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話 每一句的價錢
抽屜裡的手機,亮著。
卜家俊把防靜電袋拿出來的時候,隔著那層銀灰色的膠膜,看得見螢幕的藍光。他昨晚明明關了機,拔了電源,電池也早就拆出來放進了防火袋。一部沒有電池的手機,在抽屜裡亮著。
他沒有立刻打開袋子。他把放大鏡從額頭拉下來,又推上去,又拉下來。
商場早上十點半,人還不多。隔壁檔的老闆在拆紙箱,膠紙撕開的聲音一下一下,嘶啦,嘶啦。對面檔的電視在播早晨新聞,主播說今天有雨。冷氣剛開,空氣裡還有昨晚留下的悶熱,混著塑膠和電路板的氣味。
他打開袋子。
螢幕上,是那個對話。沈穎芝,傳給沈穎芝。
最新的一條訊息,時間是凌晨三點零四分。
「你可以幫我找一樣東西嗎。」
句號。
他看著那一行字,看了很久。他的手指在圍裙口袋裡摸到一支螺絲批,拿出來,又插回去。他看了一眼牆上那張褪了色的囍字。紅變成淡橙,右上角比左上角高了一公分。
他還是想不起它為什麼在那裡。
他把手機翻過來,螢幕朝下,放在工作桌上。
* * *
中午,沈太來取資料。
她還是一身黑,頭髮的髮根又白了一點。卜家俊把一個隨身碟交給她,說照片救回了一萬二千多張,對話全部備份了,影片救回大約八成。
她握著隨身碟,握得很緊,好像那是一隻手。
「那部手機呢?」她問。
卜家俊看著工作桌上那部翻過來的手機。淺綠色的機身,碎裂的螢幕,透明的手機殼裡已經沒有那張戲票了,戲票他晾乾之後夾在一本簿子裡。
「主機板腐蝕得太厲害,」他說,「修好了也用不了多久。你想留著,我可以包好給你。」
沈太看著那部手機,看了一會。
「你拿去回收吧。」她說,「我不想看見它。我每次看見,就會想起她在河裡泡了三天。」
她付了錢,比他報的價錢多了一倍。他推回去,她不肯收回,放下錢就走了。
她走到走廊轉角的時候,停了一下,回過頭。
「卜師傅,」她說,「她的對話裡,有沒有說……有沒有說為什麼?」
卜家俊站在檔口前面,雙手垂在身側。他想起那一串句號。那部戲我一個人去看了。以後不要再買兩張。我找不到了。
「沒有。」他說。
她點點頭,走了。
* * *
阿德說不要回。他說了兩次。
卜家俊把手機拿起來,又放下。他做了兩部手機的換螢幕,一部平板的換電池,一部手錶的尾插。他一直做到下午四點,一直沒有看那部淺綠色的手機。
四點十分,手機在工作桌上震了一下。
他把它翻過來。
「我知道你看得見。」
句號。
三個小點又出現了,一跳一跳,消失,又出現。
「只要你幫我找到,我就不再打擾你。」
他拿起手機。拇指懸在螢幕上。他想起阿德那隻發白的左眼,那兩截折斷的牙籤。他想起那句「每回一句,回的人就會失去一段自己的東西」。
他想,他已經回過一句。他失去的,是一張囍字的來歷。一張舊貼紙。他甚至不覺得那算是一件東西。一個手機維修檔口,為什麼要貼囍字?也許是上一手檔主留下的。也許是他哪一年過年隨手貼的。
不重要。
他打字。
「你要找什麼?」
傳送。兩個勾,變成藍色。
三個小點跳了很久。
「一個紙飛機。」
「在旺角那間戲院。三號院。G排十五號。椅子底下。」
G排十五號。卜家俊記得那張戲票:三號院,G排十四號。
她買了兩張。他沒有來。她把他那張撕了。
