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時零七分
媽咪最後一次跟我說話,是星期六早上八時零七分。
這個時間,我在澄灣醫院說了三次。頭一次答八時十分。急症室護士叫我打開通話紀錄,我才改口。螢幕上是08:07,四十三秒。她把數字填進「最後正常」那一格,又問:「蘇女士說過什麼?」
「叫我九點前回去。」
我只答了這一句。媽咪原話是:「九點前回來,帶上你簽過那張紙。立行不用來。」我還問她哪一張。問出口時,右手隔着手袋內格,已經按住那道摺痕。副本在裡面放了三個月,我摸得出來。
八時二十七分,海桐苑管理處來電,說蘇慧嫻在安澄閣地下升降機旁暈倒。管理員看過閉路電視。八時二十二分,她還挽着帆布袋走進大堂,後來麵包散了一地;倒下那一刻被信箱擋住,鏡頭沒有拍到。
管理員說先打過兩次給梁先生,沒人接,才在住戶紀錄找到我的號碼。我沒有把這一節告訴爸爸。先打誰、誰沒有接,我在急症室都沒有提。
我到急症室時,媽咪已去照腦。她的東西裝在透明膠袋裡:銀包、電話、兩條鎖匙、一包紙巾,還有一張七時五十四分的麵包店單據。電話上有三個來自「梁志光」的未接來電,最早一個是八時三十一分。媽咪一直把爸爸的全名存進電話,連我也是連名帶姓。
爸爸九時十九分才到。他穿着那件袖口起毛的灰恤衫,說自己七點前離開海桐苑去工場,六時五十分還看見媽咪在廚房斟茶。
「她有沒有說下樓做什麼?」他問。
我搖頭。他在管理處登記簿上仍是配偶,也是同住人。我沒有當着護士說,他已有十一個月沒在那裡過夜。
頌恆比他遲十多分鐘。他背着一個塞得拉鏈都彎起來的背囊,見到透明膠袋,先問鎖匙在不在,再問敏君需不需要過來。爸爸說不用,媽咪還未醒,站滿人也沒有用。頌恆走到走廊盡頭打電話,背對着我們說了兩次「你先留在店裡」。
袁醫生拿着掃描影像來,說媽咪腦內出血,顱內壓力正在升,要立即做引流手術。他問她有沒有服薄血藥。爸爸記得藥丸是白色。頌恆說藥袋放在廚房上格櫃。我只記得她逢星期三飯後吃半粒。袁醫生仍然沒有一個藥名。
「我回去拿覆診紙。」我說。
拍下藥袋便夠,頌恆也能去。可我先想到睡房裡那個紅色針線盒。若爸爸或頌恆先回去,便來不及了。再往後,是誰替媽咪整理遺物,我沒有想下去。
爸爸說他跟我們回去,護士卻在這時拿來手術文件,請配偶留下。爸爸簽名時,把「梁」字最後一撇拖得很長。我從透明膠袋取出鎖匙,在物品清單上簽了自己的名字。頌恆沒有問便跟着我上了的士。
車駛出醫院,他才說:「媽今早是不是叫你帶一張紙?」
「什麼紙?」
「你不用裝。她昨晚十點十六分打給我,叫我今天十點自己回去,帶上我簽過那張。還特地說敏君不用來。」
他拉開背囊一角。淺藍色文件套裡露出半行黑字,正是「借款聲明」。我的副本也隔着手袋抵住腰側。
「我以為只有我一個。」他說。
「可能她想逐個說。」
「那你那張是多少?」
的士轉彎,我伸手扶住前座椅背,沒有回答。他看了我一會,也沒有再問。
海桐苑的門匙繫着一條褪色紅膠魚。媽咪說過那是她唯一不會認錯的鎖匙扣。我把門打開,屋內還有隔夜陳皮水的味道。飯桌上擺着她慣用的淺綠茶杯,旁邊多了一隻白色客杯,杯底乾淨。爸爸那隻深藍色杯倒扣在吊櫃裡,杯口有一圈薄塵。
頌恆直接去廚房。我從雪櫃旁的文件夾抽出覆診紙,再拍下三個藥袋。做完才往睡房走。
