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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組不是為了你》 祝照夜

後巷

第 2 話 · 免費

涂立在後樓梯截住了簡偉業。

工業大廈的後樓梯很窄,燈是那種感應式的,人走過才亮,亮三十秒就熄。牆上的油漆剝落了一大片,露出底下灰色的水泥,水泥上用原子筆寫滿了字:電話號碼、樂隊名字、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到此一遊。空氣裡有一股尿騷味,混著樓梯轉角那堆紙皮箱發霉的氣味。

簡偉業正在講電話,兩部手機,一部貼在左耳,一部拿在右手看。他小碎步走下樓梯,夏威夷襯衫上的火烈鳥一跳一跳的。

「……對對對,場地那邊我再催,燈光公司明天出報價,你放心——」

他轉過樓梯轉角,撞上了一堵牆。

一堵穿著軍綠色舊外套的牆。

感應燈啪地亮了。

涂立站在下一級樓梯上,比簡偉業矮了一級,可是還是比他高。長髮垂過肩膀,髮尾那截褪色的黃在白光底下,像一截枯草。

「我等一下打給你。」簡偉業對著手機說,掛了。

「贊助人是誰?」涂立說。

「阿立——」

「那首歌。」涂立說,「《第十一年》。是誰要唱的?」

簡偉業把兩部手機同時放進褲袋,雙手叉腰。這是他準備要講數的姿勢,涂立認得。十年前,每一次唱片公司壓價、場地臨時加租、樂評人寫壞話,簡偉業都會這樣雙手叉腰,挺起那個圓滾滾的肚子,好像要用肚子把對方頂回去。

「贊助人要求的。」簡偉業說。

「哪一個贊助人?」

「這個我不能說。合約寫明了,贊助人身份保密。」

「我沒有寫過那首歌。」

「你寫過的。」

「我不記得。」

「那是你的問題,阿立。」簡偉業說,「贊助人付了錢,贊助人要聽這首歌。演唱會的全部費用——場地、燈光、音響、宣傳、你們三個人和樂手的酬勞——全部是贊助人出的。沒有這首歌,就沒有這場演唱會。就這麼簡單。」

感應燈熄了。

黑暗裡,涂立聽見簡偉業的呼吸,有點急,有點喘。他聽見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,是簡偉業從褲袋裡摸出了什麼。

他往上走了一步。感應燈又亮了。

簡偉業手裡拿著一條手帕,正在擦頭頂。他的光頭上冒出了一層細細的汗珠,在白光底下閃著油亮的光。後頸那三道肉褶,也濕了。

樓梯間一點也不熱。

「簡生,」涂立說,「你在怕什麼?」

簡偉業擦汗的手停住了。

然後他哈哈乾笑了三聲,把手帕塞回口袋,低頭看了一眼手錶。

「怕趕不及。」他說,「還有兩個星期就演出,時間就是金錢。」

他從涂立身邊擠了過去,小碎步衝下樓梯,皮涼鞋啪嗒啪嗒地響,響了七八層,才慢慢聽不見。

感應燈熄了。

涂立站在黑暗裡。他從外套口袋裡摸出菸,抽出一支,點著,沒有抽,夾在手指間。

菸頭的紅光一明一滅,照亮了牆上一行用原子筆寫的字:「鈍角,二零一二年,到此一遊。」

字是他寫的。他記得。那是他們第一次來這幢大廈看排練室,三個人一起上樓梯,他拿著原子筆在牆上寫下這一行,阿逸在旁邊畫了一個鼓,沈恩在字底下畫了一個角。

他記得這一行字。他記得十四年前的一個下午,陽光從樓梯的氣窗斜斜照進來,照在三個人的臉上。

他就是不記得那首歌。

——

那天下午的排練,他們練了十一首舊歌。

跟第一天不一樣了。

不是變好,是變得更準。準得可怕。沈恩的低音不再快,他的結他也不再拖,兩個人的拍子咬得死死的,像兩個齒輪,一格一格地卡在一起轉。小光坐在鼓後面,一開始還戰戰兢兢,後來發覺自己只要守住拍子就好,兩邊都會來找他,他的肩膀慢慢放鬆了,毛冷帽也不再歪了。

可是涂立知道,那不是和好。

他們還在吵。只是吵得更安靜了。

《升降機》的間奏,本來是他的結他獨奏。他彈了一個十年前沒有彈過的句子,往上走,走到一個很高的把位,停在一個懸而未決的音上,像一個問句。

沈恩的低音接住了。

她沒有跟著他往上走,而是在底下,彈了一個很簡單的、很穩的根音,一下,一下,一下。像一個人坐在台階上,聽另一個人在上面大喊大叫,然後很平靜地說:我在這裡。

他又彈了一個句子,更急,更亂,像一個人在拍門。

她的根音沒有變。一下,一下,一下。

他停了下來。

她也停了。

小光的鼓還在打,打了兩小節,發覺只剩下自己,連忙停住,滿臉通紅。

簡偉業在角落裡拍手:「好!好!就是這種張力!」

涂立沒有理他。他看著沈恩。

沈恩低著頭,調著弦,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。可是他看見她右手的拇指,在空中,輕輕撥了一下。

