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樂器吵架
觀塘那幢工業大廈的貨運升降機,每上一層都會「咚」地響一聲,像有人在井底用拳頭捶鐵皮。
涂立靠在升降機的角落,數著那些咚聲。
三樓,咚。四樓,咚。
升降機裡很熱,九月底的熱,混著機油和紙皮箱的氣味,還有上一個人留下來的一股隔夜菸味。牆上貼著一張告示,用紅字寫著「嚴禁吸煙,違者罰款」,告示底下有一個被人用菸頭燙出來的焦黑小洞。
他從軍綠色外套的口袋裡摸出一包菸,抽出一支,含在嘴裡,沒有點。
七樓,咚。
他三十七歲了。這個數字他自己也覺得有點不真實。他照鏡子的時候,看見的還是那個二十七歲的人:長臉,蒼白,顴骨高得有點嚇人,眉毛又粗又亂,像兩把沒梳過的刷子。眼睛是下垂的,平時看起來總是半睡半醒,有人說他的眼神像一隻被雨淋濕的狗。
只有頭髮提醒他時間過去了。黑色的長髮垂過肩膀,髮尾那一截卻是褪了色的黃——十年前他把整頭頭髮染成金色,後來沒有再染,黑髮一年一年長出來,把金色一截一截往下推,推到現在,只剩下髮尾那一點點,像一條快要燒完的引信。
他身上穿著一件黑色的樂團T恤,洗了太多次,已經變成了灰色,胸前印著兩個白色的大字,裂得一塊一塊的:鈍角。
十年前,這部升降機他每天都坐。那時候它更舊,每一層響的是「哐」而不是「咚」,而且常常卡在九樓和十樓之間。有一次卡了四十分鐘,三個人擠在裡面,抱著結他、貝斯和一個小軍鼓,熱得滿身是汗。阿逸用鼓棍在鐵皮牆上敲拍子,他跟著亂唱,她站在角落裡不說話,只是笑,笑到蹲了下去。
那四十分鐘裡他們寫了半首歌。後來那首歌叫《升降機》,是他們唯一一首上過電台排行榜的歌。
十二樓,咚。
門開了。
——
走廊很窄,兩邊都是鐵閘,有的鐵閘後面是貨倉,有的是工作室,有的是別的樂隊的排練室。一扇鐵閘後面傳來很吵的鼓聲,另一扇後面有人在練一段結他獨奏,彈到同一個位置就錯,錯了又重來。
空氣裡有一股隔音棉的塵味,混著一點點潮濕的霉。
他走到走廊盡頭,站在一扇漆成黑色的門前面。門上用白色的噴漆噴著一個數字:1207。
十年前,這扇門後面,是「鈍角」的排練室。
十年後,它還是。
簡偉業說他花了三年時間,才找回這間房。上一個租客是一隊中學生樂隊,簡偉業給了他們一筆錢,他們就搬走了。「情懷,」簡偉業在電話裡說,「做重組演唱會,情懷最值錢。」
涂立站在門口,沒有推門。
他聽見了門後面的聲音。
低音結他。
很低,很沉,隔著一扇門,那個聲音不是從耳朵進來的,是從胸口進來的。一下,一下,像有人在他的肋骨上輕輕敲門。
他認得那條低音線。
是「鈍角」的第一首歌。他寫的,十四年前,在這間房裡,凌晨四點,一邊喝著便利店的啤酒一邊寫的。那時候他只有旋律和歌詞,是另一個人坐在他對面,抱著一把二手的低音結他,摸了一個晚上,摸出了這一條低音線。
他把嘴裡那支沒點的菸拿下來,夾在手指間。
他的左手手指在門上按了一個和弦。無聲的,只是手指的形狀。他的指尖有一層厚厚的繭,按在油漆剝落的鐵門上,按得很用力。
然後他推開了門。
——
排練室比他記憶中小。
四面牆貼滿了灰黑色的隔音棉,有些已經脫落了,垂下來一角,像剝開的皮。天花板上掛著兩盞燈,燈罩裡裝的是紫紅色的燈膽,把整間房照得像一個醉酒的黃昏。地上鋪著一塊舊地氈,地氈上佈滿了燒焦的小洞和不知道什麼時候留下的污跡。
擴音器靠牆排著,每一台的面板上都亮著一個綠色的小燈,一閃一閃。
房間的正中央,站著一個人。
她背對著門。
她很高,大概一百七十公分,肩膀很寬,站得很直。她穿一件黑色的西裝外套,剪裁很俐落,腰線收得剛剛好,外套下面是一件白色的T恤,下身是黑色的窄腳褲和一雙黑色的短皮靴。
她的頭髮剃得很短,短得只剩下一層貼著頭皮的寸頭,染成了銀灰色,在紫紅色的燈光底下,泛著一種金屬的冷光。
涂立站在門口,看著那個銀灰色的後腦。
十年前,她的頭髮是黑色的,長到腰。她彈貝斯的時候,頭髮會跟著節奏甩起來,甩到他的臉上。他那時候說過一句話,說她的頭髮是樂隊的第四個成員。她笑了,說那第三個是誰。
他說,是我。
她說,那第一第二呢?
