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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離婚後狗歸誰》 雷晚舟

順路

第 2 話 · 免費

「這是什麼意思?」

韓穗沒有回頭。她把那疊列印紙放在櫃檯上,攤開,第一頁在上面,最後一頁在下面,邊緣對得整整齊齊,好像她要把它們交給稅務局。

她身後沒有聲音。

只有褲子被搓的沙沙聲,越來越快。

「羅先生。」她說,語氣極其禮貌,「麻煩你解釋一下。」

「那個……」

她終於轉過身去。

羅嘉樂站在她身後一步,一百八十公分高的人,此刻好像縮小了一圈。他的肩膀往前拱著,兩隻手在大腿兩側的制服褲上來回地搓,搓得那塊布都起了毛。那雙圓眼睛看著地板,看著她的白色運動鞋,看著櫃檯下面的一根電線,就是不看她。

他伸手搔後腦勺,搔得那撮白髮都翹起來了。

「順路。」他說。

「順路。」

「我……我那條線,收車的總站在美孚,」他說,「美孚過來荔枝角,兩個站。收了車,順路。」

「三十九次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三年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每一次,都剛好順路。」

「……嗯。」

韓穗看著他。她斜斜地看,從那雙單眼皮的眼角看過去,好像在估算一件二手貨的價值。

「羅先生,」她說,「你開的是哪一條線?」

「……三十六號。」

「三十六號的總站在哪裡?」

羅嘉樂張開嘴,又合上。

「在荔景。」櫃檯後面的May說,一邊在電腦上打字,一邊很開心地加了一句,「我哥也是開巴士的,三十六號不經美孚喔。」

羅嘉樂的臉,從脖子紅到了耳朵。

「還有,」May抬起頭,綁著兩條辮子的頭一歪,笑得很甜,「樂哥每次都來啊,我們全醫院都認得他。阿財最喜歡他了,每次一進門就撲過去,攔都攔不住。樂哥還會帶自己煮的雞胸肉給牠——」

「May。」羅嘉樂說,聲音很小,像求饒。

「怎麼了?」May眨眨眼睛,看看他,又看看韓穗,「喔!你們……喔。」

她低下頭,繼續在電腦上打字,打得很快,很用力。

候診室裡的鸚鵡說:「你好。」

韓穗把那疊列印紙收起來,對摺,放進手袋,拉上拉鍊。

「麻煩你,」她對May說,「化療的登記表,我簽。」

她拿起筆,在「主要照顧者」一欄,簽了自己的名字。然後她把筆遞給羅嘉樂,沒有看他。

「麻煩你也簽。」

——

第一次化療,是第二天下午兩點。

韓穗把下午所有的會議都推掉了。她的助理在電話裡問她是不是生病了,她說不是,是家事。助理沉默了兩秒,說:「韓小姐,你入職六年,第一次請家事假。」

她說:「麻煩你把明天的也推掉。」

掛了電話,她站在中環的行人天橋上,看著橋下一輛一輛的巴士駛過,紅的,白的,雙層的,車身上印著不同的號碼。她從來沒有留意過巴士。三年來她坐地鐵,坐的士,坐公司的車,就是沒有坐過一次巴士。

她昨天才知道他開的是三十六號。三十六號由哪裡開到哪裡,沿途經過哪些街,她一個站都說不出來。

她一點五十分到達醫院,抱著阿財的狗籠,穿著灰色西裝套裝和白色運動鞋。羅嘉樂已經在了。

他坐在靠牆那一行的倒數第二張椅子上,身上穿的不是巴士制服,是一件紅藍格子的襯衫,袖子捲到手肘,露出兩條又粗又黑的手臂。他的雙腿大開,佔了兩張椅子,腳邊放著一個保溫袋。