一條看不見的弦。

——

第二天,簡偉業派了樂譜。

是一份很簡單的主旋律譜,附和弦和歌詞。樂譜是用電腦打的,乾乾淨淨;歌詞卻是影印的,影印的是一張手寫的紙。

涂立拿著那張歌詞,站在排練室紫紅色的燈光底下,看了很久。

那是他的字。

他的字很醜,歪歪斜斜,一個字大一個字小,像喝醉了在走路。每一個「的」字都寫成一個小圓圈加一條尾巴,每一個句子的最後一個字都往下拖,拖得長長的,像一個人說話說到一半沒了力氣。

十年來他沒有再寫過歌詞,但他認得自己的字,就像認得自己的指紋。

歌詞只有兩段,很短:

升降機停在十樓和十一樓之間,我們把拍子敲在鐵皮上。

你說這一首寫完就去吃早餐,天亮了,我們還在唱。

第十一年的時候,你會不會還記得,這一格這一格,燈是紫紅色。

第十一年的時候,如果我已經忘了,你替我唱,不要等我。

他看著最後那一行。

你替我唱,不要等我。

他的左手在樂譜的邊緣按和弦。一個接一個,沒有聲音,只是手指的形狀。他按的是降E大調,和弦的走向,他不知道為什麼,手指自己就知道。

「立哥,」小光在鼓後面說,「我們……要不要試一試?」

涂立抬起頭。

他看見了沈恩。

她站在排練室的另一邊,貝斯掛在身上,兩腳分開,紋絲不動。她手裡也拿著那份樂譜,可是她沒有看。她把樂譜折起來,放在擴音器上面,然後把雙手放回琴弦上。

「好。」涂立說。

他清了一下喉嚨。

小光數拍子:「一、二、三、四——」

涂立沒有進來。

他站在麥克風前面,張開嘴,沒有聲音。他不知道這首歌怎麼開始。樂譜上寫著前奏八小節,由低音結他獨奏,可是他不知道那八小節是什麼,他腦子裡一片空白。

然後沈恩的低音進來了。

很低,很慢,每分鐘七十二拍,每一個音都落在拍子的正中間,不早,也不遲。

那不是樂譜上寫的。樂譜上的前奏只寫了和弦,沒有寫低音線。

可是沈恩彈出來的,是一條完整的低音線。完整得好像她已經彈了一千次。每一個轉音,每一個滑音,每一個在和弦與和弦之間輕輕帶過的經過音,都準確得像刻在她的手指上。

涂立站在麥克風前,聽著。

那條低音線,從擴音器裡轟出來,從地板傳上來,爬過他的腳底,爬過他的小腿,爬到他的胸口,在他的肋骨之間嗡嗡地響。

他聽過。

他不記得在哪裡聽過,不記得什麼時候聽過,可是他的肋骨記得。他的肋骨記得每一個音的震動,記得它們在他胸口停留的時間,記得它們落下去的地方。

八小節。前奏結束了。

他張開嘴。

他不知道自己要唱什麼。可是他的聲音自己出來了。

「升降機停在十樓和十一樓之間——」

旋律是對的。

他看著樂譜,每一個音都和樂譜上的主旋律一模一樣。他沒有看過這份樂譜,他剛才只看了歌詞。可是他唱出來的每一個音都是對的,對得他的背脊發涼。

他唱到副歌。

「第十一年的時候,你會不會還記得——」

他的聲音破了。

不是在高音。是在一個很低、很普通的音上,一個他閉著眼睛都唱得準的音,破了。

他停了下來。

小光的鼓也停了。

只有沈恩的低音還在繼續。

她沒有停。她站在那裡,兩腳分開,紋絲不動,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,只有右手的手指在弦上撥動,一個音接一個音,從副歌走到間奏,從間奏走到第二段主歌,從第二段主歌走到最後一段副歌。

一個人。一把貝斯。沒有鼓,沒有結他,沒有人唱。

她把整首歌彈完了。

一個音都沒有錯。

最後一個音落下,琴弦的餘震在房間裡嗡嗡地響了很久,響到隔音棉把它一點一點吃掉。

排練室裡一片死寂。

簡偉業站在角落,手裡的兩部手機都黑了屏,他沒有察覺。

涂立看著沈恩。

「你怎麼會彈?」

他的聲音很沙啞,比唱歌的時候還啞。

沈恩沒有答。

她把貝斯從身上取下來,放在架子上。然後她開始收拾。她彎下腰,把導線一條一條從擴音器上拔下來,捲好,捲成一模一樣大小的圈,放進袋子裡。她把效果器一個一個關掉,排好,放進盒子裡。她把那份折起來的樂譜從擴音器上拿起來,放進西裝外套的內袋。

