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話 衣櫃裡的深藍色
家裡的燈是開著的。
我在走廊上就看見了。門底下那一條縫漏出米白色的光,很暖,很安靜,像一條鋪在地上的毛巾。北角這座舊樓的走廊只有一盞感應燈,我站得太久,它熄了,只剩那條光。
我聽見琴聲。
很輕,斷斷續續,是一段練習曲。同一個小節彈了三次,每一次都在同一個音上停住,停一下,再重來。那是若芸在等人的時候會彈的東西。她說手指要動,心才不會亂。
我沒有用鎖匙。我按了門鐘。
我不知道為什麼。可能是我想知道,開門的人看見我,第一個表情是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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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四】北角住所大廈管理處訪客及住戶出入紀錄(由利淑儀警長於九月三十日調閱)。
九月十八日至二十八日:住戶顧亦寧每晚於七時至八時之間返抵大廈,每晨於七時十分前後離開。大廈正門閉路電視均有錄影。
九月二十九日:住戶顧亦寧於凌晨零時四十七分返抵大廈。
管理員備註:顧先生當晚在大廈門口信箱前站了大約十分鐘,看著手機,沒有上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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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開了。
若芸站在門口,手還搭在門把上。她穿著一件米白色的針織連身裙,外面披著一件淺灰色的長開衫,長到膝蓋。栗色的長捲髮用一條墨綠色的絲巾束在頸後,幾綹頭髮散下來,垂在肩上。她頸上那條細金鍊掛著一個小小的音叉吊墜,是她學生送的,她每天都戴。
她看著我。
她的眼睛又大又溫柔,看我的時候總是帶著一點憂慮。那一刻也是。她的眼睛從我的頭髮看到我的鬍子,看到我皺成一團的白襯衫,看到我手臂上的外套。
然後她伸出手,輕輕碰了碰我的手臂。
她說話之前總會這樣做。碰一下,像彈琴之前先把手指放在琴鍵上,確認那個音還在。
「你回來了。」她說,「警署那邊,怎麼樣?」
我站在門口,沒有動。
「你知道我去了警署?」
「你打過電話給我。」她微笑了,那個笑容停留在她嘴角的時間,總是比別人長一點點,「下午五點多,你說你在警署,說你要報案。我問你報什麼,你說回來再說。」
那是真的。我打過。我在北角碼頭醒來以後,打的第一個電話就是給她。
「你還記得我那時候說什麼嗎?」我問。
「你說,」她想了一下,每一句話都像事先想好的,「你說你不見了十一天。」
「你相信嗎?」
她沒有回答。她只是握住我的手,把我拉進屋裡,關上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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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裡很冷清。
米白色的牆,米白色的沙發,米白色的窗簾。客廳一角是她的直立式鋼琴,黑色的琴蓋打開著,譜架上放著一本翻開的練習曲。茶几上一杯喝了一半的洋甘菊茶,已經涼了,茶包泡得發黃,吊在杯邊。
一切都是我記得的樣子。
一切又都好像被人擦過一遍。太乾淨了。茶几上沒有我平時亂放的保險精算期刊,沙發扶手上沒有我搭著的領帶。門口的鞋櫃,我的皮鞋整整齊齊地排成一行,鞋頭全部朝外。
我從來不會把鞋頭朝外。
「亦寧。」若芸說,「你坐下,我給你倒一杯水。」
我沒有坐。我站在客廳中間,雙手放在身側,拇指一直在轉那枚戒指。轉一圈,停,再轉一圈。
「若芸,我問你。這十一天,我在哪裡?」
她倒水的手停了一下。只有一下。然後她把水倒滿,走過來,把杯子放在我手裡。杯子很冰。
「在家。」她說,「每晚都在家。」
「每晚?」
「每晚七點多回來。我們一起吃飯。你吃完會在書房看一會兒文件,十一點前睡覺。」她坐下,坐在沙發的最前面,只坐了三分之一,背挺得很直,沒有靠著椅背。那是她教琴的坐姿,二十年來改不了。「星期二你說想吃蒸魚,我買了一條石斑。星期四你陪我去灣仔聽了一場學生的演奏會。星期六,我們去了太古城看電影。」
「看什麼電影?」
她說了一個名字。我沒有聽過。
「我不記得。」我說,「這些,我一樣都不記得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她輕聲說。
我看著她。
「你知道?」
她低下頭,看著自己的手。她的手放在膝蓋上,十隻指甲剪得極短,右手的小指微微彎著,是長年彈琴彈出來的。那隻小指在她的裙子上,輕輕地、無聲地敲了幾下。然後另外四隻手指也跟著動了。她在膝蓋上彈一段琶音,沒有聲音,一個音接一個音,由低到高。
她焦慮的時候就會這樣。
「亦寧,」她說,「你這十一天,每晚睡覺之前,都會問我一個問題。」
「什麼問題?」
她抬起頭。
