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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九號不准認人》 黎未明

第2話 月台上的黃線

第 2 話 · 免費

灣仔的唐樓在晚上十一點,還是很吵。

樓下的電車一架接一架地駛過,叮叮兩聲,車輪壓過路軌的接口,咯噔咯噔,整幢樓的窗框都跟著輕輕地震。對面大排檔的鑊氣從窗縫擠進來,是豉椒炒蜆的味道,油和蒜頭爆香之後的焦甜。竇柏的屋子只有一百八十呎,一張床,一張書桌,一個塞滿校樣的書架,書桌上的檯燈是他在補習社教書時買的,燈罩的一角被煙頭燙黃了,是補習社那個老闆留下的。

他坐在書桌前,把筆記本攤開。

四十七頁筆記,每一頁的頁角都寫著日期和時間。他從第一頁開始翻,翻得很慢,每一頁都用拇指按住紙角,按平了,才翻下一頁。

翻到最新那一頁,那張紙巾夾在那裡。

他沒有把它拿出來。他只是看著它,看著那一行深棕色的眉筆字:三月十三日。

紙巾很薄,被他的手汗濕過一次,乾了以後微微起皺,像一片被雨打過的葉子。眉筆的字有一種粉質的邊沿,每一筆都有細細的顆粒,湊近了看,像一粒一粒極小的沙。

他摘下眼鏡,用襯衫的下擺擦了一遍。

然後他戴回眼鏡,從書架上拿下一疊白紙,一把尺,一支鉛筆,開始畫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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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畫表畫了三個鐘頭。

這是他的專長。十一年來,他每天校對別人的稿,一本書三百頁,他要找出每一個前後不一致的地方:第四十頁說主角穿藍色外套,第二百一十頁變成灰色;第十二章說事情發生在星期二,第十五章回憶的時候變成星期三。作者不會發現,編輯不會發現,讀者大多數也不會發現。只有他會發現,因為他會畫表。

他在白紙上畫了一條橫線,從三月一日畫到三月十五日,每一天畫一格。

然後他把四十七頁筆記裡,每一個證人提過的日子,每一件證物上的日期,都填進格子裡。

三月十二日那一格,填得滿滿的。工人休息室的口角,三名工友的證供,死者手機裡的一條短訊,地盤判頭辦公室的來訪紀錄。

三月十四日那一格,也填得滿滿的。側門的閉路電視,九時零五分,被告進入。九時十五分,鏡頭故障。十時,屍體被發現。警方的現場報告,法醫的驗屍報告,救護員的證供。

三月十一日,有兩項。三月十日,有一項。三月九日,有一項。

三月十三日那一格,是空的。

他盯著那一格空白,盯了很久。

窗外,最後一班電車駛過去了。叮叮。叮叮。聲音越來越遠,然後街上就只剩下大排檔收檔的聲音,鐵摺桌一張一張疊起來,哐啷,哐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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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空格本身不算什麼。

他知道。一宗案件的時間線,本來就不可能每一天都有事發生。控方只需要證明三月十二日有動機,三月十四日有機會,中間那一天發生過什麼,跟控罪無關。辯方也沒有提過那一天,因為辯方大概也不知道那一天發生過什麼。

可是他記得那個閉路電視技術員的話。

「系統紀錄顯示,那部鏡頭在三月份一共故障過兩次。」

「另一次的紀錄,好像不完整。」

「系統有一段時間的紀錄,被覆蓋了。」

然後控方律師站起來反對,說三月十四日之前的事,不在控罪的時間範圍之內。法官說反對有效。

竇柏翻到那一頁筆記。第十二個三角形畫在那裡,旁邊是他的小字:另一次故障,何時?被覆蓋,是誰?