* * *
那間戲院在旺角一個商場的頂樓,舊式的,地氈上有一塊一塊洗不掉的汽水漬,走廊的牆上貼著快要褪色的電影海報。空氣裡是爆米花的牛油味和冷氣的霉味。
他買了一張五點半那場的票,隨便選了一部電影,三號院,G排十五號。
放映廳裡只有七個人。燈暗下來,銀幕上開始播廣告,光一閃一閃地照在一排排紅色的絨布椅上。他坐下,彎下腰,把手伸進椅子底下。
口香糖,乾硬的。一張爆米花的收據。一枚硬幣。
然後他的手指碰到一樣東西。很薄,很脆,用膠紙貼在椅子底部的鐵架上。
他把它撕下來。
一架紙飛機。用一張戲票摺成的,撕成兩半的戲票,用透明膠紙黏回去,再摺成一架很小的紙飛機,只有他的拇指那麼長。膠紙已經發黃了。
他把紙飛機拆開。戲票上寫著:三號院,G排十五號,晚上九點四十五分。四年前,十一月。
戲票背面,有一行字,是用原子筆寫的,字很小,很斜:
「如果你來了,坐下,就會找到。」
句號。
她撕了那張票,又黏了回去,摺成紙飛機,藏在他應該坐的位子下面。四年了,沒有人找到。
他想起她左手背上那個小小的紙飛機紋身。想起她每一張自拍都用手指比一個半圓,半個心,另一半在別人那裡。想起合照裡,她總是站在最邊緣,身體的一半在畫面外面。
一個一直站在畫面邊緣的人,把一架紙飛機藏在椅子底下,等一個不會來的人坐下。
他忽然覺得胸口很悶,像吸了太多松香。
卜家俊坐在黑暗裡,銀幕上的電影已經開始了,是一套他沒有聽過的動作片,爆炸的火光一下一下地照亮他的臉。他握著那張黏好的戲票,舌尖不自覺地頂出嘴角。
手機在他口袋裡震了一下。
「找到了嗎。」
他打字:「找到了。一張戲票。背面有字。」
傳送。
「那不是我要找的。」
「那只是第一個。」
* * *
那天晚上,他沒有找到回家的路。
不是迷路。旺角到大角咀,走路十五分鐘,他走了四年。出了商場,過彌敦道,沿著山東街一直走,過了塘尾道再轉兩個街口就到。他閉著眼都會走。
他走到塘尾道的路口,停了下來。
路口有一間涼茶舖,一間五金舖,一間已經拉了閘的車房。一輛小巴在他面前停下,又開走。紅綠燈由紅轉綠,嘀嘀嘀嘀的過路聲響起來,一個拿著購物袋的阿婆從他身邊走過去。
他站在那裡。
他知道他的家在附近。他知道是一幢舊樓,五樓,沒有電梯。他知道樓梯間的燈是聲控的,二樓那戶人家每晚都煮炸魚。
可是他不知道是哪一條街。
他看著四個方向。左邊是一排舊樓,右邊是一排舊樓,前面是一排舊樓,後面是他剛剛走過來的路。每一幢都像,每一幢都不像。那一段本來應該在他腦子裡的路線,那一條走了四年的路,不是變得模糊了,是沒有了。像主機板上一段被刮掉的線路,平整的,光滑的,什麼都沒有。
紅綠燈又由綠轉紅。
他拿出自己的手機,打開地圖,輸入自己的地址。他記得地址。地址是一串文字,文字還在。
地圖上出現了一條藍色的線,告訴他:向左轉,直行兩百米,再向右轉。
他跟著那條藍色的線走。走得很慢,像一個第一次來這一區的遊客。
* * *
鄧可晴在門口等他。
她坐在樓梯口的一級台階上,花店的綠色圍裙還沒有脫,手腕上纏著麻繩。她在打結,一個又一個,已經打了一整條,麻繩上排滿了小小的結,像一串算盤珠。
「卜家俊。」她說,「十一點了。你的手機為什麼不接?」
「沒電了。」他說。
這是真的。他跟著地圖走了四十分鐘,手機的電用光了。
