悶了麼Boringdi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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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話 · 霍微塵 · 6,547 字 · 免費

鄺維鈞讀完保存紀錄的安排,承認上午的「親自完成」表述不夠準確,也要求同事不要把責任推向任何未完成核查的人。員工群組裡快速滾動的問題漸漸慢下來。

他本應在這裡說「多謝各位」。

提詞屏已轉到最後一頁,他卻抬頭望向鏡頭。

「另外,我想向各位交代,宋總監今天向公司提出辭職。」

彭慧真的手停在直播控制鍵上。宋靜宜沒有動。

鄺維鈞繼續說:「她已答應留任,直至今次獨立檢視完成,與公司一起把事情處理好。」

控制室裡所有人都望向宋靜宜。彭慧真低聲問:「要不要切斷?」

「不要。讓直播繼續。」宋靜宜說。

她打開員工說明的修訂紀錄,在四時三十七分新增一項備註:講者臨場增補——宋靜宜已答應留任至檢視完成。事前未經本人確認。

然後她按下儲存。

文件作者欄仍是她。那項承諾不是。

直播在四時三十八分切斷。最後的登入人數是七百六十一。黑掉的預覽窗旁,員工群組仍在滾動:「宋總監是否因抄襲辭職?」「獨立檢視由她負責,還是查她?」「行政總裁剛才說她答應留下,是否代表董事會已作決定?」

彭慧真鬆開直播鍵,轉頭看宋靜宜。「現在可以補一句嗎?」

「直播已完。補一句會變成另一段沒有預先批准的說話。」宋靜宜把聊天室匯出,連登入紀錄、斷線時間和主持人收音時間一併存進危機紀錄。「先保存,不要在群組答。有人問工作安排,就說公司五時前更新。」

周守衡站在控制台另一端,電話貼著耳邊。他聽了一會,把電話放低。「董事會要五時前有書面說法。人力資源部也問,你實際答應了甚麼。」

「三個月通知期內履行合約。除此之外,沒有。」

門在她說完時打開。鄺維鈞沒有帶秘書,領帶已鬆了一格。他看過控制室裡的人,才說:「去會議室談。」

「在這裡先答一件事。」宋靜宜指著仍停在畫面上的修訂紀錄,「你根據甚麼說我答應留到檢視完成?」

「如果我只說你辭職,七百多人會以為你即時離開,或者公司要你為外洩負責。我是在把你留在處理事情的位置。」

「那個位置是你宣布的,不是我答應的。」

「靜宜,當時不能讓畫面停在你辭職。」

「所以你讓它停在我的承諾。」

控制室沒有人收拾耳機。鄺維鈞望了彭慧真一眼,這才像記起這裡不是家。周守衡先拿起會議文件,說屏幕上的岑國良已經等了兩分鐘。

小會議室內,宋靜宜的辭職信、直播逐字稿和人力資源部擬好的補充說明並排放在桌上。辭職信寫三個月;逐字稿替她答應留到檢視完成;人力資源部正準備把兩句話接成一件事。

岑國良在屏幕上說:「維鈞的原意不重要了。現在要讓員工知道誰負責,亦要確保靜宜不會在最混亂時離開。」

人力資源部的版本只有兩句:「宋總監已同意在獨立檢視完成前繼續履行職務,確保相關工作妥善交接。公司感謝她以大局為重。」

宋靜宜把檔名由「補充說明_最終」改成「補充說明_01」,刪掉「已同意」和「以大局為重」。她在投影幕上輸入:「宋靜宜已按僱傭合約提交三個月通知,期間將繼續履行現有職務,配合資料保存、傳訊安排及職務交接。通知期屆滿後的任何工作安排,現時未有協議。」