他拿起鉛筆,在三月十三日那一格的空白裡,輕輕地畫了一個問號。

然後他翻開控方的證物清單。那是開審第一天,書記派給每一個陪審員的,一共十二頁,列出了控方呈堂的每一件證物,編號從 P1 到 P38。

他一行一行地看下去。

P7:地盤工人出勤紀錄,三月份。

他記得這一件。第三天,地盤的文員上庭作供,把出勤紀錄的影印本呈堂,證明被告在三月十二日和三月十四日都有開工。陪審員每人獲派一份影印本,夾在證物冊裡。

他打開證物冊,找到 P7。

出勤紀錄是一張表格,每一頁是一天,每一頁上面印著日期,下面是工人的名字,名字旁邊是上班和下班的簽名。影印得不太清楚,有些簽名糊成一團。

他一頁一頁地翻。

三月十日。三月十一日。三月十二日。

三月十四日。

他又翻了一次。三月十二日之後,就是三月十四日。

他把證物冊翻過來,看頁碼。每一頁的右下角都有一個手寫的頁碼,是控方律師事務所的人加上去的:P7-10,P7-11,P7-12,P7-14。

沒有 P7-1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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竇柏把眼鏡摘下來,擦了一遍,又擦一遍。

他把證物冊合上,放在書桌上,雙手壓在上面。

他知道他現在做的事,已經越界了。法官第一天就說過,陪審員不得自行搜集任何資料。他沒有搜集資料,他只是在看法庭發給他的東西。可是他看這些東西,是因為一張紙巾,一張紙巾是一個他本來應該報告的人給他的。

他應該明天一早,在開庭之前,找書記。

他應該說:法官閣下,我是第九號陪審員,我認識旁聽席上的一個人,她是被告的妹妹,十年前是我的學生。昨天散庭後,她在電梯裡交給我一張紙巾。

然後他會被撤換。然後那張紙巾會被當作證物,應念會被傳召,也許會被控藐視法庭,也許會被控妨礙司法公正。然後控方會說,被告的家人試圖接觸陪審員,這正好說明被告心虛。

然後三月十三日那一格,還是空的。

他坐在檯燈底下,把筆記本合上,壓在掌下。壓得很用力,掌心底下的硬皮封面,涼得像法庭的皮椅。

他沒有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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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訊第五天,他提早了二十分鐘到法院。

金鐘道在早上九點已經很熱,太陽照在高等法院的玻璃外牆上,反出一片刺眼的白。大樓門口排著一條長長的隊,是旁聽的市民和記者,保安一個一個地檢查手袋。竇柏拿出陪審員證,從側門進去,搭升降機上七樓。

電梯門打開的時候,他下意識地往裡面看了一眼。

裡面沒有人。

陪審員休息室的冷氣很大,大得他一進去就把毛背心拉了下來,蓋住手腕。八號已經到了,坐在長桌旁邊,一邊吃菠蘿包一邊看手機,看見他進來,點了點頭。

「你今天很早。」她說。

「睡不著。」竇柏說。

八號笑了一下。「我也是。我丈夫說我這幾天說夢話,說什麼升降機槽。」

竇柏沒有接話。他坐在長桌的最末端,把筆記本放在膝上,在新的一頁頁角寫下日期:九月八日。

然後他翻到後面,把那張證物清單抽出來,夾在筆記本裡。他想在今天的證供裡,找到一個提到三月十三日的人。任何一個都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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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號法庭還是那樣,深棕色的木鑲板包著四面牆,藍色的地毯踩上去沒有聲音。書記在打字,嗒嗒嗒嗒。冷氣很冷,座椅的皮面貼著他的西褲,涼得他一坐下就坐直了。

他沒有看旁聽席。

他從陪審員席的入口走進去,眼睛只看著地上,只看著扶手上那張寫著「九」的白色標籤。他坐下,把筆記本放在膝上,翻開,拿起藍色原子筆。

可是他知道她在那裡。

他感覺得到。法庭的冷氣裡,有一股很淡很淡的香味,是一種粉質的、帶一點花香的氣味,跟那天電梯大堂裡的一模一樣。那個氣味從法庭的後方飄過來,像一條很細的線,繞過律師席,繞過被告欄,停在陪審員席的第二排最左邊。