他說,都是你。
那是他這輩子說過最肉麻的話。他不太確定她是否記得。他希望她不記得。
她站在那裡,兩腳分開,腳跟穩穩地踩著地面,身體紋絲不動,只有右手在動——手指一下一下撥著低音結他的弦,撥得很輕,很準,每一個音都落在正確的位置上。
她彈完了那一段,停下來。
琴弦的餘震在房間裡嗡嗡地響了很久,響到隔音棉把它一點一點吃掉。
然後她轉過身來。
——
沈恩。
她的臉是方的,膚色是小麥色,健康,乾淨,沒有化妝。眉毛很濃,很平,像兩道用墨畫的線。眼窩很深,深得眼睛好像藏在兩個洞裡,但那雙眼睛看人的時候,從來不先移開。
她現在就在看他。
她沒有笑,也沒有皺眉,只是看著他,好像他是一件她早就知道會出現在這裡的傢具。
她左手腕上戴著一隻鋼錶,男裝的,很大,錶面在紫紅色的燈光底下反著光。她的左前臂,西裝外套的袖子捲起了一截,露出內側一個紋身:幾條簡單的黑色線條,組成一個張開的角度,比直角大一點,比平角小一點。
一個鈍角。
十年前沒有這個紋身。
涂立看著那個紋身,看了一秒,把目光移開。
他們誰都沒有說話。
涂立清了一下喉嚨。這是他開口之前的習慣,唱歌前清一下,說話前也清一下。喉嚨裡的痰聲在安靜的排練室裡響得有點大,大得他自己都嚇了一跳。
沈恩等著。
她站在那裡,貝斯掛在身上,右手的拇指懸在半空,輕輕撥了一下——撥的不是琴弦,是空氣。一條看不見的弦。這是她的習慣,他記得,她在等人說話的時候,拇指就會在空中撥弦,好像在替對方數拍子,數到四,你還不開口,她就走了。
一,二,三。
他張開嘴,什麼都沒說出來,又合上了。
四。
沈恩收回拇指,轉過身去,低頭調她的琴弦。
——
「哎呀!到齊了!到齊了!」
一把尖而快的聲音從房間的角落炸出來。
簡偉業從一張破沙發上彈起來,雙手各拿著一部手機,一部貼在耳朵上,另一部拿在手裡看。他很矮,很胖,肚子圓得像一個皮球,走路是小碎步,一步一步飛快地踩過來。
他穿一件花花綠綠的夏威夷襯衫,上面印著椰樹和火烈鳥,下身是一條卡其色的短褲,腳上是一雙皮涼鞋。他的頭剃得光亮,在紫紅色的燈光底下像一顆打磨過的保齡球,後頸有三道肉褶,一道疊著一道。
「好好好,」他對著耳邊那部手機說,「我等一下打給你,對,贊助商那邊我會搞定——啊不,我會處理,你放心——」
他掛了電話,但眼睛還盯著另一部手機的螢幕。
「阿立!」他終於抬起頭,細小的眼睛笑得完全瞇起來,看不見眼珠,「你遲了十五分鐘!」
「升降機慢。」
「哈哈哈!」簡偉業乾笑了三聲,然後立刻抬起左手看手錶,「好,既然大家都到了,我們開始吧,時間就是金錢!」
他拍了兩下手。啪、啪。
他的右手無名指上,戴著一枚粗大的金戒指,拍手的時候,戒指撞在另一隻手的掌心上,發出一聲沉悶的響。
「小光,」他轉頭對房間另一邊喊,「準備好沒有?」
房間的另一邊,一套爵士鼓後面,坐著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,瘦瘦的,戴著一頂毛冷帽,手裡握著兩支鼓棍,看起來有點緊張。
「準備好了,簡生。」
涂立看了那個年輕人一眼。
鼓手換了人。
他知道會換人。簡偉業在電話裡說過。他以為自己已經準備好了。但是他站在門口,看著那套爵士鼓,看著鼓後面那個他不認識的年輕人,看著那兩支握在陌生人手裡的鼓棍,他忽然覺得房間裡的空氣少了一半。
他把手裡那支沒點的菸放回口袋,又拿出來,又放回去。
——
第一首歌,是他們的第一首歌。
小光數拍子:「一、二、三、四——」
沈恩的低音先進來。
那條低音線,他剛才在門外聽過的那一條,從擴音器裡轟出來,震得地板都在抖。那聲音不是從耳朵進來的,是從腳底進來的,一路往上爬,爬過小腿,爬過膝蓋,爬到胸口,在他的肋骨之間嗡嗡地響。
然後鼓進來了。然後他的結他進來了。
然後他開口唱。
他唱歌的時候是另一個人。
