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的指示
羅穎珊拿起白板筆,分成兩欄。不測:住戶可能自行修窗後仍然滲水,法團也可能把公共裂縫當成私人責任。測試:法團儲備最多先減九萬六千元,丙標的窗邊項目要待報告後才可定量。
郭啟祥看着下月特別業主大會的通知死線,提出保留原定會議日期,但不把窗邊防水寫成已確定的承包範圍,也不在該次大會推薦承建商。大會只接收測試進度、標書比較和付款方案意見。
修訂後的測試議案以六票對三票通過:每座兩個測點,上限九萬六千元,由法團儲備支付;A座D列的十七樓及九樓優先,在七個工作天內安排。測試紀錄必須分列外牆、收口、膠邊及未能判定項目,不能只蓋一個「私人」或「公家」結論。
輪到住戶發言安排時,一名委員提出由羅穎珊代讀鄭曉晴的個案,這樣不用增加列席人數。
「住用影響帳我可以整理,邊一句要讀,應該由佢自己揀。」羅穎珊說。
最後表決的版本是:所有登記住戶均可提交書面陳述,願意公開者會附於大會紀錄;口頭陳述總時限十分鐘,每戶兩分鐘,超過五戶以抽籤決定;列席者須有該單位業主書面同意,且不因此取得投票權。若另獲業主正式委任為代表,則按代理程序辦理。
五票贊成,四票反對。鄭曉晴申請的五分鐘沒有通過。她和其他登記住戶一樣,可以提交書面陳述,也可以申請那兩分鐘。
會後,袁桂芳得知自己排在第一輪測試,當着眾人打給鋁窗師傅,把工程押後至下星期五。電話裡,她請師傅保留報價,再等一星期。鄭曉晴則從六百多字的陳述中圈出三句,試着在兩分鐘內說完:徵款通知應同步送給實際住戶;入屋測試和施工日期不能只聯絡不在場的業主;工程尚未收取一元,她已先收到搬走日期。
晚上,羅炳安問會議有沒有決定何時付款。羅穎珊說四種付款期仍未比較,特別業主大會也不會選承建商。他聽完便拿出一張寫有車房更期的紙:星期三和星期五,傍晚六時至午夜,先試兩更。
「淨係睇場同交車,唔使抬嘢。」他說。
「你個膝頭唔會因為份工寫住唔使抬,就真係唔使行。」
「你哋要十個工作天先有張比較表,我都要知自己仲做唔做得。」羅炳安把更期壓在藥袋下面,沒有再爭。
父親睡後,羅穎珊打開五本帳。標書帳加入四個總價及缺項;付款帳扣起九萬六千元測試上限;進度帳寫上A座D列七個工作天;票權帳記下三次表決;住用影響帳則寫:袁桂芳押後私人維修七日,羅炳安試返兩更,鄭曉晴獲兩分鐘陳述資格,待業主同意。
十一時十四分,鄭曉晴傳來三份已簽文件。梁國榮同意九樓D室入屋測試,也同意租戶列席。第三份是特別業主大會的代表委任表,受委任人一欄填了鄭曉晴。
梁國榮另有一段訊息:「我唔想再請假開會。若果有二十四期分攤,代我投贊成;一次過交或者重新招標拖多半年,投反對。二十四期過到,我可以同你續到十月底,之後先交吉。其他議案先問我。」
鄭曉晴問:「我代佢投,係咪即係我有票?」
羅穎珊回覆,正本仍要按期限交管理處核實,她現在不能確認委任是否有效。她沒有回答那一票屬於誰,只把票權帳內原有的「沒有」改成「代理一票,待核實」,再在右邊新增一欄:「投票指示」。
「受委任人」一格是鄭曉晴;新欄裡,仍是梁國榮的字。
星期一上午八時五十六分,鄭曉晴把三份文件攤在管理處櫃面。入屋同意書、列席同意書、代表委任表,右下角都有梁國榮的簽名,但全是從電郵附件印出來的。