他低著頭,一個字一個字地記錄證供。

那天上午,控方傳召死者的妻子。

羅太太五十歲,穿一件黑色的衫,頭髮剪得很短,眼睛腫著。她說她先生是一個很好的人,做判頭二十年,從來沒有拖欠過工人的工資,今年是因為總承建商那邊拖了他的款,他自己也周轉不來。她說她先生出事前那幾天,心情很差,每晚都很晚才回家。

「很晚是幾點?」控方律師問。

「十二點,一點。」

「三月十四日那天呢?」

「那天他沒有回家。」羅太太說,聲音破了一下,「第二天早上,警察來敲門。」

竇柏的筆尖停了一下。

辯方律師站起來盤問。她問羅太太,她先生出事前那幾天,有沒有提過任何人的名字。羅太太想了很久,說沒有。辯方律師問,她先生有沒有說過,擔心自己的安全。羅太太說沒有。

然後辯方律師問了一個問題,竇柏把它一字不漏地記了下來。

「羅太太,你剛才說,你先生出事前那幾天,每晚都很晚回家。三月十三日晚上,他幾點回家?」

羅太太愣了一下。

她的眼睛往控方律師那邊看了一眼,很快,快得像一隻鳥掠過窗口。然後她說:「我不記得了。」

「你不記得?」

「那幾天都差不多。」羅太太說,「我不記得哪一天是哪一天。」

辯方律師看著她,看了幾秒,然後說:「沒有問題了。」

竇柏在筆記本上寫下:羅太太,不記得三月十三日。他在旁邊畫了一個三角形。第十三個。

他的筆尖在三角形上停了很久。

然後,他做了一件他整整三天都沒有做過的事。

他抬起頭,看向被告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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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楷坐得很直。

那套深灰色的西裝還是太小,肩線繃得緊緊的,袖口露出一截粗壯的手腕。他的雙手放在膝上,握成拳頭。可是他沒有看證人台,也沒有看律師席。

他在看天花板。

他的眼睛一直望著法庭高處那一排窄窄的氣窗,望著窗外那一小片發白的天。他的下顎沒有咬緊,頸側的青筋沒有浮起來,整個人一動不動,只有喉結上下動了一下。

竇柏在補習社教書的時候,見過這種眼神。

一個學生被老師問到一件他不想說的事,他不看老師,也不看同學,他看天花板。他在等那件事過去。他在等所有人都忘記那個問題。

竇柏把目光從應楷身上移開,移得很慢。

他的目光經過了旁聽席。

第三排,最靠走道的位子。黑色的制服套裝,黑色的長直髮梳在耳後,右耳一顆小小的珍珠。她坐得很直,雙手交疊在膝上,左手在下,右手在上,右手的指尖按在左手的手背上。

一下,一下,一下。

她沒有看他。她在看她的哥哥。

竇柏低下頭。他的心跳得很快,快得他聽得見耳朵裡的血在流。他把眼鏡摘下來,用襯衫的下擺擦,擦了又擦,擦到鏡片發出吱吱的聲音。

旁邊的八號看了他一眼。

「你沒事吧?」她低聲問。

「眼鏡有霧。」竇柏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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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來的三天,他一直在找三月十三日。

他在每一份證供裡找,在每一件證物裡找。他發現死者的手機通話紀錄,控方只呈堂了三月十二日和三月十四日兩天。他發現地盤判頭辦公室的來訪登記簿,控方只影印了三月十二日那一頁。他發現警方的調查報告裡,有一段描述死者在「案發前數日」的行蹤,寫得很含糊,只說死者「如常上班」。

每一個地方,都在三月十三日那裡留了一個空。

不是被刪掉的空。是從來沒有人去填的空。像一份校樣裡,某一頁被裝訂的時候漏掉了,前一頁和後一頁的頁碼接不上,可是因為內容剛好接得通順,誰都沒有發現。

他在筆記本裡寫了一頁又一頁。他把那一頁的頁角寫上日期,然後在日期旁邊,用極小極小的字,寫上 P7-13。

他沒有再抬頭看旁聽席。

她也沒有再看他。三天來,他每天散庭都搭同一部電梯落樓,每一次電梯門打開,裡面都沒有人。

他開始以為,那一天在電梯裡的事,是他自己想出來的。

直到第八天晚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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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天散庭以後,他沒有回家。