他看見她,馬上站起來,把腿收好,讓出最後一張椅子。

「你……你坐。」

她坐下,把狗籠放在兩張椅子中間。

阿財在籠子裡看見他,尾巴又開始甩了,甩得籠子噹噹響。

「今天不用開工?」她問,眼睛看著前面。

「調了更。」他說,「換了夜更。晚上八點開到凌晨一點。」

「那你怎麼睡?」

「一點半收車,兩點回到家,睡到十點。」他說,「夠了。」

她沒有說話。她的嘴唇無聲地動了一下。兩點到十點,八小時,減去沖涼吃飯,大概六個半小時。三點半要回醫院,兩點十分要出門,元朗到荔枝角,一小時十分鐘……

「你在算什麼?」他問。

「沒有。」

「你嘴唇在動。」

她的嘴唇停住了。她把嘴抿成一條線。

——

打針只用了十分鐘。

陳醫生把阿財抱上不鏽鋼診症檯,剃掉前腿一小塊毛,插上點滴針。一包淡紅色的藥水,掛在架子上,一滴一滴順著透明的膠管流進阿財的血管裡。阿財一開始有點怕,爪子在不鏽鋼上嗒嗒地打滑,羅嘉樂一隻手扶著牠的胸口,另一隻手一下一下拍著牠的背,嘴裡念念有詞:「好啦好啦,好乖,好乖,阿財最乖。」

韓穗站在診症檯的另一邊,手指伸過去,摸著阿財的耳朵根。

只摸耳朵根。

藥水滴完了,接下來是三小時的觀察。

他們回到候診室,坐下。狗籠放在中間。阿財打完針,有點累,趴在籠子裡,下巴擱在前爪上,眼睛半閉著。

三小時。

韓穗從手袋裡拿出手提電腦,打開,開始處理一份審計報告。她打字很快,手指在鍵盤上噠噠噠地響,像下雨。

羅嘉樂從保溫袋裡拿出一個飯盒,打開,是水煮雞胸肉,切成一小塊一小塊,沒有調味。

「陳醫生說打完針兩小時才可以吃東西。」他說,「我先準備好。」

他把飯盒放在大腿上,蓋子蓋著,雙手捧著,好像捧著一件很重要的東西。

韓穗看了那個飯盒一眼。

「你會煮飯?」

「學的。」他說,「上網學的。」

她記得,他們結婚的六年,他一次都沒有進過廚房。他說廚房太窄,他轉不了身,每次一進去就撞到東西。她煮飯,他洗碗。後來她越來越忙,不煮了,他也不洗了,兩個人每晚各自在外面吃。

她繼續打字。

噠噠噠。

四點鐘。候診室的窗外,荔枝角道的車流一輛一輛地過,陽光從窗戶斜斜照進來,照在淺綠色的牆上,照在阿財土黃色的毛上。阿財在陽光裡睡著了,肚子一起一伏,偶爾抽動一下後腿,好像在夢裡追什麼。