媽咪的睡房門半開,床尾疊着兩件尚未收好的衣服。我跟頌恆說過,搬去青荔閣後,我沒再翻過媽咪的衣櫃。跪下來時,手卻沒有摸索,直接伸到冬被後方,把紅色鐵盒拉了出來。
盒蓋那朵印歪的白菊花仍舊朝左。裡面有幾卷線、兩枚舊襟章、一個沒有印章的印泥盒,最底是一個寫着「穎心——正本」的白信封。我沒有拆,連信封放進手袋。做完才覺得太快,跟四年前簽下名字那次差不多。
「保單不是放那裡。」
頌恆站在房門口,手裡拿着藥袋。他的視線先落在鐵盒,再落到我手袋未拉好的開口。
「我沒有找保單。」
「你剛才跟我說找保單。」
「我說覆診紙。」我把拉鏈拉上,「你記錯。」
他沒有再說我明明說過什麼,只走進來,把鐵盒推回冬被後方。「你拿走正本,不等於這筆數沒有發生過。」
「上面是我的名字。」
「下面也是媽的名字。」
我說只是替她保管。媽咪醒來,我就原封不動放回去。要是她一直不醒,頌恆沒有問,我也沒有說那張紙會在我手裡留到哪一天。
我們回到醫院已近中午。袁醫生說出血暫時控制住了,媽咪要轉入深切治療部,仍然昏迷,首二十四小時不能判斷會醒到什麼程度。護士問主要聯絡人,爸爸立即報上自己的電話,說:「我是她丈夫。」
那一刻我叫他「爸爸」似乎不太合適。他是我媽咪的丈夫;結婚證書還沒失效,手術文件也是他剛簽的。
爸爸接過媽咪的電話,隨即問我要屋匙。我說稍後再給,先等醫生安排。他盯着我的手袋,忽然從灰恤衫內袋取出一個褐色膠套。
「你們回去是不是找這樣東西?」
膠套內也是一張借款聲明。五年前,梁志光簽名確認向蘇慧嫻借取港幣四十二萬元,用作清還海桐苑的按揭尾數。爸爸用指節敲了敲金額,說那根本不是借款,是工場結業後媽咪要求他留下紀錄,證明錢用在家裡。
「她叫我十一點帶回來。」他說,「原來之前約了你們。」
頌恆把背囊抱到身前。「我那張不是四十二萬。」
「多少?」
「二十八萬。」
「用到哪裡去了?」
頌恆沒有答。他的電話又亮起來,敏君的名字停在螢幕上。他按掉來電,拇指沿着背囊帶來回擦,然後說:「姐姐在家裡拿走了她那份正本。」
爸爸向我伸手。我沒有動。
「是我簽的。」我說。
「你簽,不代表那張紙是你的。原本放在你媽家裡。」
「那間屋的屋契只有媽咪一個名。你十一個月沒有住在這裡。」
爸爸收回手,聲音反而低了:「結婚證書還有我的名字。什麼時候回去睡,要向你申請?」
護士推着儀器經過,輪子在地磚縫上連續震了幾下。我把紅膠魚鎖匙放進爸爸掌心。他握緊,說下午會回去點清楚東西,必要時換鎖。那張紙還在我手袋裡。
立行就是這時到的。我早上傳訊息叫他留在公司。媽咪在八時零七分也說過:「立行不用來。」他仍穿着昨天那雙皮鞋,鞋頭沾了雨水。他先問手術情況,後問我們在吵什麼。
「舊保單。」我說。
「借款聲明。」頌恆同時說。
立行看着我。我轉身去自動售賣機買水,投了兩次硬幣,才發現第一瓶早已掉下來。我把兩瓶都拿回去,沒有一個人伸手。玻璃門後,媽咪仍插着喉管。
最後,三張紙並排放在深切治療部外的金屬小桌上。爸爸的是四十二萬;頌恆只肯把二十八萬那張反轉,手掌一直壓住用途一欄。我的正本原可以繼續留在手袋,可爸爸已準備回去換鎖,立行也聽見了「借款」兩個字。再收起來,他們便會照各自的意思猜下去。
我把信封拆開,將紙攤平。
