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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知他說的是真話》 陸判官

第二話 三千一百四十六

第 2 話 · 免費

早上六點,維多利亞公園游泳池的水是冷的。

室外池還沒有被太陽照到,水面上浮著一層薄薄的白氣,池底的藍色瓷磚在白氣下面晃,晃得像一塊被人輕輕搖動的玻璃。空氣裡是漂白粉的氣味,很重,一吸進鼻子就刺得眼睛發酸。救生員坐在高椅上打呵欠,擴音器裡播著一首很舊的英文歌,音量開得很小,被水聲蓋住了一半。

高卓琳在第四條線,已經游了一千二百米。

她游自由式,每撥三下換一次氣,節奏從來不亂。她的肩背很寬,每一下撥水都把水推得很遠,身體在水面上拉成一條直線,像一支被推出去的筆。游到池邊,她不停,翻身,蹬牆,又滑出去。

她游泳的時候不想事情。這是她十幾年來的習慣。水把所有聲音都隔開了,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和心跳,一,二,三,換氣,一,二,三,換氣。在水裡,條款不重要,案件不重要,當事人不重要,只有下一下撥水,和再下一下。

可是今天早上,她每一次把臉埋進水裡,都會看見那兩列數字。

一百八十四。四百一十二。

游到第一千六百米,她停了下來,扶著池邊,大口喘氣。池水從她的頭髮上流下來,流過右頰那一片淡淡的痘疤,流進嘴裡,鹹的,是漂白粉的味道。

她把左手腕從水裡舉起來。那隻男裝錶是防水的,錶面朝內,貼著手腕。她把錶面轉到外側,看了一眼時間,又轉回來。

那個信封,她沒有帶回家,也沒有交出去。昨晚她把它鎖在辦公桌最底層的抽屜裡,抽屜的鑰匙穿在她的鎖匙扣上,現在鎖匙扣放在更衣室的儲物櫃裡,和她的西裝套裙、白襯衫、低跟黑鞋放在一起。

她在水裡站了很久,直到救生員吹了一下哨子,示意她不要擋住泳道。

八點十五分,她走進三十八樓。

接待處的何小姐已經坐在那張半月形的大理石櫃檯後面了,正在用一塊絨布擦櫃檯上的名片架。何小姐三十出頭,在律師行做了八年接待,每一個常來的客人的名字、秘書的名字、喜歡喝什麼咖啡,她都記得。

「高律師,早。」

「早。」高卓琳在櫃檯前停下來,一手把文件夾抱在胸前,「何小姐,想問你一件事。昨天宏廷的三位客人,訪客卡是什麼時候交還的?」

何小姐想了一下:「中午十二點半左右。韓先生交的,三張一起。」

「交還以後放在哪裡?」

「這裡。」何小姐拉開櫃檯下面一個抽屜,抽屜裡整整齊齊地排著二十幾張白色的訪客卡,每一張都用一個小膠套裝著,膠套上用標籤機印著編號,「每天下班前我會點一次數,昨天點的時候全部都在。然後鎖上。」