他搭地鐵去了觀塘,出版社在觀塘一幢工業大廈的十四樓。做陪審員期間,公司准他停工,可是有一本書趕著付印,編輯打了三次電話給他,問他晚上可不可以回來看最後一遍校樣。

他說可以。

他在出版社裡看稿看到晚上十一點半。整層樓只剩下他一個人,冷氣關了,窗戶開著,外面是觀塘道的車聲,一輛貨車駛過,整幢工業大廈都在震。校樣是一本食譜,三百二十頁,他找到了四十一個錯字,其中一個是「芫荽」被打成了「芫荾」,排版的人大概不知道這兩個字有什麼分別。

他在頁角寫上日期,把校樣交到編輯的桌上,搭升降機落樓。

回灣仔要在金鐘轉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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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十二時零七分,金鐘站。

月台很空。白天擠滿了人的地方,這個時候只剩下幾個人散落在各處,一個喝醉了的男人坐在長椅上打瞌睡,一對年輕的情侶靠在柱子旁邊說話,一個清潔工推著一部車,車上的水桶晃來晃去。月台的燈是冷綠色的,照在白色的瓷磚牆上,照得每一個人的臉都有一點發青。

空氣裡有一股地底的氣味,是冷氣、鐵軌和一點點橡膠燒焦的味道混在一起。遠處的隧道裡傳來一陣風,一陣很低的轟鳴,然後停了,是另一條線的列車在很遠的地方經過。

竇柏站在月台上,看著路軌對面牆上的廣告。那是一個化妝品的廣告,一個模特兒的臉被放大到兩米高,粉底勻得看不見一個毛孔。

月台的地上,每一道車門的位置前面,都畫著幾條黃線,引導乘客排隊。竇柏站在其中一組黃線的左邊。

他聽見腳步聲。

不是高跟鞋,是低跟鞋,鞋跟很矮,敲在月台的地磚上,嗒、嗒、嗒,很輕,很規律。腳步聲從他身後走過來,經過他的左邊,在他右邊停下。

中間隔著一條黃線。

他沒有轉頭。

他看著對面牆上那張兩米高的臉。他聞到了那股氣味。粉質的,帶一點花香,在地底的冷氣裡淡得幾乎聞不到,可是他聞到了。

右邊的人也沒有轉頭。

兩個人並排站著,面向路軌,中間隔著一條黃線。黃線很窄,大概只有十厘米寬,漆得有點斑駁,邊沿被無數雙鞋踩得模糊了。

月台的廣播響起來:下一班往柴灣的列車,將於三分鐘後到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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竇柏知道他應該走。

他應該往左邊走十步,走到另一組黃線前面,或者乾脆走上扶手電梯,出閘,搭的士回家。法官說過:如果你在法庭以外,遇見任何你認出與本案有關的人,你應該立即離開。

他沒有走。

他站在那裡,雙手垂在身側,左手腕上那隻舊電子錶的秒數一跳一跳。他感覺到右邊那個人的存在,像站在一個打開了的冰箱旁邊,冷氣一陣一陣地湧過來。

他想起十年前那間補習社的課室。那是一個夏天,冷氣機壞了,課室裡很悶,所有學生都在用作業簿扇風。坐在最後一排的那個女孩,左手的手背包著一塊白色的紗布,紗布的邊沿滲出一點淡黃色的藥水。她寫作文的時候,寫幾個字,就停下來,用右手的指尖按一下那塊紗布。

那天下課,他叫她留下來。他問她,手怎麼了。

她說,煮麵的時候,被熱水燙到。

他問她,痛不痛。

她看著他,眼神一閃,移開了,又移回來。她說:「哥哥說,不痛就不會記得要小心。」

竇柏站在金鐘站的月台上,看著對面牆上那張放大的臉。他的嘴唇很乾,他抿了一下。

他開口了。

他說話的聲音很輕,很清晰,每一個字都咬得很準,像在唸一份校對稿。

「你的手,」他說,「還痛不痛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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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邊沒有回答。