鄺維鈞看著最後一句。「不必寫這麼盡。員工會聽成你三個月後不管結果如何都走。」

「我已經辭職。那不是他們聽錯。」

「獨立檢視未必三個月內完成。」

「公司可以要求顧問在期限內完成,也可以在有需要時向我提出另一份協議。不能用一次直播,把三個月改成沒有日期。」

人力資源總監問:「另一份協議是指顧問安排?」

「職責、期限、匯報對象和報酬都要另行書面同意。如果要我起草檢視報告或危機說明,還要列明署名及批准人。」

岑國良的手指在屏幕下方敲了幾下。「員工通知沒有必要談報酬和署名。」

「所以我沒有把它們寫進通知。我要求寫進今天的會議紀錄。」

房間靜了片刻。鄺維鈞把直播逐字稿翻到最後一頁,紙邊被他壓出一道彎痕。「你是在預備跟公司逐項計數。」

「公司不讓我主持檢視,又要我保證做到檢視結束。這兩件事要逐項寫清楚。」

周守衡提醒眾人,來源核查、對外傳訊和僱傭安排是三種責任,一句「留任」混過去,日後只會更難處理。岑國良最後同意把宋靜宜的要求記入會議紀錄,但補充說明只保留她在屏幕上寫的兩句。

宋靜宜再提出,說明必須由鄺維鈞發出。他在直播裡作了那項宣布,若由人力資源部匿名更正,員工只會理解成公司替他修字。

五時十二分,鄺維鈞回到鏡頭前錄製補充片段。提詞屏上只有八十七個字。第一遍,他把「現時未有協議」讀成「暫時未有其他協議」。

宋靜宜隔著玻璃按下通話鍵。「重錄。『暫時』不是原文。」

「意思一樣。」

「暫時表示已有方向,只差落實。現時沒有,就是沒有。」

錄影房裡的紅燈還亮著。鄺維鈞沒有再爭辯,從第一句重讀。第二遍沒有增補,也沒有停在她名字之後等掌聲。

片段上載七分鐘後,員工群組的問題由辭職轉回檔案權限和工作安排。宋靜宜讓彭慧真置頂三項指示:所有原檔照常保存;來源問題交由獨立檢視;現有項目不得因猜測某位同事涉事而抽走工作。政策研究組原定取消的翌日例會恢復,兩名初級研究員也不再被要求交出個人電腦。

五時四十分,宋靜宜跟傳訊部開了十五分鐘會議。畫面上有二十三張臉,平日最愛搶話的人都關著咪。她逐項交代未來一週的發布、傳媒查詢和版本保存,沒有提誰值得相信。

她把原本由自己最後核准的七項工作逐一改了路徑:傳媒答覆仍交她看,涉及爭議檔案的附件先送法務,任何講者改稿都要在系統留下修訂,不准再用電話口述覆蓋版本。每一項都有人問是不是新制度。她說:「不是。只是今天起不再有例外。」

彭慧真最後問:「你會做到檢視完結嗎?我不是替公司問,是我們要安排工作。」

「我會做到通知期最後一天。檢視是否在那天前完結,不是我能承諾的。」宋靜宜看著鏡頭,「以後若有人替我宣布決定,先查書面紀錄。包括我丈夫。」

有幾個人的目光從鏡頭移開。她沒有收回那句話。

會議結束後,她嘗試打開演辭資料庫。畫面仍顯示「存取權限不足」。她剛向七百多人說明為何要保存紀錄,現在連自己建立的檔案也不能核對。周守衡給她一個只可上載、不可瀏覽的證據連結,說獨立顧問接手後會決定她可查看甚麼。

六時二十六分,董事會發出《獨立檢視工作範圍_02》。受委任的顧問莫清和會核對第九至第十七版、政策研究組共用帳戶、來源標記的處理和事發後的公開說法。附件最後一段列明,檢視不處理僱傭爭議、額外報酬及夫妻之間的私人安排;過往演辭只在與本次外洩直接相關時抽查。