羅嘉樂也睡著了。

他靠在椅背上,頭往後仰,嘴巴張開,發出很輕的鼻鼾。他的大腿上還捧著那個飯盒,雙手還按在蓋子上,按得很緊,睡著了也沒有鬆。

韓穗停下打字,看著他。

他的鬍渣比昨天更長了,下巴一片青黑。眼底有很深的黑眼圈。頭頂那撮白髮,比她記憶中更大了一點。

她看見他的右前臂。格子襯衫的袖子捲起來,露出手臂內側。那裡有一個小小的紋身,黑色的,像一個印章那麼大。

一個狗爪印。

四個小圓點,一個大的心形,排在一起,印在他黝黑的皮膚上。

她不知道他什麼時候紋的。他們結婚的時候,他說他最怕針,連打流感針都要她陪。

她把目光移回螢幕上。

噠噠噠。

她打錯了三個字。

五點鐘,羅嘉樂醒了。他醒得很突然,整個人一震,好像在駕駛座上打瞌睡被驚醒,雙手第一時間去抓方向盤——抓住的是那個飯盒。

他眨了眨眼,看清楚自己在哪裡,然後轉頭看狗籠。阿財還在睡。他鬆了一口氣,靠回椅背上,伸手搔了搔後腦勺。

「我睡了多久?」

「五十二分鐘。」韓穗說,眼睛沒有離開螢幕。

羅嘉樂看著她,看了一會兒,嘴角慢慢往上扯。

「你有計時。」

「我沒有。」

「你連我睡了多久都知道。」

韓穗的手指停在鍵盤上。她抿著嘴,把螢幕往自己那邊斜了一點,好像那樣就可以擋住什麼。

「我在看時間,」她說,「剛好看到而已。」

——

那天晚上十一點,她回到家。

她住在大角咀一幢新樓的二十八樓,五百呎,兩房,一個人加一隻狗剛剛好。客廳的落地玻璃窗對著西九龍,晚上看得見一整片密密麻麻的燈,像一塊鋪滿了碎玻璃的黑絨布。

阿財一進門,就走到牠的狗墊上,轉了三個圈,趴下,睡了。牠今天很累,吃了幾塊雞胸肉,喝了一點水,回家的的士上一直打瞌睡。

她坐在沙發上,打開手機,打開行事曆。

她往回翻。上個月。上上個月。一年前。兩年前。三年前。

她的行事曆塞得滿滿的,紅色是審計,藍色是客戶,綠色是內部會議,黃色是私人事務。黃色的格子很少。

但每個月,都有一格黃色。

「阿財覆診(忠叔)」

她一格一格地數。三十九格。每一格的日期,都和那疊列印紙上的日期一模一樣。

她又看了一次那些黃色格子周圍的其他顏色。

三年前十一月,阿財第一次覆診那天,她在新加坡出差。三年前十二月,她在公司開年結會議,開到凌晨兩點。兩年前一月,她在醫院——她自己的急性腸胃炎,吊了一晚鹽水,沒有告訴任何人。

她一格一格往下看。

每一次,阿財去醫院的那一天,她都不在。不是在出差,就是在加班,就是在某個她已經記不起來的、很重要的會議上。

她放下手機,看著窗外那一大片燈。

然後她站起來,拿起鑰匙,下了樓。

——

大堂的看更室是一個小小的玻璃亭子,亮著一盞白色的日光燈。忠叔坐在裡面,戴著老花眼鏡,在看一份馬經。收音機開著,很小聲,是一個深夜電台節目,一個低沉的女聲在說話。

他看見韓穗,連忙把馬經收起來,站起來。

「韓小姐,這麼晚?」

「忠叔,」她說,「我想問你一件事。」

忠叔六十幾歲,瘦瘦小小的,制服的衣領洗得發白。他看著她的臉,看了兩秒,眼神就開始飄了,飄到收音機上,飄到閉路電視的螢幕上,飄到玻璃亭子外面的信箱上。

「什麼事?」

「阿財的覆診,」她說,「三年來,是誰帶牠去的?」

忠叔張開嘴。

然後他嘆了一口氣,摘下了老花眼鏡。

「韓小姐,」他說,「我對不起你。」

——

第一次,是三年前的十一月。

那天早上,忠叔抱著阿財的狗籠,站在大廈門口等的士。的士還沒來,一個很高的男人先來了。他穿著巴士公司的制服,滿頭大汗,好像是跑過來的。

「阿伯,」那個男人說,「那隻狗,是不是二十八樓韓小姐的?」

忠叔警惕地抱緊了狗籠。

然後籠子裡的阿財發瘋了。牠在籠子裡跳,撞,叫,叫得整條街的人都回頭看,尾巴甩得整個籠子都在晃,忠叔差點抱不住。

那個男人蹲下來,把手伸到籠子前面。阿財把鼻子擠出鐵絲縫,舔他的手指,舔得啪啪響,一邊舔一邊哼,哼得像一個小孩子在哭。

那個男人也在哭。

一個一百八十公分高的大男人,蹲在大廈門口的行人路上,對著一個狗籠,哭得鼻涕都流下來了。

「他說,」忠叔說,「他是阿財的爸爸。他說他不能上樓,因為你不想見他。他問我,可不可以讓他帶阿財去醫院。他說他會帶牠回來,一根毛都不會少。」

韓穗站在玻璃亭子外面,一動不動。

「我本來不肯的。」忠叔說,「可是……可是那隻狗,韓小姐,你沒看見那隻狗。我在這裡做了十幾年看更,見過很多狗,沒見過一隻狗那樣子。」

他把老花眼鏡放在桌上,手指在鏡框上摩挲著。

「後來每個月,他都在樓下等。我抱阿財下來,他接過去,去醫院,兩三個鐘頭之後送回來。他從來沒有上過樓。有時候他在樓下等太早了,就坐在對面的巴士站,一坐就是一個鐘頭,看著這幢樓。」