她站起來,看著他。她的大眼睛眼尾微垂,看人的時候很專注。她看著他,看了很久。
「你的臉色好差。」她說。
她伸手碰了碰他的手肘。
他們一起上樓。聲控燈一層一層地亮,一層一層地熄。二樓的炸魚味。三樓有人在看電視,笑聲一陣一陣。四樓一隻狗隔著鐵閘吠了兩聲。
他記得這些。他記得炸魚,記得電視,記得狗。
他只是不記得怎樣走到這裡。
* * *
接下來的五天,他又回了三句。
每一句都是一條線索。沈穎芝的訊息總是很短,句號結尾,從來不用表情符號。她從來不說她要找的是什麼,只給他下一個地方。
第二條線索,在油麻地一間舊書店,一本詩集的第八十七頁,夾著一張照片。照片裡是一個男人的背影,站在海邊,天是灰的。照片背面寫著:「他說他喜歡看海,可是他從來沒有和我一起去過。」
他回了一句:「找到了。一張照片。」
那天下午,他在檔口焊一條排線,嘴裡不自覺地哼著什麼,哼到一半,停了。他不知道自己在哼什麼。那是一首歌,他很熟的一首歌,他每次焊東西都會哼,熟得像呼吸一樣。可是現在他想不起旋律,想不起歌詞,想不起那首歌叫什麼名字。他只記得,每次哼的時候,心裡會有一點點暖。
那一點點暖,也沒有了。
第三條線索,在尖沙咀海旁,第七張長椅。
那天下著毛毛雨,海旁的人很少,海水是鉛灰色的,對岸的大廈被雲壓得只剩下半截。天星小輪在海中間慢慢地走,汽笛響了一聲,很低,很長。他蹲在第七張長椅旁邊,雨水沿著他的後頸流進衣領。椅腳的鐵柱上,用什麼尖的東西刻著兩個字母,刻得很深,已經生了鏽。一個是她名字的縮寫。另一個,他不認得。兩個字母中間,刻了半個心形。只有半個。
他回了一句:「找到了。兩個字母,半個心。」
那天晚上,可晴替他熱了一碗湯。青紅蘿蔔豬骨,她每個星期天煲的那一種。他喝了一口,停住了。湯是熱的,是鹹的,是有味道的。可是他不知道這是不是他熟悉的味道。他喝了四年,每個星期天一碗,他應該閉著眼都認得出來。可是那碗湯在他嘴裡,就只是一碗湯,和茶餐廳賣的沒有分別。
可晴坐在他旁邊打結,問他好不好喝。他說好喝。她笑了,碰了碰他的手肘。
他說的是真話,也是假話。
第四條線索,在深水埗一間茶餐廳,最裡面那個卡位,桌底貼著一張便條。便條上寫著:「他每個星期三都在這裡吃午飯。我每個星期三都坐在他對面那一桌。兩年,他沒有抬頭看過我一次。」
他回了一句:「找到了。一張便條。」
第二天早上,他回到檔口,脫下防靜電手帶,準備開工。他看見收銀機旁邊那個小鐵盒,打開,裡面沒有東西。他站在那裡,想了很久,想不起這個鐵盒是用來放什麼的。他把它放回原位。
那天他焊了三部手機,右手無名指上一直戴著那枚素金戒指。焊到第三部,熱風槍的熱力傳到戒指上,燙得他整隻手指發紅。他把戒指脫下來,看著它,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戴一枚戒指工作。
第五條線索,在一間花店門口。
那間花店,他站在門口看了很久。玻璃門上貼著店名,門口擺著一桶桶的玫瑰和百合,空氣裡是濕泥和花莖切口的青澀味。一個穿綠色圍裙的年輕店員在門口剪花莖,剪刀咔嚓咔嚓地響。
他覺得這間花店很眼熟。可是他想不起來為什麼。
