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清
她親自把本票送到。
穎心只看見兩個金額加起來是六十八萬。她沒有問第二張本票從哪個戶口開出,我也沒有提醒她。文件簽完後,她趕回公司開會,媽咪叫我留一留,把我帶到走火樓梯前。
那裏的燈要拍一下牆掣才亮。她拍了兩次,從手袋拿出已經填好的聲明。
「頌恆臨時要周轉,原本嗰二十八萬借咗畀佢。」她說,「你哋成交唔可以等,我再補一張。你簽返,大家啲數先唔會撈亂。」
我問頌恆知不知道。她說知道一部分,又改口說,他知道自己要還。我再問穎心那張六十八萬怎麼辦,她用筆尖點着我的名字。
「等你清咗呢張,頌恆又簽返自己嗰份,我會將穎心嗰張改做四十萬。舊嗰張我會撕咗。」
這跟她三日後告訴頌恆的話相同。只是我們直到今天才把兩次承諾放在一起。
「你嗰陣知係敏君工作室?」頌恆問。
「唔知。媽只係話你周轉。」
「但你知嗰二十八萬唔係用喺青荔閣。」
「我知。」
我簽名,因為首期在那天要交,穎心已在樓下截的士。跟她解釋的事,我留到後面。
六月二十九日,我用一筆婚前已有的定期存款把二十八萬轉回媽咪戶口。她在聲明上寫下已清,將正本交回給我。穎心知道我有那筆定期,卻一直以為它後來用在裝修。我沒有跟她逐項對數;裝修最後由我們的薪金和按揭現金回贈支付,她也沒有再問。
爸爸用指節敲了敲方格卡。「所以呢度青荔嗰行,媽只係當四十萬。」
「係。八千蚊四十八期,三十八萬四,差一萬六。再畀兩期就清。」
頌恆把聲明放回床上。「你望住家姐當六十八萬咁還咗四年。」
「佢未畀多。」我說完才知道那個字有多難聽,「至少而家未。四十萬未清晒。」
「所以你打算等佢畀到第五十期先講?」
我原本等媽咪先說。她答應過。後來每次吃飯,她都沒有提;每月八千元照樣在七號由我們的聯名戶口轉出去。我看着總數,還沒有超過四十萬,就不開口。到今天,四十八期。
爸爸拿起空信封,捏了捏封口的新膠紙。「張正本既然一早畀返你,點解今日喺呢度?」
我沒有立即答。頌恆望向膠紙上的綠色布屑,再望向放進雪櫃的豆漿。
「你今朝見過媽?」他問。
昨晚十時三十四分,媽咪傳訊息給我:聽朝七點四十五,安澄閣對面麵包舖。帶返你嗰張已清嘅。唔好同穎心講住,我會自己講。
我把手機放到他們面前。訊息還在,下面是我回的那個「好」字。
今早七時四十七分,我在麵包舖靠門的高桌旁見到媽咪。她穿灰藍色外套,深綠色布袋裏只有摺傘,說話和平日一樣快。她先從袋裏取出一個白信封,正面已寫着「立行——正本」。我把聲明放進去,她沒有當場拆開,只用透明膠紙封口。
她排隊買豆漿時,我問為甚麼忽然要收回一張已經作廢的紙。
「再收兩次八千就完。」她看着前面的人,沒有看我,「有啲名借咗畀人用,唔可以一路借落去。今日各自講返各自嗰份。」
「包括穎心?」
她把硬幣逐個放到櫃面。「我會同佢講。你嗰張清咗,你唔使上去。」
收據上的時間是七時五十二分。她把豆漿放進布袋,信封壓在摺傘旁邊。我陪她走到過路處。交通燈轉綠後,她往安澄閣方向走,我轉去巴士站。她步子沒有慢,也沒有扶牆。我最後看見她時,她正把布袋換到左手。
「點解去到醫院都唔講?」爸爸問。
「佢叫我等佢自己講。」
「佢而家講唔到。」
爸爸沒有提高聲線。沒有人再開口,房裏只剩雪櫃運轉的聲音。