「V-12在嗎?」

何小姐用手指一張一張地數過去,數到第十二張,抽出來,舉起來給她看。白色的卡,小膠套,標籤上印著V-12。

「在。」

「抽屜的鑰匙,除了你,還有誰有?」

何小姐的手指停在那張卡上。她抬起頭,看著高卓琳,看了一會兒,眼神有點不安。

「行政經理有一把,」她說,「還有……石律師的秘書也有一把,因為石律師有時候晚上見客,要用訪客卡。」

「好。謝謝。」

高卓琳微笑,笑得禮貌精準,只露出上排牙齒。她轉身走向自己的辦公室,走到一半,聽見身後何小姐把抽屜關上的聲音,關得很輕,然後是鑰匙轉動的咔噠一聲。

她沒有回頭。

她在辦公室裡坐了十分鐘,然後打開門,叫了一聲:「子晴,你進來一下。」

梁子晴是她帶的見習律師,二十四歲,入行一年,做事很快,也很怕做錯事。她進來的時候手上已經拿著筆記簿和筆,站在桌子前面,等著。

「坐。」高卓琳說,「問你一個問題,不是考試。」

梁子晴坐下來,坐得很直。

「假設,」高卓琳說,聲音平得像在讀一條假設性的案例,「你代表一個當事人打官司。有一天,一份屬於當事人的機密文件,被人放在你的桌上。那份文件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。文件的內容,對你的當事人非常不利。你會怎樣做?」

梁子晴眨了一下眼睛。

「文件是誰放的?」

「不知道。」

「那……」梁子晴想了一下,「我會先確定文件的真偽。然後我會通知當事人,告訴他們有一份屬於他們的機密文件在我這裡,問他們想怎樣處理。」

「如果當事人叫你銷毀它?」

「那就銷毀。保密權是當事人的,當事人有權決定。」

「如果文件的內容證明,你的當事人在法庭上說的是假話?」

梁子晴張開嘴,又閉上了。她低頭看著自己的筆記簿,筆記簿上什麼都沒有寫。

「高律師,」她小聲說,「這是真的案子嗎?」

高卓琳看著她,微微歪了一下頭。

「是一個假設。」她說,「你回去做事吧。」

梁子晴站起來,走到門口,停了一下,回頭看了她一眼。那一眼有點害怕,又有點好奇,像一個不小心打開了別人抽屜的人。

高卓琳把目光移開,看向落地玻璃外面的海。

她知道這不是一個好問題。一個見習律師不會放那份文件,也不會知道那份文件的存在。她問梁子晴,只是想聽聽一個還沒有被這一行磨平的人會怎樣回答。

梁子晴的回答和她自己的回答一模一樣。只是她說得出前面的一半,說不出後面的一半。

十一點,她敲了石家禮的門。

石家禮是律師行的高級合夥人,六十二歲,宏廷控股是他二十年前親自帶進律師行的客戶。他的辦公室在三十八樓的轉角,兩面都是落地玻璃,一面望向維港,一面望向中環的一片玻璃幕牆。辦公室裡放著一張很大的紅木書桌,書桌上除了一部電話和一個煙灰缸,什麼都沒有。石家禮十年前戒了煙,煙灰缸一直沒有收起來。

「卓琳,」石家禮說,沒有站起來,指了指對面的椅子,「坐。宏廷的案子怎樣?」

「下星期三,法庭會聽宏廷要求夏以行披露消息來源的申請。」她坐下來,把文件夾放在膝蓋上,「夏以行要出庭,接受盤問。」

「他有律師嗎?」

「沒有。」

「那就簡單了。」石家禮靠在椅背上,雙手交叉放在肚子上,「一個沒有律師的年輕人,面對你的盤問,他撐不過半個鐘。」

她沒有說話。她把錶面轉到手腕外側,又轉回來。

石家禮看著她的手,看了一會兒。他在這一行做了三十多年,看人比看文件還準。

「有什麼事?」他說。

「石律師,」她說,「如果在一宗案件裡,律師看到了一些不該看到的東西。一些屬於當事人的、受保密權保護的東西。而那些東西證明,當事人的案件是建基於不真實的陳述。」

她停了一下。

「專業守則上的處理方法,我很清楚。」她說,「我想知道的是你的看法。」

石家禮沒有馬上回答。他轉過頭,看著窗外的維港,看了很久。一艘貨船正從鯉魚門的方向駛進來,船身很長,很慢,像一幢橫躺在水上的大廈。

「卓琳,」他說,聲音很溫和,像在跟一個晚輩聊天,「你入行幾年了?」

「十一年。」

「十一年。」他點點頭,「我入行的時候,我的師父跟我說了一句話。我到今天還記得。」

他轉回頭來,看著她。

「他說,不該看到的,就當沒看到。」

辦公室裡很安靜。中央冷氣在天花板裡低低地響,那種低頻的聲音好像從她的腳底一直爬上來。

「我們是律師,」石家禮說,「我們不是法官,不是記者,不是警察。我們的工作,是在規則之內,替當事人爭取最好的結果。規則說什麼是證據,什麼不是證據。受保密權保護的東西,在規則裡,就不是證據。它不存在。」