助理經理把前兩份抽到左邊,最後一份留在玻璃墊板上。
「入屋同列席可以先收掃描本,代表委任要正本。」她說,「會議四十八小時前交到就得,依家只能登記做待補。」
鄭曉晴問:「佢簽咗,亦都寫明叫我點投,點解張紙由邊部打印機印出來會有分別?」
「到時如果有人話佢從來冇交過,管理處要有正本核對筆跡同會議資料。」羅穎珊站在她旁邊。
「咁我仍然只有兩分鐘,冇票?」
「正本未到之前,票權帳只能寫待核實。」
鄭曉晴望着她,沒有發脾氣,只解鎖手機打給梁國榮,問那張用藍色原子筆簽名的表是否仍在辦公室。隔着櫃面,羅穎珊聽見男人說,不能為一張表請假,也不想再處理屋苑文件。
「你唔使請假,我叫速遞上去收。」鄭曉晴說,「運費我俾。麻煩你唔好掉咗佢。」
掛線後,她在速遞程式輸入兩個地址。一百八十元,下午四時前送達。她付了。這一百八十元不會列在任何會議文件上。
羅穎珊在票權帳加了一欄「文件形態」,把鄭曉晴那行改成「掃描本已收;正本待送」。她本想說,離特別業主大會還有時間。話到嘴邊,她想起七月三十一日,便沒有說。
星期三早上九時,A座十七樓走廊鋪了兩層防水布。袁桂芳把睡房床褥豎在牆邊,窗台上的藥盒、收音機和一盆只剩兩片葉的富貴竹,全移到客廳餐桌。
承辦測試的人在窗外分出三個噴水區,先做窗框上沿,再做左右兩側,最後才是窗框與外牆批盪的交界。顧問公司的駐場測量員何卓賢拿着濕度計,要求每區連續十五分鐘,中間停十分鐘觀察。
袁桂芳問:「淋到入水,係咪就證明公家整?」
何卓賢蹲在窗台前,把測試表壓平。「證明水由邊個區域入,未必即刻證明責任。窗框膠邊、框身同外牆收口靠得太近,唔拆開未必分得到。」
「拆又係我俾?」
「今日只做非破壞測試。」
袁桂芳沒有再問。她的電話擱在衣櫃頂,螢幕隔幾分鐘便亮一次。替她報價換鋁窗的師傅等她中午前確認,訂金七千二百元;過了今天,預留的施工日便會給別人。
第一區沒有變化。第二區開始十二分鐘後,睡房牆角原來那道灰痕慢慢轉深。水沒有從窗縫湧進來,只在批盪與窗框相接的位置冒出一顆小水珠,沿舊油漆裂線滑下。
何卓賢報出時間,助手拍照。羅穎珊看見測試表的結果欄只有三個選項:窗邊入水、沒有入水、未能完成。
「可唔可以寫清楚係邊一段先見水?」她問。
「相片會有。」
「相片同個剔號分開之後,合併表只會剩返『窗邊入水』。到比較標書時,就會好似所有窗邊問題都一樣。」
何卓賢抬頭看她。「羅小姐,今日係路徑測試,唔係責任鑑定。」
「我明,所以紀錄更加唔應該似鑑定結果。麻煩你寫觀察到甚麼,同埋未排除甚麼。」
她沒有資格指示顧問改表。何卓賢沒有應聲,只在空白邊位寫下:「上沿無異常;右側外牆收口噴水十二分鐘後,室內牆角見水珠;未拆框。」袁桂芳走近看完,打給鋁窗師傅。
「我今日唔落訂住。」她說,「唔係話一定唔做,但我要等報告。」
電話那頭說了幾句。她閉上眼聽完,才回答:「五個星期就五個星期,你俾咗個位人先。」
九樓D室的測試排在十一時。鄭曉晴的母親剛乘復康巴離開,客廳仍放着摺起的輪椅斜台。她把睡房近窗的一列矮櫃蓋上膠布,又用毛巾圍住窗台。
同樣三個區域。逐段噴完,濕度計讀數沒有明顯上升。何卓賢準備在「沒有入水」旁打剔,鄭曉晴指着窗右上方。
「我報修嗰個位唔係窗台。」