「你問我,如果有一天,你不見了,我會不會認得出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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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五】秦若芸與報案人之通訊紀錄(經秦女士同意檢視)。
九月十八日至二十八日:雙方每日均有文字訊息往來,平均每日十二條。內容主要涉及晚餐、接送、日常生活安排。
九月二十四日 二十二時十四分,報案人發出:「如果我變了,你會告訴我嗎?」
秦若芸回覆:「你沒有變。你只是累了。」
九月二十四日 二十二時十五分,報案人發出:「那如果不是我變了,是我換了呢?」
秦若芸未有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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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走進睡房。
她沒有跟進來。我聽見她坐回鋼琴前面,打開琴蓋,又彈起那段練習曲。同一個小節,在同一個音上停住,停一下,再重來。
睡房的燈是暖黃色的。床鋪得很整齊,被子摺成長方形,兩個枕頭並排。我那一邊的床頭櫃上,放著一本書,一副眼鏡,一杯水。
我不戴眼鏡。
我拿起那副眼鏡。黑色的膠框,很普通,鏡片很薄。我把它戴上,房間輕輕地晃了一下,變得清楚了一點點,又好像沒有。是一副度數很淺的眼鏡,淺得像是戴來給別人看的。
我把它放下。
衣櫃在床的另一邊,兩扇推拉門,一邊是她的,一邊是我的。我拉開我的那一扇。
裡面是一片灰色。深灰、淺灰、炭灰,一套一套掛著,像若芸說的,一幅水墨畫。我的襯衫疊在下面的格子裡,白的,淺藍的,一件一件。
我用手指一套一套撥過去。
撥到最後一套的時候,我的手指停住了。
深藍色。
它掛在最裡面,貼著衣櫃的側板,外面罩著一個透明的防塵袋。那種深藍色很深,深到在暖黃色的燈下幾乎是黑的,只有布料的紋路在燈光裡泛出一點點藍。肩膀的線條很直,直得像有一個看不見的人正站在裡面。
我把它拿出來。
防塵袋上貼著一張小小的標籤,是一間在上環的裁縫店。標籤上用原子筆寫著:顧先生,九月十九日量身,九月二十六日取。
九月十九日。我不見的第二天。
我把防塵袋拉開。西裝的內袋繡著三個字母:K.Y.N.。我的英文名字縮寫。
我把它拿起來,貼在自己身上,對著衣櫃門上那面鏡子。
鏡子裡的男人,穿著一件皺巴巴的白襯衫,拿著一套深藍色的西裝貼在胸前。他的頭髮亂了,前額垂下幾撮,後腦被睡扁的那一撮還翹著。他的眼白佈滿了血絲,眼珠在鏡子裡來回移動,好像在確認那個人是不是真的。
那套西裝的肩膀,剛剛好。
剛剛好到每一條縫線,都貼著他的肩膀。
我看了自己很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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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方紀錄 利淑儀警長個人筆記,未存檔】
九月三十日 〇八一五時。致電上環某裁縫店。店主確認九月十九日有一名「顧先生」到店量身,訂造深藍色羊毛西裝一套,九月二十六日取貨,以現金付款。
我傳了報案人的相片給店主。
店主回覆:「是他。他很有禮貌。量身的時候,他說想要一個不一樣的顏色,說他以前穿得太灰了。」
我問店主,那位顧先生當時有沒有戴戒指。
店主說:「有。右手中指,一隻很舊的銀戒指。量袖長的時候他除下來放在桌上,我還說這戒指很有歲月。他說是他爸爸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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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裝的外袋裡有東西。
我摸到的時候,以為是一張收據。很硬,很小,卡在口袋的角落。我把它拿出來,放在掌心。
一張卡。白色的,比名片小一點,四個角修成了圓角。卡的正面印著一行深綠色的字:
靜衡身心診所
底下是一個地址,上環,皇后大道中一座大廈的十二樓。還有一個電話號碼,和一行很小的字:「覆診請預約。」
我把卡翻過來。
背面是一張表格。上面印著「病人姓名」、「覆診日期」、「時間」三欄。病人姓名那一欄,用藍色原子筆寫著:顧亦寧。
那是我的字。
不是像我的字。是我的。「寧」字最底下那一橫,我總是寫得太短,短得像寫字的人在最後一刻猶豫了一下,縮了手。這張卡上的「寧」,也是這樣。
覆診日期那一欄,蓋著四個藍色的印章:
九月十九日。九月二十二日。九月二十五日。九月二十八日。
每隔三天。
最後一個印章下面,還有一行手寫的預約:
十月一日,下午四時。
我拿著那張卡,坐在床邊。床墊很軟,我陷下去一點。房間裡很靜,只聽得見客廳那段練習曲,在同一個音上停住,停一下,再重來。
九月二十八日。星期日。下午五點三十九分,那個人離開公司。
那之後,他去了哪裡?