她做這一切的時候,很冷靜,很慢,一個字都沒有說。

然後她提起袋子,走向門口。

「沈恩。」

她推開門,走了出去。

——

升降機還在一樓。

涂立按了兩下按鈕,看著樓層顯示的數字一動不動,轉身衝進了後樓梯。

他跑下去。十二樓,十一樓,十樓。感應燈一層一層在他頭頂啪啪地亮起來,又在他身後一層一層熄滅。他的腳步聲在樓梯間裡迴盪,咚咚咚,像一個失控的鼓手。

他三十七歲了,十年沒有做過運動,每天一包菸。跑到五樓,他的肺已經在燒。跑到三樓,他的腿在發軟。跑到一樓,他推開後門,衝進後巷,扶著牆,彎著腰,喘得像一部壞掉的風琴。

後巷很窄。

兩邊是工業大廈的後牆,牆上掛滿了冷氣機,冷氣機的滴水一滴一滴打在地上的鐵皮上,嗒,嗒,嗒。巷子裡堆著垃圾桶和紙皮箱,空氣裡是餿水、機油和熱風混在一起的氣味。巷口有一盞霓虹燈招牌,紅色的,寫著一間車房的名字,其中兩個字的燈管壞了,一閃一閃。

沈恩站在巷子的中間。

她背對著他,手裡提著袋子,站著。沒有走。

好像在等他。

好像等了很久。

「你怎麼會彈?」涂立說,還在喘。

沈恩轉過身。

霓虹燈的紅光一閃一閃,照在她銀灰色的寸頭上,照得那層短短的頭髮一時變紅,一時變灰。她的方臉在紅光裡,一半亮,一半暗。那雙深深的眼窩裡,眼睛直直地看著他。

「我彈了十年。」她說。

「十年?」

「每一晚。」

她的聲音很低,很平,句子很短,每一句都像一個落地的低音。

「這首歌,」涂立說,「我不記得。我連一個音都不記得。可是我唱出來了。每一個音都對。這是什麼意思?」

「意思是你寫過。」

「我沒有——」

「你寫過。」沈恩說,「你只是不記得。」

「那你告訴我!」涂立的聲音大了起來,在窄窄的後巷裡撞來撞去,「你告訴我是什麼時候寫的!在哪裡寫的!為什麼我不記得!」

沈恩看著他。

她的右手慢慢地抬起來,按在了左前臂的內側。按在那個紋身上。西裝外套的袖子底下,那個鈍角的線條。

「你不記得,」她說,「是因為你不想記得。」

涂立張開嘴。

「十年前,」沈恩說,「你走了。你把所有東西都留在那間房裡。你的結他,你的樂譜,你寫了一半的歌。你把我也留在那裡。」

她停了一下。

「你把這首歌也留下了。」

「所以你撿回來了。」涂立說,「所以你拿著我的歌,去找了一個贊助人,搞了一場演唱會,叫我回來唱一首我自己都不記得的歌——你想怎樣?你想證明什麼?你想我跪下來說對不起?」

他一腳踢翻了身邊的一個垃圾桶。

藍色的膠垃圾桶哐啷一聲倒在地上,蓋子彈開,滾出幾個空的汽水罐和一團團廢紙,在地上骨碌碌地滾。

後巷裡安靜了一秒。

冷氣機的滴水聲。霓虹燈的電流聲。

涂立站在那裡,喘著氣,看著那個倒在地上的垃圾桶。

然後他彎下腰,把垃圾桶扶了起來。把滾出去的汽水罐一個一個撿回來,丟回去。把那團團廢紙撿回來,丟回去。把蓋子撿回來,蓋好。

他做這一切的時候,沒有看沈恩。

沈恩看著他做完。

十年前他就是這樣。他生氣的時候會踢東西,踢完了又自己去扶起來。排練室裡的譜架、咪架、椅子、擴音器,被他踢翻過又扶起過不知道多少次。她以前笑他,說他生氣的時間比扶東西的時間還短。

她沒有笑。

「你的頭髮,」涂立說。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問這個。也許是因為別的問題太重了,他提不起來。「什麼時候剪的?」