宋靜宜在修訂模式加了九個字:「包括撰寫、批准及署名流程。」

周守衡來到她辦公室時,那九個字仍是藍色。「岑先生說第一階段先查抄襲。十二年的作者問題會令範圍失控。」

「第九版由誰貼入是一個作者問題,第十七版由誰批准也是。把署名排除,顧問最後只能查誰按過哪個鍵。」

「我明白。但董事會不會今晚擴大。」

「那就保留我的修訂和拒絕理由。」

宋靜宜沒有說退出。她若抽身,保存範圍會縮回十七個版本,公司也可以把她的異議歸進「夫妻私人安排」。她留在第一階段,那九個字也留在修訂模式裡。

工作範圍另附一份《演辭撰寫關係申報表》,要求鄺維鈞、宋靜宜、政策研究主管及傳訊團隊相關人員在翌日上午九時前申報:誰提出立場、誰完成初稿、誰作實質修改、誰最後批准,以及有沒有職務以外的報酬或利益。

她建立自己的第一版。配偶關係:是。正式職位:執行傳訊總監。涉及演辭:按現有索引一百八十六篇。主要工作:資料結構、初稿、重寫、排練、臨場修訂及事後更正。額外報酬:零。

到了「各篇實際參與程度」,她不能在沒有原檔的情況下把記憶當成證據,便填上「待逐篇核對」,並註明資料庫權限於當日下午移交法務部。她把檔名存成「宋靜宜_申報_01」,沒有按提交。

她離開辦公室時已過九時。走廊的燈按區域熄滅,行政總裁辦公室仍亮著,裡面沒有人。那封三個月通知期的辭職信已掃描進人事系統,原件不知被放在哪一個檔案夾。早上她把紙交到丈夫手上;晚上,公司擁有它的正式版本。

家裡的餐桌上有兩碗已凝了油光的湯。鄺維鈞坐在她平日改稿的位置,手邊不是紙稿,而是合上的手提電腦。他說:「先吃東西。」

宋靜宜把公事袋放在另一張椅上。「你不是說要讓我留在處理事情的位置嗎?我處理完才回來。」

「我承認我應該先問你,才在直播提辭職。」

「還有上午那個『沒有』。」

他把湯匙放下。「那句我說錯了。」

「是事實上錯,還是效果不好?」

「兩樣都是。」他沒有立刻望她。「當時如果我說行政總裁的太太長期替他寫稿,問題就不只是一段文字來源。董事會會問管治,基金會問披露,所有人會先假定你得到特殊待遇。我想先把責任放在我身上。」

「你說把責任放在自己身上,連誰做的工作也一併拿走了。」

「我以為這十二年是我們一起做的。」

「一起做,跟只有你做過,不是同一句話。」

他說他們一起供樓,一起持有公司獎勵所得的股份,他每次升職都改變兩人的生活。她有管理職位、有花紅,也從他站穩行政總裁的位置得益。他說得很慢,像在一場沒有提詞屏的答問裡,仍努力找出最不會失手的次序。

宋靜宜沒有否認。「我確實從共同生活得益,也沉默過。這部分我負責。可那不能把我的工作填到你名下,額外報酬一欄也不能從零變成不適用。」

鄺維鈞看向餐桌中央。十二年前那張小桌搬家時已丟掉,電費單也不在這裡。

「你那時說,我名字旁邊有你的。」他說。

「因為我答應跟你一起承受你說真話的代價。」宋靜宜說,「不是答應十二年後,讓你說旁邊從來沒有人。」

過去十二年,他們回家後,鄺維鈞通常先洗澡,她把日間的稿改到第二遍;吃飯時他讀一次,碗碟收起後再讀一次。這套次序從未寫進任何行程,卻比董事會日曆準時。

湯已經冷了。她沒有再加熱,走進書房,把放在共用文件架上的三份未完成講稿、鄺維鈞的排練卡和自己的紅筆拿出來。講稿屬於公司,她放進公事袋,準備翌日交周守衡;紅筆屬於她,她放進書桌抽屜。

