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話 三條規矩與一皮箱現金
甄興記紙紮的日光燈,壞了四年零三個月。
這是昌叔說的。他說壞的那天是農曆七月十四,老闆娘在舖裡扎一座三層高的紙洋樓,扎到第二層,頭頂那支燈管就開始一閃一閃,從此沒有好過。老闆娘不修,說燈會閃的舖頭,生意才做得長。
甄樂怡不知道這句話有什麼根據。她只知道,她接手這間舖三個月,那支燈閃了三個月,每閃一下,天花上掛著的那排紙紮童男童女就跟著動一下,好像在眨眼。
土瓜灣,一幢唐樓的地舖,門面十二呎,深三十呎。天花掛滿了東西:一對紙紮金童玉女,臉頰塗著兩團圓圓的胭脂;一部紙轎車,車頭的標誌是她祖母自己畫的,像某個牌子又不像任何牌子;幾串紙元寶,一籃紙水果。貨架上堆著金銀紙、衣紙、元寶、香燭、溪錢,一層一層的,最上面一層積了一寸厚的灰。櫃檯後面是一排舊木抽屜,二十四格,每格貼著一張紅紙條,寫著裡面裝什麼:「大金」「小金」「壽金」「往生錢」「衣紙」。
空氣裡是漿糊的酸,竹篾的青,紙灰的焦,還有神檯上那盞紅燈旁邊一碟檀香慢慢燒出來的甜。樂怡第一天來的時候被這股味道嗆得頭痛,現在已經聞不到了。
下午三點,舖裡沒有客人。
她坐在櫃檯後面的矮凳上,用一把紅柄剪刀剪竹篾。剪刀是祖母的,柄上的紅漆磨掉了一大半,露出底下的鐵灰。她一開一合,咔,咔,竹篾斷成一截一截,每截十五公分,落在腳邊的膠盆裡。她右手的手指上貼著三塊膠布,食指一塊,中指兩塊,都是被竹篾割的。祖母做了五十年,手指上一道疤都沒有。她做了三個月,手指像被貓抓過。
她二十七歲,頭髮一邊剃短,一邊留到肩膀,染成暗酒紅色,是那種在燈管下面看起來發黑、在太陽下面看起來發紫的紅。眼線畫得很粗,眼尾往上挑。唇膏是深莓色。身上一件黑色寬身 T 恤,一條工裝背帶褲,腰間圍著一條藍布圍裙,圍裙的布洗得發白,口袋裡插著那把紅柄剪刀和一支毛筆。頸上掛著一副耳機,沒有戴,音樂從耳機裡漏出來,很小聲,是一首英文歌。
那條圍裙是祖母的。
三個月前,祖母在醫院走了,九十一歲。遺囑裡什麼都沒有交代,只寫了一句:舖留給樂怡。
樂怡本來在觀塘一間設計公司做平面設計,月薪一萬八,加班沒有加班費。她請了一個星期假來處理後事,打算把舖裡的貨清掉,把舖位退給業主,拿回按金,然後回去繼續做她的設計。
她在舖裡清了一個星期的貨,第八天,她向公司辭職了。
她說不出為什麼。朋友問她,她說,大概是因為那天她打開櫃檯的第三個抽屜,看見祖母的訂單簿。
* * *
訂單簿是一本線裝的厚簿,藍布封面,封面上沒有字。內頁是發黃的宣紙,每一頁都用毛筆寫著密密麻麻的訂單:日期、客人姓氏、燒給誰、燒什麼、多少錢。最早的一頁是一九七三年,最後一頁是祖母入院前一個星期。
第一頁沒有訂單。
第一頁只有三行字,毛筆寫的,每個字都有拇指那麼大,一筆一畫,寫得很慢,很用力,墨汁滲到了紙背。
一、不替生人燒東西。
二、不燒沒有名字的東西。
三、一個名字,一輩子只燒一次。
樂怡第一次看見這三行字的時候,笑了。挑起一邊眉,嘴角往上歪。她覺得這很像祖母會做的事:把一件平平無奇的生意,弄得像一個幫會。