頌恆拿回自己的手機。「要同管理處講,留返麵包舖同大堂閉路電視。你可能係最後一個見佢冇事嘅人。」
爸爸說他六時五十分才是第一個見過媽咪的人,不是最後一個。沒有人接他的話。
我拿起手機打給穎心。她第二次鈴聲便接聽,先問我們是不是找到媽咪遺下的藥。我說不是,紅色針線盒裏有一個寫着我名字的信封。
「你都有一張?」
「有過。已經清咗。」
「幾多?」
「二十八萬。」
電話另一邊有人推着金屬車經過。她等聲音走遠,才問:「補青荔閣嗰二十八萬?」
我說是。我把聲明正反兩面拍下來,連媽咪寫的已清一起傳給她。相片顯示已讀後,她沒有立刻說話。
「所以你一直知,入頌恆戶口嗰六十八萬,唔係全數畀咗律師樓。」
「我知第一張本票得四十萬,後尾嗰二十八萬係媽另外開。我唔知你張聲明寫明入頌恆戶口,亦唔知工作室——」
「唔好分第一張同後尾一張。」她打斷我,「你知有二十八萬用咗去第二度。你知我唔知。」
我沒有否認。
「咁我每個月轉八千,你點解唔出聲?」
「實際欠款係四十萬。張數卡都係咁記,仲有一萬六,未多畀。」
「未。」她把這個字重複一次,「你係等緊我幾時開始多畀?」
我說媽咪答應會把她的聲明改掉,也答應親自解釋。我沒有說自己答應過甚麼,直到她問我還有沒有別的事。
「我今朝見過媽。」
這次她沉默得更久。我把麵包舖、七時五十二分的收據和媽咪收回正本的事逐句說完。她沒有罵我,只問了三次確實時間。
「八點零七分,媽咪同我講立行唔使嚟。」她最後說,「原來唔係因為件事同你無關。係因為你已經去過。」
我說媽咪原句是不用上樓,不是不用來。話出口後,連我自己也聽得出分別只對我有用。
穎心叫我們先拍下針線盒和每個信封原來的位置,不要再帶走任何東西;又叫頌恆通知管理處保留早上六時半至八時半的錄影。下個月那筆八千元,她會暫停自動轉帳,等所有人把數說清楚再算。
「你嗰張正本,自己帶返醫院交畀我。」她說,「唔好叫其他人轉交。」
電話掛斷後,爸爸已把寫着「志光——正本」的信封拿在手裏。頌恆按穎心的要求,先拍下它的位置,爸爸才揭開封口。
裏面是空的。
他的四十二萬元聲明仍在醫院,早上曾跟我們三張紙並排放在金屬桌上。爸爸當時說,那張正本一直由他保管。眼前這個信封卻同樣寫着正本,封底留着紙張壓過的四個角。
「你嗰張今朝喺邊度攞?」我問。
爸爸把紅膠魚鎖匙放到床上。那是穎心在醫院才交給他的,魚尾朝向衣櫃。
「我六點五十見過你媽。」他說。
「我問張紙。」
頌恆站到他面前。「係媽交畀你,定係你入過睡房自己攞?」
爸爸把空信封摺起來,摺痕避開了自己的名字。
「呢個問題,等穎心喺度先答。」
我把空信封放回床上,頌恆的電話還舉着。鏡頭對着我的名字,摺痕正穿過中間:「志」在上面,「光」被拇指壓住。頌恆叫我別再碰。我鬆了手,信封仍翹着。
「等穎心返嚟先講。」
頌恆皺眉。「家姐喺醫院,返嚟邊度?」
我不想答他。說給兒子和女婿聽,再由他們轉述,到了女兒那裏,誰知道會剩下哪幾個字。我指着電話:「開揚聲器,等佢聽清楚。」
立行的手還壓着寫有自己名字的信封。電話一接通,穎心連我說過甚麼也沒問,先叫他把信封放回原位。立行蹲下來,讓頌恆拍着,將信封插回盒底。那截白線又被盒蓋夾住。他抬手想把線撥進去,穎心在電話裏說:「唔好郁。就係咁。」