我低頭看自己的手。我的雙手放在大腿上,一上一下地搓,搓得西褲的布料發熱,發燙。我在害怕。我知道。我的呼吸很急,急得一口氣沒吸完,下一口已經要進來了。
「亦寧。」
若芸站在房門口。
她不知道在那裡站了多久。她沒有進來,一隻手扶著門框,另一隻手在身側,手指在裙子上輕輕地動。越動越快,節拍卻一點都不亂。
「你看見了。」她說。
「這是什麼?」我舉起那張卡。
她看著那張卡,看了很久。她的眼睛沒有看我。她看著卡,一片空白,像看著一個陌生人。
「那是你的。」她說,「你上星期買的西裝。你說你想換一個顏色。」
「那張卡呢?」
「我不知道。」她的聲音變得更輕了,她別過頭去,看著睡房的窗。窗外是對面那座樓,一格一格的燈,大部分已經熄了。「你沒有告訴我你在看醫生。」
「我沒有在看醫生。」
「亦寧。」她說,「你沒有告訴我的事,你怎麼知道你沒有做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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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六】秦若芸口供(九月三十日上午,由利淑儀警長於報案人住所錄取)。
問:你丈夫說過去十一天他不在家。你怎樣看?
答:他在家。每晚都在。
問:他這十一天有沒有什麼不同?
答:他比較……好。他比較有耐性。他會陪我練琴,以前他不會。他會問我今天過得怎麼樣。
問:你覺得那是你丈夫嗎?
答:(沉默約十秒)是。
問:你肯定?
答:他是我丈夫。他知道我們家裡每一樣東西放在哪裡。他知道我喝茶要放多少蜜糖。他知道我外婆的名字。
問:你丈夫說他有一個跟他父親之間的手勢,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。你知道嗎?
答:(停頓)不知道。他從來沒有跟我說過他父親的事。他很少說。
問:那這十一天呢?
答:(沉默約二十秒)這十一天,他說了。
問:他說了什麼?
答:他說他父親是一個會計。說他父親臨走之前,在醫院裡,一直想做一個手勢,可是手舉不起來。說他那時候不明白那個手勢是什麼意思。
問:然後呢?
答:然後他說,現在他明白了。
利警長備註:口供期間,秦女士雙手手指一直在茶几上做彈琴動作,無聲。節奏穩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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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十點,我坐在報案室那張冰冷的鐵椅上。
日光燈那枝還在閃。七八秒,暗一下。走廊的煙味比昨晚淡了,消毒水的味道更重,有人剛剛拖過地,地磚上還是濕的,映著燈管慘白的光。
我穿著昨天那件白襯衫。我沒有換。那套深藍色的西裝還掛在衣櫃裡,我沒有碰它第二次。
利淑儀走進來的時候,嘴角叼著那根戒煙棒。她今天沒有穿制服,穿一件磨舊的黑色皮夾克,配牛仔褲,腰間還是掛著一部對講機。她在我對面坐下,兩腳分開,雙手插在腰帶上,看著我。
她先看了一次手錶。
「顧先生。」她說,「你父親教你那個手勢的時候,你幾歲?」
我知道她會問。我整夜都在等她問。
「七歲。」我說,「左手手腕斷了,律敦治醫院。那晚他要上夜班,我不讓他走。」
她的頭微微一側,那隻有舊疤的右耳對著我。她聽了很久,好像我說完了,那句話還在空氣裡,她還在聽它的回音。
「好。」她說。嘴角扯了一下,很淺,像是勉強承認我說得對。
「好是什麼意思?」
「好的意思是,你是昨晚那個人。」她把一張紙推過來。那是一份影印本,裁縫店的收據,「你太太說,那套西裝是你上星期買的。裁縫店老闆也說是你。他還說,那個人量身的時候,把戒指除下來放在桌上。說是他爸爸的。」
我低頭看自己的右手。拇指按在戒指上。
我從來沒有把它除下來過。六年。洗澡的時候也沒有。
為了證明,我當著她的面把戒指往外轉。它卡在指節上,轉不出來。六年了,指節比戒指粗了一點點,要除下來,得用肥皂。戒指底下那一圈皮膚,白得像從來沒有見過光,比旁邊的皮膚淺了兩個色號。
利淑儀看著那一圈白,沒有說話。
「一個會把戒指除下來放在桌上的人,」我說,聲音越來越快,「手指上不會有這一圈。那個人的手指上……他的手指……你去看他的手指,你就知道……」
我沒有說完。我不知道那個人的手指上有沒有這一圈。我沒有見過他的手。我只在一張模糊的照片的角落,見過一隻戴著同一枚戒指的手。
「那不是我。」我說。