他整個人向前彎,彎成一張弓,好像歌聲是從他的腹部被一支箭射出去的。他的嘴張得很大,大得可以看見喉嚨深處。他那雙平時渙散的、下垂的眼睛,一唱歌就突然聚焦了,聚焦在某個很遠的、別人看不見的地方。
他的聲音是沙啞的,唱到副歌的高音,破了。
他沒有修。他從來不修。十年前樂評人說他的破音是「鈍角」的招牌,是「故意的粗糙」。其實不是故意的,他只是不在乎。
唱到第二段主歌,他發覺有什麼不對。
沈恩的低音,快了。
不是很快,只是一點點,快了半拍的一半。一個普通的聽眾聽不出來,但是他聽得出來,小光也聽得出來——他看見小光的鼓棍猶豫了一下,不知道要跟誰。
涂立沒有停。
他把自己的節奏壓慢。壓得更慢,慢得像拖著一條很重的鐵鏈走路。
沈恩的低音更快了。
她站在那裡,兩腳分開,紋絲不動,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,只有右手的手指在弦上越撥越快,越撥越重。每一個音都像一記拳頭,打在他的節奏上。
他把結他的音量推大了。
她把貝斯的音量推得更大。
小光在中間,鼓棍在兩個節奏之間來回擺,擺得滿頭大汗,毛冷帽都歪了。
第三段副歌。涂立張開嘴,這一次,他沒有唱原本的旋律,他唱了一個完全不同的轉音,往下沉,沉到一個不和諧的音程上,像一句粗口。
沈恩的低音立刻跟了下來。
不是跟著他沉,是在他下面,再沉一個半音,沉到一個更不和諧的位置上,然後停在那裡,一動不動,持續了整整四拍,像一塊巨石壓在他的胸口上。
整間房都在嗡嗡地響。擴音器的綠燈跳到了紅色。
小光的鼓停了。
涂立的結他停了。
只剩下那一個音,那一個低到不能再低的、不和諧的音,在房間裡轟鳴,轟鳴,轟鳴,震得牆上一塊脫落的隔音棉終於掉了下來,啪的一聲落在地氈上。
然後沈恩的手指離開了弦。
琴弦的餘震嗡嗡地響了很久。
沒有人說話。
簡偉業站在角落,兩部手機都忘了看,張著嘴。
涂立的胸口還在震。那一個音停了,可是他的肋骨好像還記得它,一根一根地嗡嗡作響,像一排被人敲過的鐵管。他的指尖被結他弦勒出了一道紅痕,刺刺地痛,他這才發覺自己剛才按弦按得有多用力。
十年沒有這樣痛過了。他差點忘了,這種痛是什麼感覺。
小光的鼓棍掉了一支在地上,滾到了涂立的腳邊。
涂立低頭看著那支鼓棍。他沒有撿。
他抬起頭,看著沈恩。
沈恩看著他。她從來不先移開視線。
十年前是這樣,十年後也是這樣。
——
「好——好——好!」
簡偉業終於反應過來,用力拍了兩下手,拍得金戒指噹噹響。
「有火花!有火花!」他說,細小的眼睛又笑得瞇起來,「就是要這種感覺!觀眾就是要看這種!哈哈哈!」
他乾笑了三聲,然後立刻低頭看手錶。
「休息十分鐘!」
涂立把結他放在架子上,走到窗邊。
窗戶很髒,玻璃上蒙著一層灰。窗外是對面那幢工業大廈的外牆,一部貨運升降機沿著外牆的軌道一上一下地移動,鐵皮箱子反射著傍晚的陽光,一閃一閃,像一個巨大的節拍器。
他從口袋裡拿出那支菸,含在嘴裡。然後拿出打火機,點著了。
他沒有抽。只是讓它燒著,夾在手指間,看著那一縷白煙慢慢升起來,被排練室的抽氣扇吸走。
燒完一支,他又點了一支。
他的背後,他聽見沈恩在收拾東西的聲音。不是要走,只是在把導線一條一條捲好,捲得很整齊。他記得她以前就是這樣,每次排練完,所有人都癱在地上,只有她一個人在捲導線,一條一條,捲成一模一樣大小的圈。
他想問她這十年去了哪裡。他其實知道她去了哪裡——她開了一間廣告配樂公司,做得很好,好得在業界小有名氣,他在電視廣告的片尾字幕上看過她的名字好幾次。他不知道的是,她為什麼會答應回來。
他也想問那個紋身。
他什麼都沒有問。
第二支菸燒完了。他點了第三支。
——
外賣是簡偉業叫的,四盒燒味飯,一袋凍檸茶,送外賣的是一個滿頭大汗的中年男人,站在門口喘著氣,說十二樓的升降機壞了一部,他是走樓梯上來的。