四年前六月二日,我梁穎心確認向蘇慧嫻借取港幣六十八萬元,作購買青荔閣單位首期之用。這一段我看過很多次,也一直告訴立行,我們每月轉給媽咪的八千元是在還這筆錢。
立行沒有先看金額。他的手指停在下一行。
「款項按借款人指示,轉入梁頌恆於晟河銀行持有之戶口。」他逐字讀完,才抬頭問我:「我們那層樓的首期,為什麼會進你弟弟的戶口?」
我知道那一行一直都在。手袋裡的副本沿着它對摺了四年,摺痕剛好穿過頌恆的名字。
頌恆終於把手從自己的聲明上拿開。「那六十八萬不是你們的首期。」
立行看了他一眼,再看我。
「那我們這四年每個月給媽的八千,究竟在還哪一筆?」
沈立行問完那句,金屬小桌上的三張紙仍被冷氣吹得微微翹起。爸爸那張壓着一瓶沒人喝的水,姐姐的攤在正中。我的反轉着,紙角抵住掌心。
我知道該先回答哪一句。六十八萬進過我的戶口,這件事沒有第二個版本。至於他們每月那八千,我只知道媽怎樣跟我說,不能算答案。可是立行一直望着我,姐姐卻望着他,像只要我遲一秒開口,說謊的便會變成她。
「我剛才說得不準。」我把自己的聲明翻回來,「那六十八萬不是全部用在你們的首期。只有四十萬是。」
立行沒有動。姐姐先問:「什麼叫只有?」
我把透明文件袋拉到桌邊。聲明後面夾着三張晟河銀行的舊月結單。昨晚我從書房最底的抽屜找出來時,紙邊黏着一小片乾掉的膠紙。敏君以為我在找媽的保單,我沒有糾正她。
月結單上,四年前六月二日下午三時四十一分,六十八萬由媽的戶口轉入我名下。翌日上午,我在銀行開了一張四十萬的本票,收款人是替青荔閣辦成交的律師樓。餘下兩筆轉帳,一筆十六萬,一筆十二萬,分別去了敏君工作室的業主和裝修承辦人。
我把三行數字逐一指給他們。四十、十六、十二,剛好六十八萬。
「所以你用了我們二十八萬?」姐姐問。
「不是你們那二十八萬。」話一出口,我才聽見這句有多像狡辯,「是媽借給我。分開兩筆借款,只是那天一起轉入我戶口。」
「穎心那張聲明寫六十八萬,全數作青荔閣首期。」立行把紙推到我面前,「哪裡分開?」
這一行,昨晚我已盯過很久。六月二日,姐姐先簽了六十八萬;六月六日,我才在飯桌旁簽二十八萬。媽說銀行轉帳已經做了,改來改去麻煩,等我簽妥,她會重寫一張四十萬給姐姐,舊的當面撕掉。
她說過「當面」。我記得,因為我當時還問,何必這麼正式。她把兩張複寫紙對齊,叫我不要把簽名壓出格外。
「你見過她撕?」立行問。
我沒有。
姐姐把她那張聲明拿回去,沿着舊摺痕對摺,摺到一半又打開。「媽咪跟我說,六十八萬全部是給我們。她沒有說過改四十萬。」
「她跟我說你知道。」
「什麼時候?」
「我簽那天。或者前一天。」
「六月六號?」
「應該是。」我看着右下角的日期,六月六日。我一直記成星期五,紙上卻是星期一。那年工作室剛交舖,我連續幾天替敏君等裝修師傅,那幾天是星期幾,早混在一起了。媽答應過換紙,姐姐卻把六十八萬的副本留了四年。
立行問姐姐:「成交的時候,你有沒有見過四十萬那張本票?」
「文件是頌恆拿去律師樓。律師只跟我說錢收齊了。」
「那少了的二十八萬,哪個戶口補回來?」
姐姐張了張口,沒有即時回答。她手裏那個信封被捏出兩道新痕。「我以為你看過成交結算。」
「我看過總數。我在問錢從哪裡出。」
她轉向我:「你知不知道?」
我確實不知道。我只負責把本票送到律師樓。當天下午,媽傳訊息說數已經齊,我便去了工作室幫敏君搬窯架。這四年,我一直以為姐姐知道自己借的是四十萬,也以為立行知道。他們夫妻怎樣分錢,我沒有問。後來也沒有。每次都覺得不關我的事。