「可是我看到了。」

「你看到了什麼?」石家禮說,語氣仍然很溫和,「你看到了一份不存在的文件。」

他站起來,走到窗前,雙手插在褲袋裡,背對著她。

「如果那份不存在的文件,」他說,「有一天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,那麼第一個被問的,會是誰看過它。然後是誰把它帶出去。然後是誰沒有及時把它交還當事人。」

他沒有轉身。

「卓琳,你是我們行裡最好的律師之一。我希望你十年以後,坐在這間房裡。」

她抱著文件夾站起來,把它貼在胸口。

「謝謝你,石律師。」

她走出辦公室,關上門。走廊的地毯很厚,把她的腳步聲吸得一乾二淨。她走得很快,一直走到洗手間,推開門,站在洗手盆前面,打開水龍頭,讓冷水沖在手腕上。

那隻男裝錶貼在她的手腕內側,錶帶被水打濕了,涼涼的。

她沒有告訴石家禮那份文件放在哪裡,也沒有告訴他是誰放的。可是他沒有問。一個在這一行做了三十多年的高級合夥人,聽到他的下屬說看到了不該看到的東西,第一個反應不是問「什麼東西」,而是告訴她:就當沒看到。

好像他早就知道那是什麼東西。

那天下午,她下樓去了大廈的管理處。

管理處在地下大堂的一角,一扇磨砂玻璃門後面,坐著兩個穿制服的保安和一個戴眼鏡的主任。主任很客氣,聽她說完,笑著搖頭:升降機的閉路電視和各層的升降機大堂錄影,屬於大廈管理公司的保安紀錄,只會在警方正式要求下提供,租戶的員工,無論職級,都不能調閱。

「高律師,是不是有東西不見了?」主任問,「如果有失竊,我們可以協助你報警。」

「沒有東西不見。」她說。

這是真話。什麼都沒有不見。只是多了一樣東西。

她走出管理處,站在大堂中央。大堂的天花板很高,吊著一盞巨大的水晶燈,燈下是一片光滑的雲石地板,人來人往,腳步聲在雲石上來回彈,像一場沒有人聽得懂的對話。六部升降機的門一開一關,每一次開門都是「叮」的一聲。她站在那裡,聽著那一聲一聲的「叮」,分不清哪一聲才是星期一晚上她聽見的那一聲。

星期三上午十點,高等法院第二十七庭。

法庭在大樓的高層,窗外是金鐘道的天橋,一輛一輛的巴士在天橋上駛過,被隔音玻璃消了聲,像一幕沒有聲音的電影。法庭的木椅是深褐色的,坐上去會吱一聲。空氣裡有一股舊木頭和打蠟的氣味,混著冷氣那種乾乾的、沒有溫度的氣味。

宏廷的申請由她親自處理。她的大律師坐在前排,她坐在大律師的後面,面前攤著一疊文件,文件上長滿了黃色的便利貼,像一排排小小的旗子。

韓志棠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。他還是那件皺巴巴的淺藍色襯衫,深藍色領帶鬆開了一截,外套搭在手臂上。他坐下來的時候,伸手按了一下胸袋裡那支筆,然後把手放在膝蓋上。他身邊放著一杯外賣咖啡,杯蓋打開了,咖啡只喝了一半。