那個剪花莖的店員抬起頭,看見他,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。
「卜先生?」她說,「來接可晴?她今天放假啊,她沒跟你說?」
卜家俊站在那裡。
可晴。花店。他知道可晴在花店工作。他知道。他只是從來沒有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想過:他知道有一間花店,他知道可晴在一間花店工作。他不知道,就是這一間。
他在這間店門口接過她多少次?他不知道。
「我……路過。」他說。
店員覺得有點奇怪,但還是笑著點頭,繼續剪花莖。咔嚓,咔嚓。
門口有一個小架子,架上插著一排心意卡,讓客人買花的時候寫字用。卡片大多是空白的,只有最後面一張,被人寫過了,又插了回去。卡片的邊角已經發黃。
他把它抽出來。
字很小,很斜,原子筆寫的,每一句都以句號結尾。
「我在這裡買過一束花。送給一個不會收的人。後來我把花放在他的門口。第二天,花在垃圾桶裡。」
他拿著那張卡片,站在花店門口,花桶裡的玫瑰和百合在他腳邊散發著濕漉漉的甜味。
他沒有回覆。他把卡片放進圍裙口袋,轉身回商場。那是第五條線索。他還沒有回那一句。
* * *
那天夜裡,他睡不著。
睡房很小,一張雙人床就佔去了大半。冷氣機在窗口嗡嗡地響,吹出來的風帶著一點塵的氣味。窗簾沒有拉緊,街上的路燈從縫隙照進來,在天花板上落下一條橙黃色的細線。
可晴睡在他旁邊,側著身,面向他。她睡著的時候,嘴唇微微張開,呼吸很輕,每吸一口氣,鼻翼就輕輕地動一下。她的右手擱在枕頭上,中指側面有一粒小小的痣。左手無名指上戴著一枚素金戒指,和他的一樣。
他看著她。
他知道她的名字。他知道她的痣。他知道她睡覺的時候喜歡把腳縮起來,碰到他的小腿。
可是他看著她的臉,心裡有一個很小很小的聲音在問:這個人,為什麼睡在我旁邊?
他嚇了一跳。他把那個聲音壓下去,閉上眼,數著冷氣機的嗡嗡聲,一直數到天亮。
* * *
「第幾句了?」
阿德站在檔口外面,背著手,嘴裡叼著牙籤。他那隻發白的左眼對著卜家俊,右眼卻看著牆上的囍字。
「六句。」卜家俊說。
阿德沒有說話。他把牙籤從嘴裡拿出來,這一次沒有折斷,只是握在手裡。他握著腰間那串舊手機,握在手心,握得指節發白。
「阿俊。」他說。
卜家俊抬起頭。
「你記不記得,」阿德說,「你開檔那一天,是誰陪你來的?」
卜家俊想了想。
他記得開檔那一天。星期六,商場很吵,隔壁檔的人都在看熱鬧。他記得他搬了一整天的貨,玻璃櫃的門卡住了,他修了一個鐘頭。他記得那天晚上他很累。
他不記得有誰陪他。
「沒有人。」他說,「我一個人。」
阿德看著他,用那隻好的眼睛看著他,看了很久。那隻眼睛裡有一種東西,卜家俊後來才知道那是什麼:是可憐。
「我年輕時見過。」阿德說,聲音沙啞,很低,「那個師傅,回到後來,不是記不起自己的名字。是記得自己的名字,可是不記得有誰叫過他。」
他把手伸進衫袋,摸了摸那個紅色的平安符,然後拖著腳走了。
* * *
那天晚上,是十月三日。
他開門的時候,屋裡很暗。只有飯桌上點著兩支蠟燭,燭光一跳一跳,照著一桌子的菜:蒸魚、白切雞、炒菜心、一煲老火湯。桌子中間放著一小束花,白色的,他叫不出名字。