「我付給你的錢呢?」

忠叔的臉紅了。

「我……我本來要給他的。他不要。他說,你收下吧,當作喝茶錢。」忠叔低下頭,「我……我收了。對不起,韓小姐,我收了三年。我全部還給你。」

「不用。」韓穗說。

她的右手,握成了拳頭,按在胸口上。按在胸骨正中間的地方。

收音機裡,那個低沉的女聲在說:「……你那邊安靜嗎?」

她沒有馬上上樓。

她走出大堂,站在大廈門口的行人路上。夜裡的大角咀很靜,只有偶爾一輛的士駛過,車燈掃過對面的巴士站。巴士站有一個鐵皮上蓋,一張長長的鐵凳,凳上沒有人,街燈照在上面,一片冷冷的白。

她走過馬路,在那張鐵凳上坐下。

鐵凳很冰,隔著西裝裙也感覺得到。她抬起頭,看著對面的大廈,數到二十八樓。她家的燈沒有關,客廳那扇落地玻璃窗亮著一小格黃光,在一整面黑色的外牆上,像一張卡片上唯一一個被填上的格子。

從這裡看過去,那格光很小。小得好像一伸手就可以把它蓋住。

她想像一個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,穿著巴士制服,坐在這張冰冷的鐵凳上,一坐一個鐘頭,看著那一小格光。

三十九次。

她在凳上坐了很久。久得一輛通宵巴士在她面前停下來,打開門,司機探頭看了她一眼,等了幾秒,又關上門開走了。

她沒有上車。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。

——

第二天下午,化療的第二天。

候診室。兩點。狗籠放在中間。

羅嘉樂坐在倒數第二張椅子上,腿收得很緊,大腿上捧著那個保溫飯盒。他今天又穿了那件紅藍格子襯衫,袖子放下來了,扣得好好的,把手臂整條遮住。

韓穗坐下,把狗籠放好。

她沒有提忠叔。

他也沒有問她為什麼不提。

打完針,觀察的三小時。第二個小時,May走過來,手裡拿著一張單。

「韓小姐,第一期化療的收費單。」她說,「你想怎麼付?」

「我已經付了。」韓穗說,「昨晚在網上轉了賬,全數。」

「我付一半。」羅嘉樂說,從褲袋裡掏出銀包。

「不用,我已經付了。」

「那我轉一半給你。」

「不用。」

「韓穗——」

「麻煩你,」韓穗說,每一個字都很禮貌,「把銀包收起來。」

「我不收。」

「麻煩你。」

「我不收!」

羅嘉樂的聲音大了起來。他的臉開始脹紅,從脖子一路紅上去,紅到那撮白髮底下的頭皮都紅了。候診室裡好幾個人轉過頭來。角落裡那隻白色的小型犬又開始發抖。

「牠也是我的狗!」他說,「你每次都這樣!錢錢錢,每樣事情都要算清楚,算得一分一毫都不差,好像不算清楚,這件事就不存在——」

「因為總要有人算清楚!」韓穗站了起來。

她很少大聲說話。她的聲音冷而清,就算大聲,也不會破,只是變得更尖,像一把刀。

「結婚六年,是誰算清楚每個月的房貸?誰算清楚你每年的保險?誰算清楚阿財的疫苗、牙齒、耳朵、每一次看醫生要多少錢?是我!全部都是我!你只會說『沒問題』、『不用擔心』、『總會有辦法的』——你知道辦法是誰想出來的嗎?」