沈恩的手從紋身上移開,摸了一下自己的後腦。短短的銀灰色髮根,刺刺的,在她的掌心底下沙沙地響。

「你走之後的第三天。」

「為什麼?」

「每次彈琴,」她說,「頭髮甩到臉上,我就以為你還站在旁邊。」

涂立沒有說話。

後巷口有一輛貨車倒車進來,倒車的警示聲嘀嘀嘀地響,車尾燈把整條巷子照成一片紅。司機探頭出來看了他們一眼,罵了一句什麼,又把車開走了。

「我去過你家。」沈恩說,「你走之後,第二個星期。」

「我不知道。」

「你在家。」她說,「我聽見你在裡面彈結他。我敲了四十分鐘門。」

她停了一下。

「你彈的就是這首歌。」

涂立覺得後巷的地面在搖。他伸手扶住牆,牆上的冷氣機滴水正好滴在他的手背上,冰冷的一滴。

「我不記得。」他說。聲音很小,小得像在對自己說。

「我知道。」沈恩說。

她的眼睛沒有移開。十年前是這樣,十年後也是這樣。可是這一次,涂立在那雙深深的眼窩裡,看見了一點點濕的光。

只有一點點,一閃就沒了。

「重組,」她說,「不是為了你。」

涂立抬起頭。

「不是為了你,也不是為了我。」沈恩說。

她的右手還按在那個紋身上,按得很緊,緊得指節都發白了。

「那是為了誰?」

沈恩沒有答。

她提起袋子,轉身,走出了後巷。

霓虹燈的紅光在她銀灰色的後腦上閃了最後一下。然後她轉過街角,不見了。

——

涂立在後巷裡站了很久。

他從口袋裡摸出菸,點了一支,夾在手指間,沒有抽。燒完了,又點一支。又燒完了,再點一支。菸頭一明一滅,在昏暗的後巷裡,像一隻不停眨眼的紅眼睛。

地上積了一小堆菸蒂。沒有一支是抽過的。

他想起阿逸。

阿逸是三個人裡面最矮的一個,一百六十五公分,瘦得像一根鼓棍,笑起來兩隻眼睛擠成一條縫。他打鼓的時候喜歡哼歌,哼得很大聲,大得錄音的時候常常被收進去,錄音師罵了他好多次,他每次都說下次不哼了,下次照樣哼。

他的聲音很高,很清,跟他打鼓的樣子完全不一樣。涂立有一次開玩笑說,你去做主唱好了,我來打鼓。阿逸說,不行,你唱歌會破音,破得很好聽,我學不來。

十年來,涂立沒有讓自己想起過這把聲音。

現在它回來了,在這條又臭又窄的後巷裡,跟冷氣機的滴水聲混在一起,哼著一段他聽不清楚的旋律。

冷氣機的滴水打在他的肩膀上,一滴,一滴,滲進軍綠色外套的布料裡,涼涼的。

他想起那一行歌詞:你替我唱,不要等我。

他想起沈恩說:你把我也留在那裡。

他想起十年前的那一天。他記得的那一天:樂隊解散的那一天。那天早上他在排練室的地氈上醒來,頭痛得像被人用鐵錘敲過,嘴裡全是隔夜酒的酸味。窗外的天是灰的,下著雨。他坐起來,看見沈恩坐在房間的角落,抱著膝蓋,看著他。

她的眼睛是紅的。

他問她發生了什麼事。

她說:「阿逸走了。」

然後——

然後就沒有然後了。然後的事情,他的記憶像被人用刀子整齊地割掉了一塊,只剩下一片空白,白得像一張沒有寫過字的樂譜紙。他只記得他站起來,走出了那扇門,走進了雨裡,沒有回頭。

他不記得那天晚上之前的事。他不記得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。

他以為他只是喝醉了。

這十年來,每當有人問起「鈍角」為什麼解散,他都說同一句話:「玩夠了。」說得輕輕鬆鬆,歪著嘴笑,有點痞。說多了,他自己也差不多相信了。他搬去長洲,在一間單車舖打工,修單車,補輪胎,晚上坐在海邊,一根接一根點菸,看著渡輪的燈一盞一盞開走。

他從來沒有問過自己,為什麼那一天之前的一個晚上,會在記憶裡整個不見了。

他把第四支菸也燒完了,丟在地上,用腳踩熄。

然後他從外套的口袋裡,拿出那張影印的歌詞,展開。

他剛才在排練室裡只看了歌詞,沒有看別的。現在他站在霓虹燈的紅光底下,把那張紙翻過來,又翻回去,一寸一寸地看。

在歌詞的最底下,右下角,有一行很小很小的字。影印得有點模糊,但還是看得清楚。

是他的字。歪歪斜斜的,最後一個字往下拖,拖得長長的。

「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,凌晨四點,一二零七。」

他盯著那個日期。

九月十八日。

阿逸走的那一天,是九月十八日。

他的手指按在那個日期上,按出了一個和弦的形狀。按得那麼用力,指尖那層厚厚的結他繭,把紙都按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