然後她翻到第二頁、第三頁、第十頁、第一百頁。每一張訂單的收件人欄,都寫著一個全名。沒有「先人」,沒有「祖先」,沒有「某某家」。每一個都是全名,連同出生和過身的年份。
她又翻了幾十頁,發現了另一件事:同一個名字,從來沒有出現過第二次。
一個人燒了一次紙洋樓,下一年家人想再燒一部紙汽車,訂單簿上就沒有了。她去問昌叔,昌叔說,老闆娘會叫客人拿去別間舖燒。
「為什麼?」
昌叔沒有答。他只是把嘴裡的話梅從左邊臉頰換到右邊,繼續掃地。
* * *
昌叔七十歲,在甄興記做了四十年。
他很瘦,瘦得骨頭一節節看得出來,背卻很直,比樂怡還直。皮膚曬成暗褐色,皺紋深得像紙紮裡面的竹骨。頭髮剃成很短的寸頭,全白。右耳的耳垂缺了一角,好像被什麼東西咬過。他每天穿同一套衣服:白色汗衫,黑色唐裝褲,黑色布鞋。手裡永遠拿著一把竹掃帚,腰間掛著一個舊鐵皮煙盒,煙盒裡裝的不是煙,是話梅核。他吃完一顆話梅,就把核放進去,蓋好,一年到頭叮叮噹噹地響。
他掃地有一個規矩:由門口往裡掃,從來不往外掃。
「往外掃,財就掃出去。」他說。
樂怡第一個月跟他說,昌叔,舖裡沒有財,你往哪邊掃都一樣。
昌叔停下掃帚,把竹柄在地上頓了一下,咚。然後他繼續往裡掃。
她沒有再說。
她接手之後,頭三個月的生意,可以用一個字形容:慘。
祖母的熟客大多老了,死了,或者搬去了新界跟子女住。新客人不多,而且要求古怪。一個大學生要燒一部紙紮遊戲機給他剛過身的外公,指明要最新款,要有兩個手柄。一個中年女人要燒一部紙紮氣炸鍋給她媽媽,說她媽媽生前一直想買,嫌貴,捨不得。一個年輕男人要燒一隻紙紮柴犬給他的狗,狗的名字叫饅頭。
樂怡照做。她是做設計的,做這些東西比祖母快,也比祖母像。紙紮遊戲機的螢幕她用電腦印出來再貼上去,紙紮氣炸鍋的面板上有溫度和時間,紙紮柴犬的頸圈上寫著「饅頭」兩個字。
柴犬那一張,她在訂單簿上猶豫了很久,最後寫:收件人,饅頭,二〇一二至二〇二六。
不燒沒有名字的東西。饅頭是一個名字。
三個月,一共做了十一張單,收入九千二百元。
舖租是一個月二萬四千元。業主上星期派人送來一封信,信封是棕色的,信裡寫著:若於本月底前仍未清繳三個月租金共七萬二千元,將採取法律行動收回舖位。
樂怡把那封信夾在訂單簿的最後一頁,每天看一次。
* * *
九月二十七日,星期六,傍晚六點四十分。
那支日光燈閃得特別厲害。一閃,一暗,一閃,一暗,天花上的童男童女在一明一暗之間好像轉了一下頭。昌叔下午說要去看醫生,四點就走了。舖裡只有樂怡一個人。
她正在收舖,把門口那兩籃金銀紙搬進來。
一個男人站在門口。
她沒有聽見他走過來。她轉身的時候他已經站在那裡,站在門檻外面,雙手交叉在背後,好像在等她邀請他進來。
他很高,大約一百八十公分,肩膀很寬,站得筆直,像一根旗桿。一套深灰色的三件頭西裝,剪裁得很合身,背心上掛著一條懷錶鏈,金色的,在日光燈一閃一閃的光裡反射出一點一點的亮。頭髮染得漆黑,用髮油梳成一個油亮的大背頭,一根亂髮都沒有。臉是方的,皮膚白淨,白得有一種不自然的光澤,像剛做完什麼療程。下巴刮得發青。
他右手的尾指上戴著一枚黑色的玉戒。
「甄小姐?」
他的聲音低沉,圓滑,像一匙蜂蜜慢慢倒下來。
「我是。」
「鄙姓邱。」他微微欠身,「冒昧打擾。聽說令祖母仙遊,由甄小姐接手寶號,特來光顧。」
樂怡挑了一下眉。她很久沒有聽過有人說「寶號」這兩個字了。