鄧可晴坐在飯桌旁邊,穿著一條他沒見過的淺藍色連身裙。深棕色的短髮梳得很整齊,左邊的珍珠髮夾換了一枚新的。她塗了淡粉紅的唇膏。
她在等他。
她抬起頭,笑了。兩頰的酒窩深深地陷下去,眼睛彎成兩條線。
「卜家俊。」她說,「你猜今天是什麼日子?」
他站在門口,看著那一桌菜,看著那兩支蠟燭,看著她的連身裙。
他在腦子裡找。十月三日。十月三日。一個日期。一個應該有意義的日期。他找了很久,像在一塊主機板上找一條斷了的線,找到手指發麻,找到眼睛發痛。
那裡什麼都沒有。平整的,光滑的,綠色的底板。
「什麼日子?」他說。
她的笑容停住了。
沒有消失,只是停住了,像一張照片。酒窩還在,眼睛還彎著,可是那裡面的東西,一點一點地退了下去。
「你說什麼?」
「今天……」他說,「是什麼日子?」
她看著他。她伸出手,想碰他的手肘,伸到一半,停住了。
「我們結婚四年。」她說,聲音很輕,「今天,是我們結婚四週年。」
他看著她。
他知道她是誰。他知道她叫鄧可晴,在花店工作,住在這裡,每個星期天煲湯。他知道這些,像知道一份資料,像知道一部手機的型號。
可是結婚這件事,在他腦子裡,是空的。
「對不起。」他說,「我……這幾天太忙了。」
她沒有說話。她的眼睛紅了,可是她沒有哭。她別過臉去,看著那兩支蠟燭,雙手從手腕上解下那條麻繩,把上面的結一個一個扯開。
一個,又一個。
扯到最後一個,她站起來。
「卜家俊,」她說,「我回我媽那裡住幾天。」
「可晴——」
「我要冷靜幾天。」她說,「你也冷靜一下。」
她走進睡房,拿了一個小行李箱出來。她收拾得很快,好像早就準備好了,好像她已經等了好幾天,等他記起什麼,等到今天,等不到了。
她走到門口,停下來,回頭看他。
燭光在她臉上一跳一跳。她的眼睛紅得很厲害,可是她還是沒有哭。
「卜家俊,」她說,「你看我的眼神,好像在看一個陌生人。」
門關上了。
樓梯間的聲控燈,一層一層地亮下去,一層一層地熄。
* * *
他在飯桌旁邊坐了很久。
蠟燭燒到一半,蠟淚沿著燭身流下來,在桌布上凝成一小灘。蒸魚涼了,魚皮上的醬油凝成一層薄膜。老火湯的熱氣早就散了。
他看著那一小束白花。他還是叫不出它的名字。
他的右手放在桌上,無名指上戴著那枚素金戒指。他看著戒指,摸了摸。戒指的內圈刻著什麼字,他把它脫下來,湊到燭光下看。
刻著兩個英文字母和一個日期。字母他認得,是他自己名字的縮寫,和另一個縮寫。日期是四年前的十月三日。
他把戒指戴回去。戴回去的時候,他的手指碰到無名指上那一圈淺色的痕。窄窄的,一條淡色的線。
他摸著那條痕,摸了很久。
口袋裡,那部淺綠色的手機震了一下。
他沒有把它留在檔口。他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他一直把它帶在身上。
他拿出來。
「你太太很好。」
句號。
三個小點跳了很久,很久。
「她剛才在樓下站了很久,才上計程車。她一直抬頭看你的窗。」
卜家俊站起來,走到窗邊,拉開窗簾。樓下的街道很暗,路燈是橙黃色的,一輛計程車剛剛開走,尾燈的紅光在街角一拐,不見了。
手機又震了一下。
「下一條線索,在你家裡。」
句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