羅嘉樂張著嘴。

「那三年呢?」他說,聲音突然低了,「三年來,阿財的每一次覆診,是誰去的?」

韓穗的嘴巴張開,又合上了。

他們站在候診室的中間,隔著一個狗籠,對望著。

候診室裡鴉雀無聲。只有鸚鵡在說:「你好。你好。」

然後,狗籠裡傳來了一個聲音。

一種很奇怪的、從喉嚨深處湧上來的聲音,咕嚕,咕嚕,咕嚕。

他們同時低頭。

阿財在籠子裡站了起來,頸往前伸,背拱起,整個身體一抽一抽的。

「阿財——」

羅嘉樂蹲下去,飛快地打開籠門。韓穗也蹲下去。阿財從籠子裡衝出來,衝到兩個人的中間,站定,張開嘴——

嘩。

吐了。

吐得很徹底。今天中午吃的雞胸肉,早上吃的狗糧,還有一些說不出是什麼的黃色液體,全部吐了出來,不偏不倚,一半吐在韓穗那雙白色運動鞋上,另一半吐在羅嘉樂那雙黑色皮鞋上。

阿財吐完,抬起頭,看看左邊的韓穗,又看看右邊的羅嘉樂,舔了舔嘴巴,尾巴很輕地搖了兩下,好像在說:好了,吵完了沒有?

候診室裡鴉雀無聲。

韓穗低頭看著自己的鞋。那雙鞋是她上個月才買的,全白色,一千二百元,她每天晚上用濕紙巾抹一次。

羅嘉樂低頭看著自己的鞋。

他們同時抬起頭,看著對方。

羅嘉樂的嘴角抖了一下。

韓穗的嘴角也抖了一下。

然後羅嘉樂仰起頭,大笑起來。

那是一種很大的笑聲,從他那個微微凸起的肚子裡爆出來的,哈哈哈哈,笑得整個候診室都在震,笑得那隻鸚鵡嚇得在籠子裡撲翅膀,笑得角落裡那隻白色小型犬不抖了,豎起耳朵呆呆地看著他。

韓穗伸手,捂住了嘴。

她的肩膀在抖。她的眼睛彎起來,彎成兩道細細的縫。她捂著嘴,捂得很緊,可是笑聲還是從指縫裡漏了出來,一聲,兩聲,很輕,很尖,像一個很多年沒有用過的水龍頭,一打開,先是嗆出一點鏽水,然後才是清水。

他們蹲在候診室的地板上,兩個人,一隻狗,一灘嘔吐物,笑得停不下來。

May拿著一卷紙巾和一瓶消毒水跑過來,看著他們,愣住了。

「你們……」她說,「你們沒事吧?」

韓穗搖搖頭,捂著嘴,說不出話。

羅嘉樂笑得眼淚都出來了。他伸手去擦眼淚,格子襯衫的袖口往上滑了一截,露出了右前臂內側。

那個小小的狗爪印紋身。

韓穗看見了。

她的笑聲停了一下。

她的手還捂著嘴,可是她的眼睛不再彎著了。她看著那個爪印——四個小圓點,一個心形——她忽然想起一件事。

那個紋身的形狀。那四個圓點的排列,那個心形的角度,左邊第二個圓點比其他的小一點。

她見過。

三年前,搬家那一天,她在舊家的地板上找到一張紙。一張白色的A4紙,上面有一個用印台印上去的狗爪印,黑色的,四個小圓點,一個心形,左邊第二個圓點比其他的小一點——那是阿財左前腳的第二隻腳趾,小時候被門夾過,一直沒有長好。

那張紙是從一疊文件裡掉出來的。她沒有看那疊文件是什麼。她把那張紙撿起來,放回去,就把那疊文件留在了舊家的地板上,留給了他。

她一直以為那只是阿財小時候的一張紀念。

羅嘉樂發現她在看,把袖子拉了下來。

他沒有再笑了。他低下頭,撿起May手裡的紙巾,開始抹她鞋上的嘔吐物。

他抹得很慢,很仔細,一點一點,連鞋帶的縫隙都抹到了。

「對不起。」他說,聲音很小,不知道是在對她說,還是在對那雙鞋說,「是我……是我吵到牠了。」

阿財走過來,把頭擱在他的膝蓋上,閉上了眼睛。

韓穗低頭看著他頭頂那撮白髮。她的手從嘴上放下來,按在了胸口上。