夏以行坐在答辯人席上,一個人。

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恤衫,大概是特地去買的,恤衫太大了,領口空空的,露出細細的脖子。可是恤衫外面還是套著那件黑色的大碼連帽衫,胸前印著那個放大鏡罩著一條上升線的標誌。他把帽子摺在背後,頭髮亂蓬蓬的,髮尾那一截褪色的藍,在法庭的日光燈下顯得有點灰。左耳上那一排三個耳骨環,他今天拿掉了兩個,只剩下一個。

他的有線耳機沒有掛在脖子上,塞在連帽衫的口袋裡,耳機線從口袋裡露出一截。

法官進場,全體起立,全體坐下。

夏以行宣誓,走上證人台。他的誓章很短,是他自己寫的,說他的消息來源是一名宏廷的內部人士,該人士因為擔心公眾安全而向他提供資料,他答應過對方絕對保密,如果被迫披露,該人士將面臨嚴重的後果。

宏廷的大律師站起來,向法官鞠躬,然後轉身向高卓琳點了點頭。

按照事先的分工,第一部分的盤問由大律師進行,問的是誓章的格式和程序。高卓琳負責準備第二部分的問題,問的是消息的內容。大律師問完第一部分,她把寫好問題的紙遞上去。

大律師看了一眼,開始問。

「夏先生,你在影片中說,宏廷電池的熱失控觸發溫度,原始測試紀錄是攝氏一百八十四度。這個數字,你是從哪裡得到的?」

「從我的消息來源。」

「你的消息來源給你看了什麼?一份文件?一張截圖?」

夏以行把手從口袋裡拿出來,在空中比了一條橫線,好像那是一條影片的時間軸。

「一張截圖。我的影片裡用了。」

「只有一張截圖?」

「只有一張截圖。」

「所以,除了那一張截圖上的數字,你沒有任何其他資料,能夠證明你的指控?」

夏以行的手停在空中。

法庭裡很安靜。旁聽席上有幾個記者,低頭在筆記簿上寫字,筆尖在紙上沙沙地響。韓志棠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,手放在膝蓋上,一動不動。

夏以行把手放下來,放在證人台的木欄杆上。他的右手拇指在欄杆上來回摩擦,拇指內側那塊厚厚的繭,在木頭上磨出一點很輕的聲音。

「我還知道一件事,」他說,聲音不大,可是很清楚,「受影響的電池組,一共三千一百四十六組。已經全部交付給兩間巴士公司,裝在現在香港街上行走的電動巴士上。」

高卓琳手上的自動鉛筆停住了。

三千一百四十六。

她不需要翻文件。她記得那個數字,記得它在哪一頁,在第七頁,表格的下面,一行小字:「受影響批次:共三千一百四十六組電池組,已全數交付。」

那個數字不在截圖上。不在任何公開的文件上。不在宏廷的年報、公告、新聞稿、巴士公司的招標文件上。她查過,查了兩個晚上。

它只在那份文件裡。那份十四頁的、頁眉印著紅色粗體字的、在她離開座位那三分鐘裡被放到她桌上的文件。

「夏先生,」大律師說,「這個數字,你是從哪裡得到的?」

夏以行看著他。然後他的眼睛移開了,越過大律師的肩膀,看向律師席的第二排。

看向她。

他的眼睛很紅,單眼皮下面兩團黑眼圈重得發紫。他看著她,看了大概兩秒,表情比嘴巴更早表態:那不是一個挑釁的表情,也不是一個求救的表情,是一個好像在問她「你知道的,對吧」的表情。

「從我的消息來源。」他說。

高卓琳雙手抱住面前的文件夾,把它貼緊胸口。文件夾的硬邊壓著她的肋骨。

旁聽席的第一排,韓志棠伸手按了一下胸袋裡那支筆。

散庭以後,她在法院大樓的走廊裡被韓志棠叫住了。

走廊很長,一面是窗,一面是一排排法庭的門。窗外是金鐘道的天橋,下午的陽光從窗口斜照進來,把走廊照成一格一格的光和影。韓志棠站在一格影子裡,外套搭在手臂上,手上拿著那杯只喝了一半的咖啡。