近天花的油漆有一塊掌心大的浮泡,旁邊是包着公共雨水管的木板槽。管理處舊報修紀錄只寫「窗邊滲水」,照片也只拍到窗框下半部。
「大雨先有?」何卓賢問。
「大雨有,樓上洗露台之後有時都有。我講過兩次,師傅話上面單位入唔到,所以先當窗框。」
何卓賢把濕度計貼上浮泡,讀數比窗邊高出一截。他請外牆人員確認位置。對講機傳回來:雨水管沿D室窗側落下,十樓樓板位置有一個接駁位,被外牆飾面遮去一半,吊船上看不清。
要分辨是管身、接駁位還是牆身裂縫,須從十樓倒入示蹤水,再在九樓觀察;十樓D室不在今天的入屋名單內。
「咁今日個結果係咩?」鄭曉晴問。
「窗框測試未見入水,另有高濕位置,來源未定。」
「如果張表只剔冇入水,下次係咪又會有人話我間屋冇事?」
何卓賢看了羅穎珊一眼。這次他翻到背頁,畫出窗、管槽和浮泡的位置,註明須取得十樓D室同意才能跟進。
下午三時四十七分,速遞員把代表委任表正本送到管理處。會議名稱、日期、單位和受委任人都已填妥,梁國榮的藍色簽名壓過紙上摺痕。管理處按登記資料完成形式核對,再致電梁國榮,確認他沒有撤回委任。
羅穎珊把票權帳那一格由黃色改成綠色:「代理一票;正本已收;投票指示限付款方案。」
鄭曉晴拍下收件編號,沒有笑。她問:「如果臨場有人提出改字眼,我係咪每一次都要打俾佢?」
「佢只授權你按指示投。指示冇涵蓋的議案,最好先問。」
「即係我有一票,但唔係我把聲。」
「係。」
傍晚五時四十分,羅炳安換上多年沒穿的深藍色車房上衣,把護膝束在長褲裡。第一更六時開始,桌上放着止痛藥和車匙。
羅穎珊把付款方案草表轉給他看。四個選項仍是一次繳付、按四個工程階段繳付、十二個月及二十四個月;最後一欄多了一行細字:「須視乎融資及承建商收款期」。
「今晚管委會只係決定畀唔畀人睇呢個選項,唔係通過二十四期。」她說。
「畀人睇,同畀人用,差好遠。」羅炳安把藥袋放進斜孭袋,「所以我更加要知隻腳得唔得。」
他在門口試着屈膝,動作很慢,然後自己關上鐵閘。羅穎珊沒有追出去。七時,她也要開會。
會議室裡,九名委員面前各有兩張紙:一張是A座測試初步紀錄,另一張是付款期現金流草表。主席郭啟祥先處理測試。
顧問透過揚聲器說,十二個測點的基本費用為八萬八千八百元。若把十樓D室的示蹤測試視為九樓個案的跟進,而非第十三個測點,檢測公司可加收六千四百元,總數仍低於九萬六千元上限,但要先取得入屋同意。
一名委員說:「我哋決議係窗列測試,依家又驗水管,之後每間屋指一樣嘢,九萬六點會夠?」
郭啟祥問羅穎珊:「你想擴大範圍,定係想改報告格式?」
「兩件事要分開。」她把十七樓和九樓的表並排放好,「十七樓確實在外牆收口噴水後見水。九樓窗框測試冇反應,但管槽上方高濕。如果兩份最後只寫一個『有』、一個『冇』,標書比較會將前者全部當窗邊工程,後者當作毋須處理。今日測到的,冇咁肯定。」
顧問承認,原表是為單一路徑設計,沒有位置填寫測試限制。郭啟祥提出第一項動議:往後每個測點須列明噴水區域、出現反應的時間、未能排除的來源、未獲准進入的單位,以及照片編號;合併表不得只用通過或不通過表示。
六票贊成,三票反對。
第二項動議是以六千四百元跟進九樓D室,範圍限於十樓示蹤及公共雨水管接駁位觀察,不得拆除固定裝修;A座報告在跟進前保持「未完成」。五票贊成,四票反對。