「請進。」
他跨過門檻。他進門的時候低了一下頭,避開天花上那部紙轎車。然後他把一直藏在背後的左手拿到身前,手裡提著一個黑色的皮箱。
皮箱不大,大約一個公事包那麼大,皮面很舊,但擦得發亮。四個角包著黃銅。
他把皮箱放在櫃檯上,兩隻拇指按在鎖扣上,一按,咔嗒一聲,彈開了。
樂怡看著皮箱裡面,沒有說話。
十疊鈔票。每疊用一張紅紙包著,紅紙包得很整齊,四個角摺得很尖。紅紙上面用毛筆寫著一個「壹」字。
邱先生把鈔票一疊一疊拿出來,排在櫃檯上。他排得很仔細,每疊之間留一指的距離,十疊排成兩行,每行五疊,排完之後,他用手指把最後一疊的邊推齊了一點。
「一疊一萬。」他說,「一共十萬。」
樂怡看著那兩行紅紙。日光燈閃了一下,紅紙在暗裡變成黑色,又在亮裡變回紅色。
「邱先生想燒什麼?」
「一套西裝。」他說,「深灰色,三件頭,羊毛。」他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那套,「就像這一套。尺寸,身高一百七十九公分,胸圍四十二吋,腰圍三十四吋。要有背心,要有懷錶袋,要有襟花孔。」
「西裝不難。」樂怡說,「但十萬……一套紙紮西裝,我們一般收三百元。」
「我要今晚燒。」
「今晚?」
「今晚十一點前。」他說,「燒在府上後巷那個化寶爐。我知道那個爐,令祖母用了五十年。」
樂怡沒有說話。她伸手到圍裙口袋,拿出那把紅柄剪刀,一開,一合,咔。一開,一合,咔。這是她思考的時候會做的事,好像剪刀一開一合,腦子裡的東西就會被剪成比較容易處理的一截一截。
「收件人是誰?」她問。
邱先生沉默了一下。
他的右手抬起來,摸了一下自己的頸後。動作很快,好像在拍走一隻飛蟲。然後他把手放下,重新交叉在背後。
「收件人,」他說,「還在世。」
咔。剪刀停住了。
「邱先生,」樂怡說,「我們這一行,不替生人燒東西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邱先生說,「令祖母的規矩,我知道。所以我出十萬,而不是三百。」
他看著她。他的眼睛很大,雙眼皮,眼白很白,白得像瓷。他看人的時候一眨不眨,好像眨眼是一件浪費時間的事。
「甄小姐,」他說,「令祖母立規矩的時候,舖租是多少?」
樂怡的手指收緊了。她沒有看櫃檯下面的訂單簿,但她知道那封棕色信封就夾在最後一頁。
「你怎麼知道——」
「這一區的舖,我略知一二。」他說,笑了。他笑起來露出一排整齊的白牙,笑容標準得像電視上牙膏廣告裡的模特兒,「甄小姐,規矩是人立的。立規矩的人已經不在了。」
* * *
樂怡後來回想,她在那一刻其實是在等昌叔。
她等他突然從門外走進來,拿著竹掃帚,把竹柄往地上一頓。她等他把話梅換到另一邊臉頰,說一句老規矩。只要他說一句,她就會把十萬推回去。
昌叔沒有回來。
「名字。」她說,「第二條規矩,不燒沒有名字的東西。收件人一定要有全名,我要寫在訂單簿上。」
邱先生從西裝內袋拿出一張紅紙條,大約兩吋長,一吋闊,對摺起來,摺口用一小點紅蠟封住。
「名字在這裡。」他說,「甄小姐不必看。把它放進西裝的內袋,一起燒。紙上有名,名隨衣去。」
「不行。我要寫在簿上。」
「那就寫:收件人,見內袋紅紙。」他說,「然後我在旁邊簽名作實。有名,有據,不違規矩。」