她叫他們鎖門,回醫院。紅盒、空信封、床上的東西一件都別帶。頌恆問,空信封也要留?她說:「空先更加要留。」四十二萬元那張已在她手上,她也沒叫我再帶甚麼。
走過廚房時,頌恆停在瀝水架前。那隻我進門後洗過的白瓷杯還掛着水珠,旁邊三隻杯都是乾的。
「你朝早飲過水?」
「我見隻杯污糟,順手洗。」
「我冇問你頭先。」
我把紅膠魚門匙插進鎖孔,轉了兩圈。沒答。
近中午,我們回到深切治療部外的小房。穎心把四十二萬元聲明放在透明文件套內,正面朝上。立行替她拉開身旁的椅子,她把外套放了上去,另指一張對面的給他。桌上有兩杯涼透的茶,沒有一杯在她手邊。
她的聲音不高。「由你幾點到安澄閣、點樣入大堂開始。唔好由張紙開始。」
我說六點五十見到慧嫻。
「六點五十係入屋,定係見到?」
在我看來,這兩件事是一件事。穎心把文件套的兩個角對齊,又問一次。
星期五晚上十點四十八分,慧嫻傳訊息叫我星期六十一點回去,帶上我簽過的聲明。我六點二十多分醒來,打過兩次電話,她沒接。我知道她通常六點半已起床,便坐車過去。六點四十六分,我在樓下傳「我到咗」。隔了兩分鐘,她只回一個字:「上。」
我的住戶門卡早在十一個月前失效,門匙也開不了後來換的鎖。我在對講機報名字,慧嫻親自叫保安開門。那天早上,我靠她確認才上去。海桐苑仍是我填在表格上的住址,只是那張床,我十一個月沒睡。
保安把訪客簿推給我。我在身分一欄寫「住戶」。他看過電腦,在旁邊添上「家屬」,叫我等戶主確認。慧嫻在對講機裏說:「畀佢上嚟,今次。」最後兩個字隔着擴音器也很清楚。我沒有把「住戶」劃掉。
我在六點五十進門。鞋櫃裏那雙灰色男裝拖鞋的確有塵;我沒有穿,脫鞋後踩着襪走進去。慧嫻站在餐桌旁,穿一件深藍薄外套。桌面沒有早餐,只有燒水壺。她問我為何不等到十一點。我說一家人講數,不應像看醫生般逐個排時間。
她沒替我倒水。我自己拿了缺一小角的白杯。水太熱,只喝兩口,杯就擱在流理台旁。後來再回去,它還在原位,我便洗了。用過的杯放在眼前,我見到就會洗。穎心聽到這裏,看了頌恆一眼。
頌恆說:「所以你頭先知係邊隻。」
我說,是。
早上我問慧嫻究竟要收甚麼。她沒有立即答,轉身進了睡房。我留在飯廳,沒跟進去。衣櫃門碰了一下,接着是盒蓋沒有扣好的輕響。她出來時手上沒有信封,只有一張摺成三折的紙。
「你成日話正本一直喺你度。」她把紙推到我面前,「睇清楚,呢張先係我留嗰份。」
我攤開紙,左下角黏着一根很短的白線。看見那根線,我就知道紙從哪裏拿出來。紅盒裏那個空信封,是她留下的。
聲明第一段寫:「本人梁志光確認向蘇慧嫻借取港幣肆拾貳萬元,款項由蘇慧嫻直接存入晟河銀行按揭戶口,用作清還海桐苑按揭尾數。」最後一段則寫:「日後如出售或轉讓海桐苑,款項先由本人可獲分配之款項中扣還。」沒有還款日期,也沒有每月金額。頁底另有一行小字:本聲明一式兩份。
我從來沒有收過四十二萬元。錢由她的定期戶口直接進按揭戶口,連一分鐘也沒有到過我名下。海桐苑買入時,只用她的收入文件做按揭,屋契也只寫她;多年供款大多由我轉進她戶口,中間停過,也補過。這些她以前不會否認。
五年前要一次過清尾數,她說定期在她名下,先由她墊,賣樓時再扣。我叫她添上「本人可獲分配之款項」,才肯簽「借取」兩個字。她說第一段已寫明是債,我回她,最後一段也寫了我可獲分配的款項。紙攤在中間,兩段都沒有劃。