羅穎珊在進度帳把原來的「A座兩點完成」拆成兩行:17D完成非破壞測試,責任未定;9D窗框測試無反應,公共管位待查。付款帳的測試承擔額則由八萬八千八百元改為九萬五千二百元,距離上限只餘八百元。
輪到付款方案,管理處說,若按顧問擬議的工程收款節點,二十四個月向業主收款,首數月便會出現缺口。法團儲備不能全數動用,日常保險、升降機保養和緊急維修仍要留錢。要填上缺口,須取得短期信貸,或說服日後承建商把首幾期工程款攤後。兩樣都未有。業主即使分二十四期交,法團的工程款仍按原日子到期。
有人主張刪走二十四期,免得住戶誤以為已經可以選。羅穎珊反對。
「刪走之後,顧問同銀行都唔需要再答呢個方案要幾多成本。保留唔代表承諾可行,但要把缺口、利息同逾期風險一齊寫出來。」
郭啟祥把字眼改成「二十四個月分攤方案,附帶融資或工程付款期配合條件」,並要求七個工作天內取得至少一份融資條件及兩種承建商收款模擬。五票贊成,四票反對。
散會前,管理處報告鄭曉晴的代表委任正本已收,形式完整,初步有效代理票增加一票。那一票不能參與今晚的管委會表決;到特別業主大會,也只按梁國榮留下的方向處理付款議案。
九時二十分,鄭曉晴收到羅穎珊傳來的會議結果,隨即轉給梁國榮。十多分鐘後,他回覆:二十四期既然仍在比較,他可以在特別業主大會前暫停安排代理帶人看樓;是否續租至十月底,仍要等表決結果。
鄭曉晴原本約了星期六去看一個沒有升降機直達、卻要即日付四千元留位費的單位。她取消了預約。
羅穎珊在住用影響帳記下兩項後果:袁桂芳暫停私人鋁窗工程,失去原定施工期,下一個空檔約五星期後;鄭曉晴取得有效代理一票,業主暫停大會前放售睇樓,她取消一次租屋預約。
晚上十一時十二分,羅炳安回來。他沒有讓女兒扶,自己靠鞋櫃脫鞋,右腳襪口上方腫出一道紅痕。
「做到尾?」羅穎珊問。
「做到。最後兩個鐘淨係坐更亭交鎖匙。」他把四小時後才准再吃的止痛藥放在桌上,「星期五同佢講咗,先返四個鐘。六個鐘行唔住。」
她在父親那一行把「試返兩更」改成「首更完成;膝腫;次更減至四小時」。
父親睡後,管理處在十一時三十八分寄來十樓D室的回覆。業主同意做示蹤測試,但有條件:公共雨水管被上手住戶以固定木櫃包住,若要看到接駁位,法團須承諾支付拆櫃及還原費。
附件照片裡,櫃門只開到一半,內層木板頂端已有一圈深色水印。管理處向附近裝修商取得的初步估價是拆卸連還原一萬八千六百元,未包括發現損壞後的修理。
羅穎珊望着付款帳。測試上限只餘八百元;管委會剛通過的跟進動議,明寫着不得拆除固定裝修。
她在進度帳新增一格:「技術費已批;路徑被固定裝修遮擋;入屋同意附帶還原條件。」
郵件最下面,十樓業主要求三日內書面答覆,否則不會安排開門。
翌日上午八時四十二分,羅穎珊在管理處的小會議桌上排開三份回信。屋苑經理程詠儀擬的第一份寫着「固定裝修由業主自行處理」,第二份改成「法團將承擔合理費用」,第三份把兩句都刪掉,只剩「正在研究」。三份都留不得。前兩份答了尚未表決的事,第三份避開了十樓業主提出的三日期限。
她抽過一張白紙,先寫「已收到附帶條件的入屋同意」,下面列處理步驟:四十八小時內安排現場評估;未獲授權,不拆固定裝修;評估後把範圍及費用上限交管委會決定。末尾請業主把開門期限延至收到會議結果。