「每月八千呢?」立行又問。
「媽說四十萬分五十期,不計利息。你們由七月開始給,這個月應該是第四十八期。」
他低頭在手機計算機按了幾下。「即是三十八萬四,差一萬六。」
「是。」
「但照穎心手上這張,還差二十九萬六。」
沒有人接話。立行沒有退出計算機,三十八萬四還亮在屏幕上。姐姐手裏那張聲明寫的是六十八萬。
爸爸拿開水瓶,抽回自己的四十二萬聲明。「她哪裡有六十八萬借給你們?」
「月結單寫着由媽戶口轉出。」我說。
「戶口有她的名,不代表那些錢只是她的。」
姐姐抬頭:「你想說那六十八萬是你的?」
「我沒有這樣說。」爸爸把紙塞進外套內袋,「我只是說,夫妻之間的帳不是看戶口名字就算。你們現在又說工作室,又說首期,為什麼以前沒有人問過錢從哪裡來?」
他說「夫妻」時看了立行一眼。立行沒有回望,只把姐姐的聲明逐行拍下來,連簽名也沒有避開。
我本來可以繼續把自己的用途一欄壓住。反正銀行月結單只顯示業主和承辦人的名稱,不會寫敏君。但姐姐已經問到二十八萬,立行也拍了照,再遮只會令他們自己找她。
我把手移開,將聲明轉向他們。
用途一欄寫着:支付程敏君工作室租務按金及裝修尾數。
姐姐讀完,聲音低了些:「敏君知不知道?」
「她知道工作室花了多少。」
「我問她知不知道那些錢是媽借的。」
「不知道。」我停了一下,「當時她不肯再向家裡人借。我跟她說是我之前存下的。」
這不算完全捏造。我確實有一筆存款,只是不夠二十八萬。後來每月轉給媽的五千,都由我的薪金戶口扣,敏君從沒替我還過一元。只是那個戶口原本也會用來交管理費和買菜;少了的錢,總要在別處補回去。
「你還了多少?」立行問。
「二十一萬。頭半年媽沒有叫我開始,之後每月五千,四十二期。」
「即是還欠七萬。」
「是。」
姐姐拿起手機。我問她做什麼。她說看時間,屏幕卻停在敏君的對話欄;輸入框裏已經有一個「媽」字。
「不要現在告訴她。」我說。
「為什麼?」
「媽還睡在裡面。」我指向深切治療部那扇玻璃門,「至少等她醒過來,問清楚為什麼兩張聲明都留下。」
「如果她不醒呢?」
姐姐說完便刪掉輸入框裏的字。她沒有道歉,我也沒有怪她。醫生只說出血暫時受控,沒有人答應過媽會醒。
爸爸已走到升降機前。紅膠魚鎖匙從他拳頭下露出半截。他說要回海桐苑點清文件,換鎖的事稍後再算。
我把月結單收回文件袋,跟了過去。姐姐在後面叫我,我說只是去拿媽的日用品。這也不算假話;爸爸手裏只有一條鎖匙,屋裏卻可能還有我那張聲明的正本。若他把它拿走,或真的換鎖,我不知下一次還能不能進去。
立行也跟進升降機。姐姐留在深切治療部等醫生,她把他的手臂拉住,在門合上前說:「見到任何紙,先拍下來。」
爸爸聽見了。「那裡是我家。」
姐姐沒有跟他爭,只望着立行:「不要讓任何人拿走。」
升降機門合上時,我的電話震了。敏君問手術做完沒有,又問我想不想她送乾淨衣服來。我回她:醫生還未出來,你不用來。那時醫生其實已離開四十多分鐘,我只是還沒有想好,她應該從誰口中聽見二十八萬。
回到海桐苑,管理處把媽昏倒時帶着的深綠色布袋交給爸爸。他以丈夫身分簽收,簽名旁的時間是下午一時十二分。袋裏有一盒未開的豆漿、一張早上七時五十二分的麵包店收據和一把摺傘。沒有聲明,也沒有手機;手機仍由醫院保管。