「我知道你會這樣說。」她用原子筆敲著桌面。嗒,嗒,嗒。那個節奏很不耐煩,可是她的眼睛不是。她的眼睛很細,很銳利,一直在看我的臉,「顧先生,我坦白告訴你。我上頭叫我把你的案轉介去醫院。社工,精神科,程序是這樣。」
「你會轉介嗎?」
她沒有馬上回答。她把戒煙棒從嘴角拿下來,放在桌上,擺成一條直線。然後她伸出手。
「那張卡。」
我把診所的覆診卡交給她。
她翻過來,看了一眼背面那四個藍色的印章,看了一眼那一行「十月一日,下午四時」。她把卡夾進她那本寫滿電話的小簿裡,合上。
「我會轉介。」她說,「程序是這樣。」
她站起來。走到門口,停了一下,沒有回頭。
「但是我今天中午,」她說,「剛好要去上環吃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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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方紀錄 利淑儀警長個人筆記,未存檔】
九月三十日 一二二〇時。上環皇后大道中某商業大廈。舊式大廈,大堂雲石地面有裂紋,升降機兩部,其中一部停用。
十二樓。走廊盡頭一扇木門,門旁一塊銅牌:靜衡身心診所。門鎖著。門上貼一張告示:「本診所只接受預約。逢星期一、四下午開診。」
今日星期二。
撥打卡上電話,轉駁至留言信箱。錄音為一把女聲:「靜衡身心診所,我們現在未能接聽你的電話……」未留言。
查公司註冊處:診所以有限公司形式註冊,成立日期為今年三月。董事一名,姓名與報案人無關。已抄下,待查。
查醫務委員會名冊:卡上未印醫生姓名,無法核對。
問題:報案人稱十一天內從未到過此地。卡上四個覆診印章,分別為星期五、星期一、星期四、星期日。
診所只在星期一、四開診。
星期五和星期日的印章,是誰蓋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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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方紀錄 利淑儀警長個人筆記,續】
一二四〇時。大堂保安員,姓鍾,六十多歲,坐在一張摺桌後面,面前一本訪客登記簿。
我出示委任證,問他認不認得相片中人。
鍾伯戴上老花眼鏡,看了三秒,說:「認得。顧先生。十二樓那間。」
我問他顧先生多久來一次。
鍾伯說:「好一陣子了。有時候一個星期來兩三次。很斯文,每次都簽名。」
我請他給我看登記簿。
九月十九日 一五一二時 顧亦寧 十二樓
九月二十二日 一五三〇時 顧亦寧 十二樓
九月二十五日 一六〇五時 顧亦寧 十二樓
九月二十八日 一七五五時 顧亦寧 十二樓
同一種筆跡。每個「寧」字,最底一橫都寫得很短。
我把登記簿往後翻。
九月三十日 〇九五二時 顧亦寧 十二樓
今天。今天上午九時五十二分。
報案人今天上午十時正坐在我的報案室裡。我親眼看見他。他身上的白襯衫還是昨天那一件,領口有汗漬,他沒有換衣服。
由上環到我的警署,最快的交通工具,八分鐘到不了。
我問鍾伯,今天早上那位顧先生,穿什麼衣服。
鍾伯想了想,說:「西裝。深藍色的。很新。」
我問他確定是同一個人。
鍾伯摘下老花眼鏡,用衣角擦了擦,看著我,好像我問了一個很奇怪的問題。
「長官,」他說,「我在這裡坐了十一年。我記得每一張臉。」
他頓了一下。
「不過今天早上他上去以後,到現在,還沒有下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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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利淑儀去了上環。
那天中午,我一個人在北角的家裡。若芸去了大學上課,屋裡很靜,只有冰箱偶爾響一聲。我坐在睡房的床邊,衣櫃的門開著,那套深藍色的西裝掛在最裡面,在暖黃色的燈光裡,黑得像一個人影。
我一直看著它。
下午兩點零七分,我的手機響了。一條訊息,來自一個沒有儲存的號碼。
只有一行字。
「明天下午四點。不要遲到。你已經遲到過一次了。」
我握著手機,看著那一行字,看了很久,久到螢幕自己暗了下去。
黑色的螢幕上,映出一張臉。長方臉,兩頰凹陷,眼白佈滿血絲,下巴的鬍渣參差不齊。
我看著它。
它也看著我。
那一刻,我忽然不能肯定,是誰在看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