「你而家仲係咁講?」早上的慧嫻問。
「我冇話唔計四十二萬。我話唔係私人欠你。」
「你唔可以淨係要最後一句,又當第一句冇寫過。」
「你都唔可以淨係拎第一句,當後面冇寫。」
她把杯墊轉了半圈,叫我十一點當着仔女,由第一個字讀起。
當年我們在飯桌上簽了兩張。兩張都是濕墨,沒有影印本。她那份放進針線盒,我把自己的放在文件箱。今早她把自己的那張交給我,又叫我十一點帶我的回來。她說,今天過後,兩張要放在一起。
我問這跟穎心、頌恆有甚麼關係。她拿出方格卡,沒讓我碰,只擱在桌上指給我看。
「八千收咗四十八次,仲有兩次;五千收咗四十二次,仲有十四次。六十八萬嗰張唔改,第五十次之後就會收多。二十八萬嗰張又唔可以當冇。」
她說得很快,數字沒有停頓。
「咁你叫佢哋一次過嚟咪得。」
「一次過,個個淨係會講自己嗰句。」
「你想點改?」
「有啲名借咗畀人用,數未清,名都要先還返。」她把方格卡收回外套袋,「我仲講得清楚,就逐個收。」
我問她,我的名字借給誰。她說十一點才到我,不准我替孩子先問。
她還說,文件收好便去管理處改資料。我問有甚麼好改。她說我十一個月沒有同住,不應再列作同住配偶,也不應叫保安當我是住戶。
「我仲係你丈夫。」
「我冇話你唔係。」
「咁我返自己屋企使乜登記?」
「身份同住址係兩樣嘢。你最鍾意逐隻字讀,今次都逐隻讀。」
她說完站起來,一隻手按住桌邊,停了幾秒。我問她是否不舒服。她說坐太久,腳有點麻,還叫我別把每件事都說得那麼嚴重。她走去開門,步子沒歪,說話也沒有含糊。我當時就把那幾秒算作沒事。穎心問到第三遍,我才把按桌那一下補上。至於是不是沒事,我現在答不了。
我七點零六分離開。回到暫住的房間,我在灰色鐵櫃最下層找到自己的那張正本,仍套在多年前的透明袋裏。我原定十點半帶回海桐苑。八點多看見管理處和穎心的未接來電,我只抓起外套趕去醫院。慧嫻交給我的一張在外套內袋,自己的那張仍鎖在鐵櫃。
「所以朝早張紙係媽畀你,唔係你一直保管嗰張。」穎心說。
「內容一樣,我亦一直有一份正本。」
「你喺金屬枱講嘅係『呢張一直喺我度』。」
我記得自己說過。當時醫生剛出來,所有人都在問她去了哪裏、誰拿過甚麼。我只想用最短的說法,沒把兩份正本分開講。穎心說:「亦唔代表係真。」
頌恆把手機裏空信封的照片放大。封底四角的壓痕,剛好容得下三折紙;盒蓋夾住的白線,看來也跟聲明左下角那根纖維一樣。他把兩張照片並排推過來。我說不用比。慧嫻親手拿給我的。
穎心轉身按鈴,把六點五十至七點零六分的情況重新告訴護士。她逐項問我慧嫻有沒有頭痛、嘔吐、口齒不清。我都說沒有,只有起身時按過桌邊。立行補上七點五十二分在麵包店所見,說她能自己收好紙和零錢。護士記下兩段時間,沒有替任何一段下結論。
護士走後,穎心伸手。「門匙。」
我說屋裏還有文件,要有人看着。
「紅盒冇人再郁,管理處錄影已經留咗。媽未醒之前,冇人換鎖,亦冇人自己入去。」
「我係你爸爸。」
「我知。門匙。」
我把紅膠魚放在透明文件套旁。魚尾朝着我。她沒有立即收起,只把文件套壓在上面。
下午三點多,探病時間過後,我們一起回海桐苑管理處。歐小姐讓我們看事故前後的錄影,不准用電話拍。畫面右上角是六點四十七分,我在保安開門後進入大堂;七點零六分,我一個人離開。穎心低頭記下時間,沒看我。