程詠儀看完,指着第三點說:「佢可能會當我哋拒絕畀錢。」
「而家本身就未有人有權答應畀錢。」羅穎珊說,「但我哋可以答應幾時做下一步。兩樣嘢要分開寫。」
十樓D室業主周美卿接電話時,先問誰會把櫃裝回去。她十二年前買入單位,廚房尾端那組高櫃已經存在,買賣合約的照片也拍到櫃門。管理處找不到安裝紀錄,她手上也沒有上手業主的裝修圖。
「你哋話條喉係公家,我開門;你哋又話個櫃係私人,要我自己拆。咁我畀你哋入嚟,係咪即係認咗條喉有事都由我畀?」
羅穎珊沒說「放心」,只問周美卿能否讓顧問先看櫃的結構,不鑽孔,也不拆板。周美卿停了一陣,答應翌日中午開門,但要管理處把「只作目測」寫進電郵。
現場比照片窄。高櫃與轉角地櫃連在一起,左邊貼着雪櫃,右邊是鋅盆;若整組拆走,連工作台邊的收口也要重做。周美卿已把下層的煲、米桶和清潔用品搬到飯廳,兩個紙箱佔去半張摺枱。她不讓人碰櫃門,自己把原業主留下的活動層板逐塊拿出來。
顧問工程師鍾浩然用電筒照向背板頂端的水印,再量櫃內深度。管理處取得的一萬八千六百元估價,按整組高櫃拆卸、搬走、重裝及補配飾面計算。他說,若只為看清雨水管承口,未必要拆整組櫃;可以在背板開一個約四百五十乘六百毫米的口,再裝一塊能用螺絲拆出的檢修板。
「開咗見到要換喉呢?」周美卿問。
「可能要擴大,亦可能要拆一條層板托。」鍾浩然說,「未見到之前,我唔會話個細口一定夠維修。」
周美卿把層板放回地上。「咁就唔好一張紙寫到任你哋拆。測試係一個範圍,真係維修係另一個範圍。」
羅穎珊在「測試」和「維修」旁各畫一個框。來之前,她只在算一萬八千六百元。這刻紙上多了一道界線:開口看過以後,若要再拆、修理或還原,得另問周美卿。她飯廳那兩箱東西要擺多久,暫時沒人答得上。
他們在廚房站了四十分鐘,才寫出可交會議的版本。先做最小開口,施工前後逐張拍照;若只完成檢查,三個工作天內裝回檢修板。要是發現須擴大,先用可拆板封口,範圍和時間另行提交。手寫紀錄末尾保留費用責任,不因周美卿准許開口而預先決定。周美卿看完,把拒絕開門的期限延至管委會表決後翌日。
當日下午,郭啟祥安排依法定時限發出會議通知。議程單列「A座十樓D室公共雨水管檢查所需固定裝修開口及還原費」。一萬八千六百元的原估價、六千六百元的最小開口新估價、現場照片和周美卿的條件,一併放進查閱套裝。
羅穎珊沒有挪動付款帳原來的數字。十二點測試連九樓跟進已承擔九萬五千二百元,測試上限仍只餘八百元。她在下面另列「十樓進入條件工程」:建議上限七千二百元,資金來源待決,不得當作測試餘額。程詠儀提過撥入日常小修,帳面便不會顯示超出測試上限。羅穎珊把這句原樣記在意見欄,科目仍列作「十樓進入條件工程」。
她又在標書帳加了一條問題:四份標書所列公共雨水管工程,是否包括在住戶固定裝修開口、臨時保護及還原。鍾浩然答應向顧問公司的招標組翻查承建商澄清回覆,沒有先按自己的理解作答。
鄭曉晴收到預計檢查日期後,問九樓是否仍要有人在場。母親能替人開門,卻不能在工人架梯、搬床和測濕度時逐項簽紀錄。她保留原本陪母親覆診的年假,改向公司請半日無薪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