人。不是秘密,只是太小了,小到說出來就會碎。

戒指是他走後,護士從他手上除下來交給我的。他戴了四十年,戒面磨平了。現在我戴著,每次緊張,就去轉它。

「好了。」麥主管說,「九月二十八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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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三】大廈閉路電視片段目錄。

九月二十八日(星期日)。精算部樓層走廊攝影機(編號二六丙)。

錄得人流:全日一人。

進入時間:一七〇二時。離開時間:一七三九時。

保安部備註:該員工以個人職員證拍卡進入,按大廈規定屬正常加班紀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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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淑儀回來了,站在我身後。我感覺到她的影子落在我的肩膀上。

星期日下午五點零二分,精算部的走廊空空蕩蕩,燈只開了一半。電梯門打開,那個人走出來。

他穿著一套我不認識的西裝。

深藍色的,不是我有的任何一套。我的西裝全都是灰的,深灰、淺灰、炭灰,若芸常說我的衣櫃像一幅水墨畫。這套是深藍,剪裁很貼身,肩膀的線條很直,直得把那個人的肩膀都撐開了一點。

他沒有走向我的座位。他沿著走廊一直走,走到盡頭,停在那部攝影機正下方。

然後他抬起頭。

灰綠色的雜訊在他臉上流過,像水。畫面的解像度不高,我看不清他的眼睛,只看得見他的臉朝上,正正對著鏡頭,對著三十秒之後、七十二小時之後,坐在地庫裡看這段片段的人。

對著我。

他舉起右手。

拇指按住中指的第二節。另外三根手指併攏。在胸口輕輕點兩下。手掌翻過來,朝向鏡頭。

我聽見自己的椅子倒在地上的聲音。

我不記得自己站起來。我只記得我的臉幾乎貼在螢幕上,冰冷的玻璃貼著我的鼻尖,灰綠色的光把我的手照得像死人的手。我看著那個人的右手,看著他中指上的東西。

畫面太模糊了。我看不清那是不是一枚戒指。

「顧先生。」利淑儀說,「顧先生,那是什麼?」

我想說話。句子在喉嚨裡斷成好幾截,一截一截往上湧,湧到嘴邊又沉下去。

「那是……我父親……那只有我們……」

「你父親在哪裡?」

「六年前。」我說,「死了。六年前就死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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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方紀錄 利淑儀警長個人筆記,未存檔】

二三五八時。報案人觀看九月二十八日片段時情緒崩潰,稱片段中男子所做手勢為其與已故父親之間的私人手勢,「世上沒有第三個人知道」。

我請保安主管重播三次。手勢清楚,動作完整,約四秒。

報案人堅持該手勢無人知曉。

但:報案人本人知道。

如片段中男子即為報案人本人,則報案人此刻之反應,是演出,還是真的不記得?

另:報案人稱其西裝全為灰色。片段中男子所穿為深藍色西裝。已記下剪裁特徵,明日查證。

另:今晨九時領取包裹之片段,保安主管表示「那部攝影機那一段剛好沒錄到」。

我不相信「剛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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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大廈的時候已經過了午夜。灣仔海旁的風很大,帶著海水和柴油的味道,吹得我的外套在手臂上啪啪地響。利淑儀走在我旁邊,兩手插在皮夾克口袋裡,一句話都不說。

她要替我叫車。我說不用,我自己坐的士回北角。

「回家?」她問。

「回家。」

「你太太在家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「她說你這十一天都在家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她停下來,從口袋裡拿出那根戒煙棒,看了看,又放回去。「顧先生,我明天會查那套西裝。我會查那個包裹。我會查你這十一天的信用卡。你今晚回去,什麼都不要做,睡覺。明天早上十點,你來警署找我。」

「如果明天早上十點,來警署找你的是他呢?」

她看著我。路燈從她頭頂照下來,把她額頭上那三道橫紋照得更深了。

「那我會問他,」她說,「你父親教你那個手勢的時候,你幾歲。」

我愣住了。

「七歲。」我說,「我七歲。左手斷了,在醫院。」

「好。」她點點頭,好像把這個數字寫進了她心裡那本小簿,「明天見。」

的士在英皇道上往東開,經過一間又一間拉了閘的店舖。我坐在後座,右手放在膝蓋上,拇指一直轉著那枚戒指,轉得指節發痛。車窗玻璃映出我的臉,一格一格的街燈從那張臉上掠過,每掠過一次,那張臉就暗一下,亮一下。

我一直看著它。

我在確認那是我。

在北角的住所樓下,我付了車錢,站在大廈門口的信箱前面,把手機拿出來。電量剩下百分之二。我打開相簿,最新的一張照片是今天下午四點十二分,在北角碼頭,不是我拍的——我不記得拍過。照片裡是海,是一排長椅,是長椅上一個睡著的男人。

穿著皺巴巴的白襯衫,深灰西褲,外套搭在手臂上。

拍照的人站在他的正前方。

照片的角落,入鏡了一點點拍照者的手。右手。中指上,有一枚戒面磨平了的舊銀戒指。

手機在我手裡震了一下,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