隧道深處傳來一陣風,很低的轟鳴,越來越近。月台上的燈好像晃了一下,其實沒有,是風把廣告板吹得微微震動。

竇柏沒有轉頭。他不知道她有沒有聽見。他不知道她有沒有在看他。他只看得見自己眼鏡片上反著的一點冷綠色的光。

然後,他聽見她的聲音。

清脆,有禮,帶一點專櫃的客套。可是那把聲音底下,有什麼東西在輕輕地發抖,像一杯被放在列車上的水。

「老師,」她說,「你還記得。」

「我記得你的作文。」竇柏說,「鐵鏽的味道。」

右邊很久沒有聲音。

然後他聽見一個很輕很輕的聲音,是指尖按在皮膚上的聲音。一下,一下,一下。他知道那是什麼。他知道她此刻正站在他右邊十厘米以外,右手的指尖按在左手手背那一片被遮瑕膏蓋住的疤上。

「法官說,」竇柏說,「我不能跟你說話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「如果有人看見——」

「沒有人看見。」她說,「這個鐘數,這個月台,只有醉酒的人和談戀愛的人。沒有人會看我們。」

竇柏把眼鏡摘下來。他沒有擦。他只是把眼鏡拿在手上,眼前的世界一下子變得模糊,對面牆上那張兩米高的臉糊成了一片粉色。

「P7-13。」他說。

他說得很輕,輕得連他自己都幾乎聽不見。

右邊的呼吸停了一下。

「出勤紀錄,」竇柏說,「少了一頁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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隧道裡的風越來越大。遠處出現了兩點白光,是列車的車頭燈,從黑暗裡一點一點地放大。月台的地面開始輕輕地震,那個喝醉了的男人在長椅上翻了一個身,嘟囔了一句什麼。

月台的廣播又響起來:列車即將到達,請勿越過黃線。

應念沒有動。

竇柏也沒有動。

列車駛進月台,帶起一陣很大的風,吹得竇柏的頭髮全亂了,吹得他襯衫的衣領拍在他的頸上。車廂的燈光一格一格地從他們面前閃過去,閃過去,閃過去,然後慢下來,停住。

車門打開了。

叮咚。叮咚。

車廂裡幾乎沒有人,只有一個穿西裝的男人靠在門邊睡著了,頭一點一點。

應念往前走了一步。她越過了黃線,站在車門前面,背對著他。

她沒有上車。

她轉過頭,第一次,看著他。

在月台冷綠色的燈光下,她的臉還是那麼精緻,粉底勻得看不見一個毛孔,眉毛畫成一道完美的弧線,眼線在眼尾微微上挑。可是她沒有笑。那個專櫃式的標準微笑不見了,她的嘴唇抿得很緊,塗著裸粉色的唇膏,唇膏的邊沿有一點點被咬過的痕跡。

她的眼神沒有閃開。

「三月十三日晚上,」她說,聲音很輕,很快,「羅永泰來過我們家。」

車門的警示聲響起來。叮咚,叮咚,叮咚。

竇柏握著眼鏡,一動不動。

應念看著他,看了一秒,兩秒。然後她轉身,走進了車廂。

車門在她身後合上。

隔著車門的玻璃,她站在車廂裡,背挺得筆直,雙手交疊在身前,右手的指尖按在左手的手背上。列車開始移動,她的臉一格一格地從玻璃後面滑過去,越來越快,越來越快,最後變成一道模糊的白光,被隧道吞了進去。

月台上又只剩下風。

竇柏站在黃線的左邊,看著空了的路軌。他把眼鏡戴回去,世界重新變得清楚。對面牆上那張兩米高的臉,正對著他微笑,只有嘴唇動,眼睛沒有動。

他低頭看著腳下那條黃線。

十厘米寬。漆得有點斑駁。邊沿被無數雙鞋踩得模糊了。

他沒有越過去。

可是剛才那兩句話,已經越過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