「一共三百二十八。」
簡偉業在夏威夷襯衫的口袋裡摸了半天,摸出兩部手機,就是摸不出銀包。
沈恩已經走過去了。
她從西裝外套的內袋裡拿出一個黑色的皮夾,抽出幾張鈔票,遞給那個外賣員。她沒有問多少錢,也沒有看收據,甚至沒有看那幾張鈔票是多少面額——她只是抽出來,遞過去,說了一句「不用找」,然後轉身走回她的貝斯旁邊。
外賣員低頭數了數手裡的錢,眼睛睜大了一下,連聲說謝謝,退了出去。
涂立站在窗邊,看著這一幕。
十年前,「鈍角」最窮的時候,三個人湊錢買一盒燒味飯,分成三份。沈恩每一次都是那個拿著計算機算清楚每人要付多少錢的人,算到一毫子都不差。
他咬著那支沒點的菸,把目光移回窗外。
小光拿著一盒燒味飯,猶豫了一下,走到他身邊。
「立哥,」小光說,聲音有點緊張,「我……我是聽你們的歌長大的。中三那年,我在旺角的唱片舖買了你們唯一那張專輯,聽到壞了又買了一張。」
涂立看了他一眼。
「你打鼓打得不錯。」他說。
小光的臉一下子紅了。「真的?」
「剛才那一段,」涂立說,「你沒有跟任何一個人。你守住了你自己的拍子。」
小光低頭,撥了撥毛冷帽的邊,笑了一下,然後又抬起頭。
「立哥,我想問……原本的鼓手,阿逸哥,他為什麼不回來?」
涂立沒有答。
他把嘴裡的菸拿下來,看著它,好像第一次發現手裡有一支菸。然後他把菸夾回耳朵後面,拿過小光手裡那盒燒味飯,打開,低頭吃了一口。
叉燒已經涼了,油凝成了白色的一層,黏在舌頭上。
小光站了一會兒,沒有再問,走回鼓後面去了。
房間的另一邊,沈恩捲著導線的手停了一停。一秒之後,她又繼續捲下去,一圈,一圈,捲得一模一樣大。
——
「來來來,」簡偉業小碎步走過來,手裡拿著一疊紙,「曲目表,大家看一看。」
他把紙一張一張派出去。一張給小光,一張給沈恩,最後一張,塞進涂立的手裡。
「演出當晚一共十二首。」簡偉業說,一邊看手機一邊說,「首十一首都是你們的舊歌,大家都熟,照舊編曲就可以。最後一首是安可,壓軸,最重要的一首,我們下星期開始練。」
涂立低頭看那張紙。
曲目表是用電腦打的,一行一個歌名,旁邊註明了調號和速度。
《鈍角》。《凌晨四點的便利店》。《升降機》。《觀塘道》……每一首他都記得,每一首都是他寫的,十年來他一首都沒有再唱過,但他看著那些歌名,旋律就自己在他的腦子裡響起來了,一首接一首,像一台壞掉的點唱機。
他的手指在窗台上按和弦。一個接一個,跟著腦子裡的旋律。
第十一首。《解散那天》。
他的手指停了一下。
然後他看見了第十二首。
《第十一年》
他盯著那個歌名。
他不認識這首歌。
他又看了一次。沒有錯。《第十一年》,調號寫著降E大調,速度每分鐘七十二拍,備註欄寫著:「未發表作品,全球首唱」。
然後是最右邊那一欄。
作曲:涂立。
作詞:涂立。
他的手指停在窗台上,按著一個和弦的形狀,一動不動。
窗外那部貨運升降機,又咚地響了一聲。
「這是什麼?」他說。
他的聲音很沙啞,比唱歌的時候還啞。
簡偉業抬起頭,細小的眼睛眨了一下,然後又低下頭去看手機。
「新歌嘛。」他說,「壓軸,觀眾最喜歡。」
「我沒有寫過這首歌。」
「你寫過的。」
「我沒有。」
「你寫過的,阿立。」簡偉業拿出一條手帕,擦了擦光亮的頭頂。排練室的冷氣明明開得很大,他的頭頂卻冒出了一層細細的汗珠。「只是你忘了。」
涂立轉過頭。
他沒有看簡偉業。他看著房間的另一邊。
沈恩站在她的貝斯旁邊,手裡也拿著一張曲目表。她沒有在看那張紙。她在看他。
那雙藏在深深眼窩裡的眼睛,直直地看著他,一點也沒有移開。
但是她的右手,慢慢地,按住了左前臂內側。
按住了那個鈍角的紋身。
涂立手指間的菸,燒到了盡頭,燙到了他的指節。他沒有鬆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