爸爸用紅膠魚鎖匙開門。門鎖順利轉了兩圈。他先把豆漿放進雪櫃,又把流理台上一隻杯洗好,倒扣在瀝水架,才走進睡房。那套動作熟得不像十一個月沒有回來,鞋櫃裏那雙灰色男裝拖鞋卻積着一層薄塵。
紅色針線盒放在衣櫃下層。姐姐早上取過東西,盒蓋沒有完全扣上,一截白線夾在縫裏。爸爸把盒放到床上。立行開了手機相機,我站在他旁邊,看爸爸逐件拿出頂針、鈕扣和四個同樣大小的白信封。
寫着「穎心——正本」的那個已經空了。我的信封還在,裏面那張二十八萬聲明和我帶來的副本相同,連六月六日簽名尾端多出的一點墨都對得上。
信封下面壓着一張方格卡。媽用藍筆寫了兩行:青荔,八千乘四十八,三十八萬四,欠一萬六;工作室,五千乘四十二,二十一萬,欠七萬。數字旁邊各畫了一個小圈,沒有寫誰欠誰。
我把卡遞給立行。青荔那行,加回欠的一萬六,正好四十萬。工作室剩七萬;加上我已還的二十一萬,仍是聲明上的二十八萬。媽的數分開記了。可「穎心——正本」那個信封已空,六十八萬那張紙仍在姐姐手上。
爸爸拿起第三個信封,上面是他的名字。第四個原本貼着盒底,立行看見後,伸手比爸爸快。他把信封抽走,翻到背面壓在掌下。
我還是看見了正面的字。媽的筆跡比寫我們名字時潦草一點,但沒有認錯的可能。
「立行——正本」。
爸爸叫他放回去。立行說信封寫着他的名字,應該由他開。那一刻他的手掌正好壓住封口,跟我在醫院壓着用途一欄的姿勢一樣。
「你不是今天才知道有這些聲明?」我問。
立行看着我,沒有拆信封。
「我是今天才知道你那張。」他說。
「我是今天才知道你那張。」
說完,我才聽清自己說的是「你那張」。我沒有說今天才知道有借款聲明,也沒有說信封裏的東西跟我無關。頌恆站在床尾,視線由我的臉落到右手。信封已被我握出一道弧,封口那截透明膠紙黏着掌心,拉開時發出很輕的一聲。
「即是你知道自己有一張。」他說。
「已經清了。」
爸爸伸手。「清了就更加不用收起來。」
我把手移開。房門沒有人堵住,我仍覺得要經過他們才走得出去。床上攤着方格卡、四個信封和紅色針線盒,頂針滾到枕頭旁,沒有人拾起。
「穎心不在。」我說,「要開也等她回來。」
頌恆笑了一下,沒有聲音。「你現在才說不想在她背後做事?」
我撕開膠紙。封口沒有破,膠紙卻是新的,邊緣還黏着一小片深綠色布屑。裏面的紙對摺兩次,攤開後,藍色原子筆畫出的斜線由左上角穿過我的簽名。
借款聲明。
四年前六月三日,我沈立行確認向蘇慧嫻借取港幣二十八萬元,作補付青荔閣單位首期差額之用。款項由貸款人以銀行本票直接交予柏岑律師事務所,借款須於同月三十日前清還。
斜線下方有媽咪的筆跡:六月二十九日收妥二十八萬元,此據作廢。旁邊是她的全名和日期。
爸爸先看金額。「又是二十八萬?」
頌恆伸手拿紙,我沒有攔。他把用途一行看了兩次,抬頭時聲音很低:「所以姐姐那層樓,最後真的有六十八萬進了律師樓。」
「有。但不是她以為的那六十八萬。」
六月三日上午,律師樓只收到一張四十萬元的本票。職員把數目圈起來,說距離我們交首期的金額還差二十八萬。穎心當時坐在我旁邊,正跟地產代理核對交匙日期。她聽見差額,立即打給媽咪。媽咪在電話裏說銀行把款項分開處理,另一張本票正在送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