樂怡看著那張紅紙條。紅蠟的封印上有一個很小的印,看不清楚是什麼字。
她想起那封棕色信封。七萬二千元。月底。法律行動。
她想起祖母在醫院最後那幾天,已經說不出話,只是一直用手指在被單上寫字,一筆一畫,寫得很慢,很用力。樂怡看不懂她寫什麼,護士說,老人家到最後都是這樣,沒有意思的。
她打開櫃檯下面的抽屜,拿出訂單簿,翻到最新的一頁。
毛筆,蘸墨。
九月二十七日。客人:邱。收件人:見內袋紅紙。物品:紙紮西裝一套,深灰三件頭。價錢:——
她停了一下,寫:十萬。
邱先生接過毛筆,在旁邊簽了一個名。他的字很漂亮,是那種練過很多年的行書,一個「邱」字,一個「崇」字,一個「德」字,筆畫圓潤,收筆很乾淨。
邱崇德。
* * *
她用了四小時十二分鐘扎那套西裝。
竹篾做骨,削得很薄,一條一條彎成肩膀的弧度,用紙繩綁好。然後是紗紙,一層一層糊上去,漿糊刷得很薄,薄得透光。然後是深灰色的絨面紙,她沒有現成的,要自己用廣告彩一張一張刷,刷完用風筒吹乾。然後是剪,是摺,是黏:翻領,雙排扣,背心的五顆鈕,褲管的摺痕,懷錶袋,襟花孔。
她是做設計的,她做什麼都要做到最好,哪怕是一件要燒掉的東西。
她甚至用白色的紙摺了一條口袋巾,塞在西裝左胸的口袋裡,摺成三個尖角。
九點十五分,她的手機響了。
來電顯示是「昌叔」。她的手上全是漿糊,用手肘按了擴音。
「老闆。」昌叔的聲音從手機裡出來,低沉緩慢,背景很吵,好像在醫院的候診大堂,有人在叫號,「今天有沒有客人?」
樂怡看了一眼櫃檯上那兩行紅紙包著的鈔票。邱崇德走的時候沒有把錢拿走,說是訂金全數,燒完再來道謝。十疊鈔票就這樣排在櫃檯上,在一閃一閃的燈管下,紅,黑,紅,黑。
「沒有。」她說,「沒什麼客人。」
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說謊。說出口之後,她覺得喉嚨很乾。
電話那頭靜了一下。叫號的聲音也停了,好像整個候診大堂在同一刻安靜下來。
「老闆,」昌叔說,「晚上不要燒東西。今晚風向不好。」
「知道了。」
「我明天一早回來。」
他掛線了。
樂怡站在那套半完成的紙紮西裝前面,拿起紅柄剪刀,把手邊一根多出來的竹篾咔一聲剪斷。竹篾的斷口很利,割破了她左手拇指的指腹,一粒血珠冒出來,滴在西裝的翻領上。深灰色的絨面紙把那滴血吸了進去,只留下一個比周圍深一點的圓點,看起來像一粒襟花孔。
她用膠布包好手指,繼續做。
晚上十點四十分,她拿起那張紅紙條,把它放進西裝的內袋。她的手指碰到紅蠟的封印,那封印是溫的,好像剛剛才滴上去。
她沒有打開看。
* * *
後巷很窄,只容一個人側身走過。兩邊是唐樓的後牆,冷氣機的水一滴一滴打在鐵皮簷篷上,嗒,嗒,嗒。空氣裡有餿水桶的酸和不知道誰家在煮的豉油雞。
化寶爐就在後巷盡頭,一個鐵皮做的圓筒,大約到她的胸口高,爐口燻得焦黑,黑得發亮,像塗過一層漆。爐身上有一些用粉筆寫的字,已經模糊了,是祖母的字跡。
邱崇德站在後巷口,雙手交叉在背後。他沒有走進來。
樂怡把西裝平放在爐口,用打火機點燃了一張金紙,放在西裝的下擺。
火舌舔上來。