鄺維鈞站在門邊。「你做甚麼?」

「公司文件以後不帶回家。你的排練也不在家裡做。」

「這是保安安排,還是懲罰?」

「是分工。公司已經說夫妻安排不在檢視範圍,我就不再讓夫妻安排替公司完成工作。」

「我們很多話都是在餐桌上說的。」

「我知道。所以我現在分不清,你叫我看一段稿,是在問太太,還是在叫執行傳訊總監加班。」

他靠著門框,臉上第一次沒有面向鏡頭時那種可供人理解的表情。「如果不談工作,我們回家談甚麼?」

宋靜宜把公事袋拉鍊合上。「這件事要等桌上沒有稿,才答得到。」

她回到飯廳時,鄺維鈞打開了手提電腦。「獨立顧問的申報,我已經交了。你明天看見之前,我想先讓你知道。」

屏幕上是「鄺維鈞_申報_01」,提交時間九時十七分。法務部已把她保存的一百八十六篇索引匯入表格,每篇一行,後面有五欄:立場提出、主要撰寫、實質修改、最後批准、職務外報酬。

鄺維鈞在「立場提出」和「最後批准」兩欄填了自己。這兩項大致準確。「主要撰寫」一欄,他同樣以自己的名字批量填滿一百八十六行;宋靜宜的名字只出現在「實質修改」,註記是「傳訊職務內的編輯及流程支援」。報酬一欄不是零,是「不適用」。

「你把每一篇都這樣申報?」她問。

「立場由我定,最後是我說出口,我對全部內容負責。」

「表格問的是誰寫,不是誰批准。」

「對行政總裁演辭,作者不可能只是把字輸入文件的人。」

「所以你知道作者不是把字輸入的人。你只是仍然填了自己。」

鄺維鈞把游標移到第一行。那是十二年前的住戶說明會,題目已簡化成「地區工程延誤」。備註欄摘錄了後來被反覆引用的承擔句。他說:「這份表不是最後判斷,明天可以向莫清和解釋。」

宋靜宜指著右上角的灰字:「已提交,填報人確認資料完整準確。」

他沒有碰電腦。屏幕很快因閒置而暗了一級,表格裡一百八十六行仍整齊亮著。

上午那個「沒有」只用了一秒。到了晚上,它已有一百八十六行。

莫清和把兩份申報並排投到牆上時,宋靜宜先看見右邊那行灰字:未提交。

左邊是鄺維鈞昨晚九時十七分確認的表格,一百八十六行,主要撰寫者全是他。右邊是她帶來的申報第一版。表格沒有逐行填滿,只列索引範圍和她做過的工作;職務外報酬一欄是零。主要撰寫一欄,她填的是:須核對原檔後逐篇申報。