「高律師,」他說,聲音沙啞低沉,「三千一百四十六。」

她站在一格光裡,看著他。

「集團要求今天之內申請禁制令,」韓志棠說,「不是只刪除影片。是封鎖他的整個頻道,禁止他在任何平台上發佈任何有關宏廷的內容。理由是違反保密責任,非法持有和使用集團的機密資料。」

「以什麼證明他持有機密資料?」

「以他今天在庭上說的那個數字。」

她看著他,微微歪了一下頭。

「韓先生,」她說,「如果集團以那個數字作為證據,申請禁制令,那麼集團就等於在法庭上承認,那個數字是真的,而且它來自集團的機密文件。」

韓志棠沒有說話。他摘下眼鏡,捏了捏鼻樑,又戴上。鏡片後面那雙小眼睛看著她,眼神很疲倦,疲倦得好像一整個星期沒有睡。

「對,」他說,「是這樣。」

「那麼集團準備怎樣解釋那個數字?」

「集團的立場是,」韓志棠說,語氣裡帶著一種倦怠的諷刺,好像在念一份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稿,「那個數字是一份內部草稿中的錯誤估算,從未經過核實,不代表任何事實。夏以行非法取得了一份內部草稿,斷章取義。」

「草稿。」

「草稿。」

他把咖啡杯舉起來,喝了一口,放下。杯裡的咖啡還剩一半。

「誓章由我簽,」他說,「今晚七點前要入稟。高律師,麻煩你了。」

他轉身走了。走到走廊的盡頭,他停了一下,伸手按了一下胸袋裡那支筆,然後推開樓梯間的門,消失了。

那天晚上七點零五分,禁制令的申請在高等法院登記處入稟。

她親自起草。誓章二十三頁,附件一百一十頁,由韓志棠在她的辦公室裡宣誓簽署。宣誓的時候,韓志棠舉起右手,念完誓詞,拿起筆,在最後一頁簽下名字,筆尖在紙上停了一下,墨水化開一個小點。

他沒有看她。

晚上十點,值班法官在沒有通知答辯人的情況下,批出了臨時禁制令。

十點二十分,她坐在辦公室裡,打開電腦,打開夏以行的頻道。

頻道的主頁上,那個放大鏡罩著一條上升線的標誌還在,可是標誌下面的所有影片都不見了。頁面的中央只有一行灰色的字:

「由於法院命令,此頻道的內容在您所在的地區無法觀看。」

她看著那一行字,看了很久。

落地玻璃外面,維港兩岸的燈光倒映在玻璃上,和她自己的影子疊在一起。走廊盡頭的影印室裡,碎紙機又在嗡嗡地轉,清潔工今晚來遲了。

她彎下腰,拿出鎖匙扣,打開辦公桌最底層的抽屜。

那個牛皮紙信封還在,放得很正,四條邊和抽屜的邊對齊。和她昨晚放進去的時候一模一樣。

她把信封拿出來,放在桌上,打開,抽出那份文件,翻到第七頁。

表格的下面,一行小字:「受影響批次:共三千一百四十六組電池組,已全數交付。」

她拿起一張黃色的便利貼,貼在那一行字的旁邊。這一次,她知道要寫什麼了。她拿起那支0.5毫米的自動鉛筆,在便利貼上寫了一行字,寫得很工整,一筆一畫:

「這個數字,今天被宣誓承認了。」

她寫完,看著那張便利貼,看著那一行字。

然後她把錶面轉到手腕外側,看了一眼時間。十點二十七分。

她把錶面轉回來,又轉出去,又轉回來。

碎紙機在走廊盡頭嗡嗡地轉著,聲音透過厚厚的地毯傳過來,悶悶的,像一個人在很遠的地方,一遍一遍地清著喉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