紙張捲曲的聲音,劈啪,劈啪。絨面紙先燒,深灰色一碰到火就變黑,然後捲起來,邊緣發紅,像一條條燒紅的鐵絲。竹骨在火裡爆了一下,啪一聲,火星往上竄,照亮了後巷兩邊的牆。牆上的橙紅色光一跳一跳。
她看著那條白色的口袋巾,三個尖角,最後才燒著。
然後是內袋。
火燒到內袋的時候,顏色變了。
不是變暗,也不是變亮。是變淡。橙紅色的火苗一下子褪成了很淡很淡的黃,像一張褪了色的舊照片。沒有煙。一點煙都沒有。火安安靜靜地燒著,連劈啪聲都停了。
她聞到一股氣味。不是紙灰的焦,不是漿糊的酸。是古龍水。一種很舊式的古龍水,有檀木和皮革的味道,像一個老派的男人剛剛從她身邊走過。
她回頭。
後巷口沒有人了。
* * *
第二天早上九點,她回到舖裡。
昌叔已經在了。他站在後巷的化寶爐前面,拿著竹掃帚,一動不動。
爐裡的灰是白色的。
紙灰應該是黑的,或者是灰的。但爐裡的灰是白色的,很細,很均勻,像一層麵粉,平平地鋪在爐底。沒有一片捲起來的紙屑,沒有一根燒剩的竹骨。
昌叔停下掃帚,把竹柄在地上頓了一下。
咚。
「昨晚燒了什麼?」他問。他沒有看她,他看著她的腳。他看人一向先看腳。
「一套西裝。」樂怡說,「一個姓邱的客人。」
昌叔把嘴裡的話梅從左邊臉頰換到右邊。
「收件人叫什麼名字?」
樂怡沒有答。
她不知道。
昌叔轉過身,走回舖裡。他沒有再問。他開始掃地,由門口往裡掃,一下,一下,很慢,很穩。
樂怡站在後巷裡,拿出手機。
手機上有十幾個未讀訊息。她的朋友、她的前同事、她的表姐,都在傳同一條新聞連結。她點開第一條。
標題是:「全港七人同日收到自己訃聞 警方指不排除惡作劇」
新聞說,今天清晨,分別住在荃灣、將軍澳、北角、屯門、深水埗、大埔和紅磡的七個人,在自己家的門縫底下發現了一張訃聞。訃聞印在米黃色的紙上,黑框,正中是收件人的全名,全名下面是出生日期,出生日期旁邊是一條橫線,橫線後面是空的。
空的,沒有死亡日期。
新聞附了一張照片,是其中一個收件人放上社交媒體的。那張訃聞的紙質很粗,米黃色,邊緣有一點毛。
樂怡把照片放大。
她認得那種紙。
那是紗紙。祖母只在一種東西上用這種紗紙:訂單簿。
她走回舖裡,打開櫃檯下面的第三個抽屜,拿出那本藍布封面的訂單簿。她翻到最新的一頁。九月二十七日。客人:邱。收件人:見內袋紅紙。紙紮西裝一套。十萬。邱崇德三個字,行書,筆畫圓潤。
她的手指按著那一行字,一個字一個字地讀下去。
讀到最後,她發現那一頁紙的背面,有墨透過來。
不是她寫的那幾行。她寫的字,墨是黑的。透過來的那些,是暗紅色的,像乾了的血。
她把圍裙的帶子從腰間解下來,一圈一圈纏在手指上,纏得很緊,指頭都白了。
她沒有翻過去。
昌叔在她背後掃地,一下,一下,由門口往裡掃。掃到櫃檯前面,他停下來,站了很久。
「樂怡。」他說。
這是三個月來,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,而不是叫她「老闆」。
「你婆婆的第三條規矩,你讀過沒有?」
「一個名字,一輩子只燒一次。」
昌叔點頭。他把話梅又換回左邊。天花上那支日光燈閃了一下,一暗,一亮,紙紮童男童女的臉在光裡跳了一跳。
「那你昨晚,」他說,「已經替一個人用掉了。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