上午九時零五分,法務部的小會議室沒有窗。周守衡坐在莫清和右邊,負責開啟受控檔案;錄音機放在桌面中央,紅燈尚未亮起。

宋靜宜把紙本推前一寸。「我現在提交。請註明:我沒有資料庫瀏覽權限,只能按同期索引和工作紀錄申報;逐篇分類要受控核對。」

周守衡說:「僱傭、署名和報酬不在首階段範圍。接收這份文件,不會擴大莫先生的職權。」

「鄺先生的申報也不在首階段範圍?」

「同樣只作背景資料。」

「那就用同一個名稱,放在同一個位置。兩份都叫申報;若要叫未核實的個人說法,兩份一起改。」

莫清和看了她一會兒,把兩個檔名改成同一格式:鄺維鈞申報零一、宋靜宜申報零一。然後他在頁首加上一行:背景材料,內容有待檔案核對,不構成首階段結論。

「這一行,兩份都適用。」他說。

宋靜宜在提交確認上簽名。莫清和這才按下錄音鍵。

他先問辭職。宋靜宜把時間說了一次:五時四十七分打印,論壇前親手交付,中午十二時二十七分正式提交人力資源部。外洩帖文出現在六時十八分。

「辭職原因是否與第十七版有關?」

「我打印辭職信時,不知道第十七版會外洩。」

「我問的是原因。」

「原因屬於僱傭和夫妻安排。若你認為其中一部分與外洩動機或檔案處理有關,請指出要核對的事實,我會回答。若只是要我提供一個容易寫進報告的故事,我沒有。」

莫清和沒有追問。他把屏幕切到第九版。

九至十一版並排顯示,那四句爭議文字旁邊一直有黃色來源標記。宋靜宜在第十一版把段落移到演辭後半,批註政策研究組核查。第十二版裡,「政策研究組共用」把批註標成已解決。到了第十三版,系統生成乾淨稿,已解決的批註不再顯示。其後四版沿用同一段文字,只改過標點和朗讀節奏。

「所以標記不是被刪除。」莫清和說。

「系統紀錄還在,工作頁面已經看不見。對接手的人,沒有分別。」

「你有批准第十七版?」

「我批准第十七版送進提詞系統。我沒有重新打開已標為解決的來源事項。」

「這是誰的責任?」

「核查交回研究組,是我決定的。最後一版我沒有再抽查,這是我的流程責任。至於誰把工作標成完成,要按帳戶紀錄查。你現在問一個名字,我不能把三件事塞給同一個人。」

周守衡抬頭看她。宋靜宜沒有再補話。

莫清和問:「鄺先生認為,最終立場和批准權足以構成主要撰寫。你不同意?」

「表格把提出立場、主要撰寫、實質修改和最後批准分成四欄。最後批准若等於主要撰寫,前面三欄可以刪掉。」

「你能在現有權限下證明哪一篇主要由你撰寫?」

「第一行。」

周守衡立即說:「十二年前的演辭不在範圍。」

宋靜宜望著牆上那一百八十六個相同名字。「申報裡一百八十六行都填了他的名字。我只要求抽查一行。這份申報若會用來判斷他對現行撰寫流程的說法是否可信,一行也不應省。」

莫清和關掉投影,要求錄音暫停。他與周守衡在門外談了七分鐘。回來後,周守衡登入由法務部接管的資料庫,只開放第一行檔案的唯讀畫面。莫清和說,抽查只用來評估兩份申報能否作為背景材料,首階段不會裁定舊演辭的署名或報酬。

檔案題目是〈地區工程延誤居民說明〉。建立者顯示宋靜宜,最後批准者是鄺維鈞。十二年前的系統遷移令部分開啟時數失去意義,修訂內容卻仍在。

第三版裡,有一段完整的新增文字:

「承擔不是在台上說一句『由我負責』便完結。它要列出誰作決定、何時補救,也要留下一個日後可以核對的位置。」

新增者是宋靜宜。下一版,鄺維鈞刪去「誰作決定」,在旁邊留了一則批註:不要把說明會變成內部追責,先讓住戶知道公司會做甚麼。

周守衡再打開當晚公開逐字紀錄。鄺維鈞最後讀出的是:

「承擔不是在台上說一句『由我負責』便完結。公司會列出補救日期、工程進度和查詢渠道,讓受影響的住戶可以逐項核對。」

那段話後來被放進周年報告,也成為鄺維鈞第一次獲董事會留意的演辭。檔案只記得誰增刪哪一行,不記得那晚飯桌上的白飯已經乾硬。

宋靜宜仍記得,他把居民投訴的三個重點寫在電費單背面,推到她面前。他問,只說由我負責,住戶會不會接受。她說不會,因為下星期沒有人知道應該找誰。他把她寫好的開頭讀了一遍:「承擔不是在台上說一句『由我負責』便完結。」讀到「誰作決定」時停下來,說這五個字過不了明早的管理會議。

她當時照他的意思刪了。沒有人逼她;她很清楚刪掉的是甚麼。她要那篇演辭先過得了管理會議。明天他得獨自站在幾百名住戶面前,她也想他站穩;他若升職,兩人的供樓數字會鬆一點,這件事她當然算過。

公開版本保留補救日期、工程進度和查詢渠道,「誰作決定」沒有了。十二年後,那幾句在他的申報裡成了由他主要撰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