七點三十八分,慧嫻拿着深綠布袋出門。七點五十八分,她回來,袋口露出豆漿盒一角。她在樓上停留十五分鐘,八點十三分再下來,八點十五分走進管理處。八點二十一分,她從辦公室出來,走到信箱前才慢下腳步。八點二十二分,她倒在安澄閣地下。七點五十二分那張麵包店收據,正好落在她出門和回來之間。
歐小姐說,慧嫻進辦公室是要改住戶資料。電腦還沒更新,她便在外面出事,所以職員按舊紀錄先打給我,打不通才找穎心。她從事故文件夾取出一式兩聯的表格,副本上有慧嫻的藍筆字。
「同住家庭成員」一欄,我的名字被一筆劃掉,旁邊另寫「非同住配偶」。緊急聯絡人由我改為穎心。備註欄寫着:「梁志光到訪須由戶主確認,今日十一時文件交收除外。」表上沒有「欠債」兩個字。「丈夫」還在,前面多了「非同住」。我把那一行又看了一遍。
「蘇女士話你十一點會帶一份正本返嚟,仲問可唔可以由管理處做見證。」歐小姐說,「我話屋企文件最好搵律師,我哋只可以證明邊個幾點出入。」
頌恆問我另一張正本在哪裏。
我說在鐵櫃。穎心問我現在是否願意取來。我本想說只會交給慧嫻本人,但她仍躺在另一幢樓的房間,連自己的名字也簽不了。我最後答應讓他們拍攝兩面,再由我保管,等她醒來決定。穎心只應了前半句:「先去睇。」
她把表格翻到背面,推來一支筆。「寫低你而家個地址。」
我寫下荃灣那個房間的屋苑、座數和樓層。寫到室號時,穎心從透明文件套下抽出紅膠魚門匙,收進自己的袋;頌恆也收起空信封的照片。表格正面的「非同住」還沒乾透,藍墨透到我寫的地址旁邊。
十一個月來,我第一次把那個地址寫在家人面前。穎心看完,沒有問我幾時搬走,只把筆帽扣好。
「而家去攞另一份正本。」
她站起來。桌上那張四十二萬元仍朝着我;這一次,我沒有再說它一直在我手上。
我把紅膠魚鎖匙塞進銀包放硬幣的拉鏈格,拉好,再拉一次。立行站在管理處門口,向我伸手。
「文件袋畀我。」
「唔重。」
「我唔係問重唔重。」
我把裝着媽媽那份四十二萬元正本的透明袋夾在手臂內側。他的手停了一下,插回外套口袋。
歐小姐的電腦顯示十時十一分。住戶資料更改表仍攤在桌上,備註那句「今日十一時文件交收除外」已乾了,只有爸爸寫下的荃灣地址被藍墨沾開一角。爸爸說坐的士十二分鐘可到。頌恆把電話鈴聲調至最大,說萬一醫院有事,四個人的電話總有一個會響。
我們坐同一部的士。爸爸在前座報地址,報到室號時聲音低了半格。立行、我、頌恆擠在後座,立行的膝蓋貼着我,雙手卻始終放在自己腿上。
我打開銀行應用程式,找到每月八千元的常行指示。畫面問我是否確定取消,我按下確定。立行看見了,沒有問。程式顯示申請處理中,我把電話反轉放在腿上。
爸爸租住的單位在一幢翻新過外牆的舊樓。大門後貼着訪客守則,爸爸用一條沒有匙扣的黃銅匙開門,叫我們不要碰客廳的東西。走廊有兩扇關上的房門,他那間在廚房旁邊,門鎖新得和門板不相稱。
房內只有窄床、摺桌和半身高的灰色鐵櫃。三件洗好的恤衫掛在窗花,床底壓着十一張四千二百元的租金收據,按月份排好。我先前問過他搬去了哪裏,他每次只答荃灣。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室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